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受,漢語詞語,拼音是lǐng shòu,意思是接受,出自《後漢書·靈帝紀》。
接受(多指接受好意)。
1.接受(多指接受好意)。
2.聽命;聽從;順從。
《後漢書·靈帝紀》:“四年春正月,初置騄驥廏丞,領受郡國調馬。”
明·
施耐庵《
水滸傳》第六十二回:前面五聖堂里,我已安排下你的坐位了,你可一魂去那裡領受。
明·
馮夢龍《醒世恆言·吳衙內鄰舟赴約》:“遂將金戒指二枚,
玉簪一隻,交付
童兒,覷空致意此女,懇求相會。此女欣然領受,解腰間綉囊相答。”
茅盾《無題》一:“丈夫覺得逃不過那‘物質’的糾纏了,便把雙臂抱在胸前,低了頭,準備耐心領受。”
葉聖陶《
城中》:“想常常到先生那邊去討教,領受先生的寶貴的經驗。”
1.茅盾《無題》一:“丈夫覺得逃不過那‘物質’的糾纏了,便把雙臂抱在胸前,低了頭,準備耐心領受。”
2.葉聖陶《城中》:“想常常到先生那邊去討教,領受先生的寶貴的經驗。”
3.這些禮物,我不能領受。
4.領受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