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七年(1125),
直秘閣、
管勾萬壽觀。
紹興三年(1133),夔州路安撫司幹辦公事。五年(1135),特追職名。二十六年(1156),
荊湖南路轉運判官。又直秘閣、
兩浙西路轉運判官。
乾道二年(1166),
夔州路提點
刑獄。六年(1170),興元路提點刑獄。官至直敷文閣。
著有書籍《
省心雜言》。原始於在宋有
臨安刊本,題為林逋撰。或又以為尹焞所撰。至
宋濂跋其書,則謂逋固未嘗著,焞亦因和靖之號偶同而誤,皆非其實。而
王佖所編《朱子語錄續類》內,有《省心錄》,乃沈道原作之文,必有所據,當定為沈本。
陶宗儀《
說郛》錄其數條,仍署為林逋所作,迄無定論。
今考《永樂大典》,俱載是書,共二百餘條,蓋依宋時槧本全帙錄入。前有祁寬、
鄭望之、沈濬、
汪應辰、王大實五序,後有馬藻、
項安世、樂章三跋,並有邦獻孫耆岡及四世孫景初跋三首,皆謂此書邦獻所作。耆岡且言曾見手稿,而辨世所稱林逋之非。其說出於李氏子孫,自屬不誣。又考
王安禮為沈道原作墓誌,具列所著《
詩傳》、《論語解》等書,並無《省心雜言》之名,
足證確非道原作。宋濂遂因《朱子語錄》定為道原,其亦考之未審矣。其書切近簡要,質而能該,於范世勵俗之道頗有發明。謹釐正舛誤,定為李氏之書,而考證其異同如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