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肺活量
用力肺活量
用力肺活量(forced vital capacity,FVC)過去稱時間肺活量,是指儘力最大吸氣后,儘力儘快呼氣所能呼出的最大氣量。略小於沒有時間限制條件下測得的肺活量。該指標是指將測定肺活量的氣體用最快速呼出的能力。其中,開始呼氣第一秒內的呼出氣量為一秒鐘用力呼氣容積(forced expiratory volume in one second,FEV1.0),其臨床應用較廣,常以FEV1.0/FVC%表示。
儀器預先準備,要求肺量計筒容積大於7L。積聚時間至少達10s,流量12L/s時的阻力為1.5cmH2O/(L·s)。囑受檢者取立位,與肺量計連接後作最大吸氣至肺總量位,屏氣1秒鐘后以最大力量、最快速度呼氣至殘氣量位,持續、均勻、快速呼盡,重複2次。然後選擇最佳曲線進行計算。臨床常用FEV1.0及FEV1.0/FVC%作為判定指標。
描圖及計算
正常人3秒內可將肺活量全部呼出,第1、2、3秒所呼出氣量各佔FVC的百分率正常分別為83%、96%、99%。
FEV1.0正常值:男性約3179±117ml、女性約2314土48ml,FEV1.0/FVC%正常為>80%。
實際上常用第1秒肺活量(FEV1.0)占整個肺活量百分比表示,稱1秒率。正常人大於80%,低於80%表明氣道阻塞性通氣障礙的存在,如哮喘。醫學上還用低於80%及60%評判支氣管哮喘發病的輕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