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體靜脈移植術

自體靜脈移植術

自體靜脈移植術是一種從自己大腿切取大隱靜脈,而後移植到身體其他部位的靜脈移植手術。

手術適應證


血管切除或整修后,若缺損過大,在2~3cm以上,或估計端端吻合后將產生過大張力時,應進行血管移植。四肢血管移植多取傷員的自體靜脈,其效果較人造血管為佳。常採用同側大隱靜脈移植以填補股、腘或腋動脈的缺損。如傷側的股靜脈腘靜脈也受傷時,則應該另一側的大隱靜脈。移植的靜脈日久可能逐漸擴張,故對較大的動脈(如股動脈上段)進行移植時,宜用人造血管。

手術步驟


1.切開顯露大隱靜脈 在健側大腿上部作一長切口,必要時向下腹延伸,以顯露大隱靜脈。
2.切取大隱靜脈 細緻地銳性分離大隱靜脈,並結紮、切斷所有小分支。用血管夾控制其上、下端后,切取一段比需要的還長2~3cm的靜脈。
3.製備移植靜脈 完全剝脫這段靜脈的外膜后,浸泡在0.1%肝素生理鹽水液中備用。
4.縫扎大 縫扎大隱靜脈的上、下殘端。
5.倒轉、移植靜脈 根據血管分支的結紮線確定上、下端,將靜脈段倒轉,以免靜脈瓣阻礙血流。
6.吻合血管 按二定點或三定點血管縫合法縫合移植段近端和遠段吻合口。先縫前側,再縫后側。
如血管不便翻轉縫合,可先從血管腔內縫合後壁,然後縫合前壁。
7.鬆開血管夾 在結紮最後一根縫合線之前鬆開遠端血管夾,使血液充滿靜脈移植段,並排出空氣,然後結紮縫線,接著再慢慢鬆開近端血管夾。
[術中注意事項、術后處理]
血管清創術血管修復術血管端端吻合術,但肢體負重活動應延長到6周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