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張貞女死事

書張貞女死事

《書張貞女死事》是明朝歸有光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書張貞女死事
張貞女,父張熠,嘉定曹巷人也。嫁汪客之子。客者嘉興人,僑居安亭。其妻汪嫗,多與人私。客老矣,又嗜酒,日昏醉無所省。諸惡少往往相攜入嫗家飲酒。及客子娶婦,惡少皆在其室內,治果餚為歡宴。嫗令婦出遍拜之,貞女不肯。稍稍見姑所為,私語夫曰:“某某者何人也?”夫曰:“是吾父好友,通家往來久矣。”貞女曰:“好友乃作何事?若長大,若母如此,不愧死耶!”
一日,嫗與惡少同浴,呼婦提湯。見男子,驚走,遂歸母家。哭數日,人莫得其故。其母強叩之,具以實告。居久之,嫗陽為好言謝貞女。貞女至,則百端凌辱之四。貞女時時泣語其夫,令謝諸惡少凹。復乘間從容勸客曰:“舅亦宜少飲酒,屍客父子終不省,反以語嫗,輒致擄掠凹。
惡少中有胡岩,最桀黠,群黨皆卑下之,從其指使。一日,岩言眾曰:“汪嫗且老,吾等不過利其財,且多飲酒耳;新娘子誠大佳。吾已寢處其姑咎,其婦寧能走上天乎。”遂人與嫗曰:“小新婦介介不可人意曾。得與胡郎共寢,即歡然一家,吾等快意行樂,誰復言之者?嫗亦以為然,謀遣其子人縣書獄。嫗嘗令貞女織蛻,欲以遺所私奴。貞女曰:“奴耳!吾豈為奴織蛻耶?”嫗益惡之。
胡岩者四人,登樓縱飲。因共呼貞女飲酒,貞女不應。岩從后攫其金梭。貞女詈且泣。還之,貞女折梭擲地。嫗以己梭與之,又折其梭。遂罷去。頃之,嫗方浴,岩來共浴。浴已,嫗曰:“今日與新婦宿。”岩人犯貞女巒,貞女大呼曰:“殺人!殺人屍以杵擊岩;岩怒,走出。貞女人房,自投於地罅,哭聲竟夜不絕。
明日,氣息僅屬。至薄暮少蘇鉤,號泣欲死。岩與嫗恐事泄,縶諸床足,守之。明日,召諸惡少酣飲。二鼓,共縛貞女,椎斧交下。貞女痛苦宛轉,曰:“何不以刃刺我,令速死?”一人乃前刺其頸,一人刺其脅,又標其陰。共舉屍欲焚之,屍重不可舉,乃縱火焚其室。鄰里之救火者,以足蹴其屍,見嚇然死人,因共驚報。諸惡少皆潛走。一人私謂人曰:“吾以鐵椎椎婦者數四,猶不肯死。人之難死如此。”貞女死時,年十九耳。嘉靖二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也。
官逮小女奴及諸惡少鞫之囪。女奴歷指曰:“是某者縛吾姊,某以椎擊,某以刃刺。”嫗罵惡少曰:“吾何負於汝!汝謂姑殺婦無罪,今何如?”嫗尋死於獄。
貞女為人淑婉,奉姑甚謹;雖遭毒虐,未嘗有怨言,及與之為非,獨亢然蹈白刃而不惴。可不謂賢哉!夫以群賊行污閨闥之間,言之則重得罪,不言則為隱忍,抑其處此尤有難者矣。自為婦至死逾一年;而處汪氏僅五月。或者疑其不蚤死。嗟乎,死亦豈易哉;
嘉定故有烈婦祠。貞女未死前三日,祠旁人皆聞空中鼓樂聲,祠中火炎炎從柱中出。人以為貞女死事之徵。予來安亭,因見此事。嘆其以童年妙齡,自立如此夠,凜然毛骨為竦。因反覆較勘觸,著其始末,以備史氏之採擇。

作者簡介


歸有光(1506—1571),字熙甫,又字開甫,號震川,又號項脊生,崑山(今江蘇崑山)人。於嘉靖四十四年(1565),60歲才考中進士,曾任長興知縣、南京太僕寺丞。與王慎中唐順之茅坤等被稱為“唐宋派”,其文樸素簡潔,善於敘事,文風平易自然,清新淡遠。當時被稱為“今之歐陽修”,後人贊其散文為“明文第一”。有《震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