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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一家被查封的夜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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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間夜總會
中國餐飲娛樂行業企業
“天上人間”夜總會的全稱是:北京長青泰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天上人間”夜總會,位於北京朝陽區東三環北京長城飯店西側副樓,北臨亮馬河及燕莎購物中心,西臨崑崙飯店、南臨農業展覽館,是京城繁華高消費的金三角地區。2010年5月11日,北京警方開展了打擊賣淫嫖娼專項行動中因被查獲有償陪侍和消防隱患,而被勒令停業整頓6個月。有《某天上人間夜總會》詩:“承平歲月孽花夭,公子富豪遊興饒。燈霧香塵春復夏,森聲沓躅晝連宵。幾身肉與錢相兌,諸魄醒同幻錯交。莫謂長安帝聽近,都風異臭齉司曹。”
天上人間夜總會是公私合營的娛樂性場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東3環北京長城飯店西側副樓,離北京機場路只有5分鐘,離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只有5分鐘路,天上人間最大股東是美籍華人覃輝,覃輝的股份約佔總股份的51%。天上人間為北京最頂級的俱樂部,營業面積約12000平方米,擁有大堂、40個KTV包房、餐廳及桑拿中心等。天上人間之所以被炒作的如此神話主要是因為能在這裡消費起的個人還是很少的,大多數是公司性的消費(也就是燒錢的地方)。而且這裡的陪酒賣春女郎很多來自北京高校,碩士學士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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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廂(統包),價(%服務費)(%服務費)(%服務費)統包包提供業務招待房(價)司聚“謂”流。包廂專職服務服務且服務,服務般負責傳菜酒包廂服務,服務般允包廂。
天上人間夜總會
工作時間是晚上8:30到次日凌晨2:00上下班一般是從員工專用通道進出。薪水為普通服務員底薪3000加包廂提成(包廂消費額的8-10%)規定不允許收小費。部門經理8000-10000加補貼上班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會員卡)通過保安部監督。
天上人間的DISCO消費平日是100,假日是120,這是女士的門票,男士是150。其實並不算貴了。還包含一杯飲品,也是大眾消費了。關鍵是進去以後還有消費,因為這種地方去玩的人真的很少,大多數都是找人陪聊天的,說實在的去跳舞的基本沒有,而如果找人聊天的話,小費最低500,這是不成文的價錢。當然如果你就想進去看看,一次的消費不會太高。DISCO的音響的確是很好的,而且打碟師一般都會請亞洲比較好的來。
KTV
先說水果,品質是不錯的,因為畢竟天上人間是個牌子,水果全進口的,不管是什麼,口感都會非常好,要比街上買的好吃,這也是品質的保證。另外,器具都會消毒,也比較放心。進去后,首先會有人遞上熱毛巾,然後就可以消費了,消費是有最低的,最小的房間2800,但是基本都會消費到3500以上,在這裡,應該是沒人會算計那麼多的。一晚上下來,幾個客人去消費5000就差不多了,要是有好奇的,一個人湊個1000,去見識下也夠了。
員工
服務生是必須給小費的,小費最低500,去過的人應該都知道,不管有幾個服務生,都是要一人500的,而且還要另外給經理500。所以,只是消費,基本就要給出2000。不過大部分英語好像都不是很靈光,只能說基本的。但很多服務員比小姐還要漂亮。
小姐
