工資指導線制度

國家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調控制度

工資指導線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對企業工資分配進行宏觀調控的一種制度。其目的是在國家宏觀指導下,促使企業的工資微觀分配與國家的宏觀政策相協調,引導企業在生產發展、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工資分配,不斷提高普遍職工工資水平

簡述


工資指導線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對企業工資分配進行宏觀調控的一種制度。工資指導線制度既是中國勞動工資計劃管理體制的改革,也是工資制度的重大改革;既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實行產權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中國工資管理邁 向以市場調節為基礎的需要。
其實施方式為,有關地區結合當年國家對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調控目標,綜合考慮本地區當年經濟增長、物價水平及勞動力市場狀況等因素的基礎上,提出本地區當年企業工資增長指導意見,企業根據國家的指導意見,在生產發展、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合理確定本企業當年的工資增長率。

基本內容


經濟形勢分析

國家宏觀經濟形勢和宏觀政策簡析;本地區上一年度經濟增長、企業工資增長分析;本年度經濟增長預測以及與周邊地區的比較分析。

工資指導線意見

工資指導線水平包括本年度企業貨幣工資水平增長基準線、上線、下線。
工資指導線對不同類別的企業實行不同的調控辦法:
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應嚴格執行政府頒布的工資指導線,企業在工資指導線所規定的下線和上線區間內,圍繞基準線,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合理安排工資分配,各企業工資增長均不得突破指導線規定的上線。
在工資指導線規定的區間內,對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國有壟斷性行業和企業,按照國家宏觀調控階段性從緊的要求,根據有關政策,從嚴控制其工資增長。
非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應依據工資指導線進行集體協商確定工資,尚未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依據工資指導線確定工資分配,並積極建立集體協商制度。企業在生產經營正常的情況下,工資增長不應低於工資指導線所規定的基準線水平,效益好的企業可相應提高工資增長幅度
各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對企業的要求

所有企業,應根據本地區工資指導線的要求,在生產發展、效益提高的基礎上合理安排職工工資分配。各企業應在政府頒布工資指導線后30日以內,依據工資指導線編製或調整年度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國有企業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報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核,非國有企業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所有企業都要依據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填寫《工資總額使用手冊》,並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簽章。中央駐地方企業《工資總額使用手冊》由其主管部門審核簽章或主管部門委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簽章。
各企業應建立和完善內部工資分配自我約束機制,加強人工成本管理和人工成本約束,使本企業工資增長和經濟效益增長相適應。

實施步驟


工資指導線的實施步驟為:有關地區將本地區當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方案報勞動保障部審核后,經地方政府審批,由地方政府(或其委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頒布,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組成


工資指導線由工資增長預警線、工資增長基準線工資增長下線組成。
1.工資增長預警線是政府依據對宏觀經濟形勢和社會收入分配關係的分析,對工資水平較高企業提出的工資增長的預警提示。企業工資增長如已達到當地政府提出的工資增長預警線,就應自我約束,以免工資增長過快,超過本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幅度,對整個社會分配秩序產生衝擊。
2.工資增長基準線是政府對大多數生產發展、經濟效益正常的企業工資正常增長的基本要求。
3.工資增長下線是政府對經濟效益下降或虧損企業工資增長的起碼要求。明確規定這類企業的實際工資可以是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制定原則


制定工資指導線堅持的基本原則是:
工資指導線制度
工資指導線制度

堅持“兩低於”原則

即企業工資總額增長低於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在經濟發展和經濟效益提高的條件下,保證職工的實際工資水平合理增長。

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原則

即堅持工資與經濟效益掛鉤辦法,在發展生產和提高效益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工資水平,與此同時要注重調節工資分配關係,避免工資水平差距過大。

堅持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原則

制定工資指導線既要保證國家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又要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要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糾正少數企業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

堅持協商原則

即政府與工會、企業家協會共同協商的原則。

作用


完善工資宏觀調控體系

工資指導線的適用範圍為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較之過去傳統的只調控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的做法是一大進步,有利於國家宏觀調控的整體性和完整性。同時,政府通過實施工資指導線,調控工資總量、工資水平的增長情況,使工資增長與經濟增長保持合理的比例關係,促進宏觀經濟目標的實現。

引導企業工資適度增長

政府運用工資指導線,向企業提供宏觀經濟信息,發布工資水平增長指導意見,讓企業掌握宏觀經濟形勢和國家政策導向,正確進行工資決策,以實現職工工資正常、適度的增長,達到調動職工生產積極性。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增加企業市場競爭能力的目的。

促進勞動力市場均衡價格的逐步形成

通過實行工資指導線制度,結合個人所得稅的實施,限制過高收入,特別是對工資水平偏高,增速過快的職工收入加以抑制,可以逐步解決工資分配中行業間、地區間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促進社會平均工資率的形成,並使社會平均工資率逐步成為勞動力市場價格的信號。

為企業進行集體協商決定工資水平提供主要依據

進行集體協商決定工資水平,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依法自主決定工資的基本形式。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是企業與職工雙方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水平的主要依據,企業針對職工工資增長的意見均應圍繞工資指導線提出,勞動部門依據工資指導線制度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工資集體協商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現狀及問題


工資指導線制度
工資指導線制度
所謂工資指導線,就是根據全市經濟狀況、物價水平、就業狀況及人工成本等因素,來合理確定工資水平和工資增長幅度。按照管理部門的設想,公布這一指導線后,將促使一直處於原地踏步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向前邁進一步———“勞方在協商過程中,找到合理的依據。”然而,由於不具有強制力這一先天不足,“指導線公布后,根本沒有得到企業的理睬”。

企業:不想干可以走人

物價在漲,可員工已經很久沒漲工資,企業以效益沒漲而不給員工加工資,並且有的態度是:如果不想干,可以走人。基本上沒有企業會按照這個指導線來調整工資。工資指導線不具有強制力。員工希望按照企業效益與物價漲幅合理上調工資,僅僅靠勞動部門制定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在不同性質的企業中很難實現。由於沒有法律上的明確處罰,很少有企業主動執行。

工資指導線無強制性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2009年8月在其官網發布《關於公布廣東省200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明確規定本年度工資增長基準線為7%,上線為12%,漲幅明顯低於去年,其中“下線為零或負增長”更是近年來首次出現的字眼。據悉,這一指導線並不要求企業強制執行。企業(不包括國有企業)的收入分配早已市場化,職工工資隨市場條件和企業效益變化而波動,完全是一種正常現象。

市場化的尷尬境地

令人困惑的是“企業工資指導線”本身,對非國有企業而言,勞動力和職工工資早已實現市場化定價,企業定多少工資,漲多少工資,屬於企業和職工協商定價的問題,政府表示“企業工資指導線”並不要求企業強制執行,那在市場經濟下徒具觀賞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