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海芬
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
聶海芬,女,1965年9月出生,1986年參加工作,加入中國共產黨,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全國“三八”紅旗手。
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已成立調查組,徹查聶海芬等2003年杭州“5·19”姦殺案的偵查、起訴、審判等全部司法過程中的涉案人員。
聶海芬
在自2001年以來的辦案中,通過發揮預審職能作用,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80餘起,追回贓款800餘萬元,各項辦案指標在省、市名列前茅。她受聘擔任杭州市警校兼職教官,自編教材,將自己20年預審經驗毫無保留地傳授給新人。
聶海芬曾獲嘉獎2次,立三等功2次,曾被評為浙江省“三八”紅旗手、省刑偵行家、杭州市“三八”紅旗手。
杭州錯判冤案令叔侄兩人背負重罪,遭受十年牢獄之苦,而偵辦此案的聶海芬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該案的證據無懈可擊。
2006年4月13日,中央電視台第12頻道《第一線》欄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報道之“無懈可擊聶海芬”。節目講述了聶海芬參與偵破“5·19姦殺案”時,如何在沒有找到任何物證的情況下,通過“突審”,讓“驚魂未定”的張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實”,進而從“細節”入手,獲得了“無懈可擊”的證據。
在節目中,聶海芬說:“人剛剛到案,處於驚魂未定的狀態下,經過突審,開口了,兩個人都講了。”而這裡所謂的“突審”,被張輝、張高平一致認為是刑訊逼供。但事實上,聶海芬並非參與對於張輝、張高平的審訊。在媒體採訪張高平的代理律師阮方民時,阮律師指出在這起案件辦理過程中,聶海芬只是案件的指導者,並沒有參加一線的審問。而張氏叔侄也直接表示了沒有被聶海芬審訊的情況。張高平說,“從頭到尾都沒有女人審過我”,而張輝則說,“只有在提取DNA鑒定的時候,是一個女警員來給我取了指甲、毛髮”。當拿出聶海芬的照片給他們看時,他們很確定地說“沒見過”。
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廳官方網站上刊登了一條針對張氏叔侄錯案的簡訊,稱“這起錯案的發生,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作為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一個環節,是有責任的,我們深感痛心,對當事人及家屬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廳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相關執法問題的調查,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查,絕不掩蓋、絕不袒護。”
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已成立調查組,徹查聶海芬等該冤案偵查、起訴、審判等全部司法過程中的涉案人員。2003年杭州“5·19”姦殺案發生后,以聶海芬為首的杭州警方辦案人員在沒有物證和目擊證人的情況下,通過“突審”張氏叔侄,獲得了該案“無懈可擊”的“鐵證”。
此外,有確切證據顯示,聶海芬不僅是該案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審核把關者,而且,也是這起冤案的“真兇”犯下的另一起殺人案的偵辦者。
張氏叔侄冤案平反之後,儘管媒體多方報導,但聶海芬本人始終沒有直接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之中。
據媒體報道,在杭州的公安系統,不少人對聶海芬抱以同情和肯定態度。有人就提到,她現在的職務還是大隊長,依然在一線工作。
人大常委會委員:對叔侄冤案中“女神探”應追責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今年的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對此,審議報告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殘聯副主席王乃坤代表說,對冤假錯案要糾正,更要防,糾正在後防在前。對於那些刑訊逼供、明知有疑點還要堅持判決的人員,還要追究責任。
王乃坤提到了“浙江張氏叔侄強姦殺人案”中的所謂破案“女神探”聶海芬。她說,此前這位“破案高手”快速破案的經驗被廣為宣傳,結果出來的是一個冤假錯案,“多大的諷刺啊!”安徽蚌埠市還有一位區長助理背負殺妻罪名,坐牢17年,去年真兇被抓后才被糾正。
“這些案件,應當追究背後的責任人。”王乃坤說,這17年如果沒有入獄,這位區長助理沒準“當了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