小姐的確很多,很有錢,也很漂亮,但一般都不會開車去,當然不是錢的問題,是因為小姐有時要陪酒,為避免酒後無法開車,還有其他活動安排,基本都是打車,或有專門的包車帶司機的。說漂亮,確實是氣質都不錯,碩士學位的也有一些。不是常規人理解的小姐,穿的暴露那是站街的,基本上到那的小姐會穿的漂亮,但不會很暴露,只是會突出自己的氣質而不是別的。在這家夜總會,只要談好價錢,客人可以帶小姐外出嫖宿,或在包房內發生性關係,甚至有多對男女在包房集體淫亂。
客人
去天上人間的人非富即貴,一般都很見過世面,不會弄那些太低俗的遊戲,起碼不會在那裡玩。還有一個理由,基本上去那裡的,都是為了拉攏關係,也就是一個過場,重要的是要去談事,所以,在KTV里一般都會很正經。當然之後叫小姐回房就是另外的情況了,也就是買春。
酒水
最貴的酒叫金什麼的,好象還沒有人開,一瓶12萬吧,是美金的價,這個當然沒見過。但是常見的XO什麼的,也分級別,普通消費里最貴的好象是12800。大多數的都在1,2千的價位,果盤一個就300吧,反正有最低消費,叫個果盤,加瓶酒還有富裕,還可以叫些小吃。基本去喝XO的少,可能是過時了吧,喝葡萄酒,干邑的多些。
“天上人間”夜總會的全稱是:北京長青泰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天上人間”夜總會。法人代表林美鳳,外資企業。覃輝是1995年接手“天上人間”的,他當時在武漢鋼鐵公司做進口礦石的買賣,第一次被“協助調查”,折戟而歸。為了找一個掙錢的買賣,向當時的首都機場管理公司的總經理借款180萬美元,並由軍隊一家貿易公司擔保,買下原隸屬廣泰公司(台灣人)的“天上人間”夜總會。“天上人間”的初期管理由台灣“四海幫”掌門陳永和(外號“寶哥”)派得力幹將幫助打理,要求很嚴。
“天上人間”商標的申請日期是1995年11月29日。1997年5月14日,北京長泰歌舞廳有限公司經國家商標局核准取得“PASSION”與“天上人間”中英文組合註冊商標。
工商資料顯示,1993年3月,北京長泰歌舞廳有限公司以中外合資形式在京註冊。註冊資金200萬美元,有效期限自1993年3月至1999年3月。投資方為北京長城飯店公司和香港廣泰國際有限公司,廣泰國際法定代表人顯示為覃輝。該公司魯姓董事長為長城飯店方面委派。
1999年9月28日,國家商標局核准該商標註冊人變更為北京長青泰餐飲娛樂有限公司。長青泰公司亦為中外合資企業,大股東為覃輝所掌控的北京卓京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另一投資方為長德(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新加坡籍的林美峰。
2005年前後,長青泰公司同意轉讓其名下股份,深圳某實業公司接替入主。日前,星美影業老總覃宏也曾公開透露,早在2005年,他與兄長覃輝就已經轉讓了‘天上人間’所有股份。其後,“天上人間”的商標先後出現多次轉讓。首次轉讓於2005年11月8日完成。第二次轉讓申請完成於2007年5月。第三次轉讓完成於2008年7月。第四次轉讓完成於2009年11月。據了解,商標申請人是一家名為“石本”的北京投資公司,該公司獲得“天上人間”商標至今最多只有幾個月。而另據記者調查,“天上人間”的實際經營者,為“北京賽華名豪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據其營業執照顯示,該公司成立日期為2001年6月,註冊資金3000萬。
2010年5月11日夜,身著治安、巡警、特警多種警服的數十警察突然清查北京東三環外的“天上人間”夜總會。辦案人員說,當晚為防走露風聲,參與辦案的人員統一關機,事先許多警察並不知行動計劃。此次專項行動卻採用治安、刑偵、巡警、特警等多警種聯合行動。查出4家豪華夜總會有償陪侍小姐557人。
民警檢查夜總會陪侍女在夜總會的工牌
在很多北京百姓的道聽途說中,天上人間一直是個神秘場所。日前,朝陽警方兵分四路,夜間突查了位於東三環一帶,包括天上人間在內的四家豪華娛樂場所,從而使“一個神話”在一夜之間破滅。從效果看,警方此次行動收穫頗豐,不但當場查獲了五百多名進行有償陪侍的小姐,還發現了很多諸如消防安全方面的隱患。警方宣布:對這四家夜總會給予勒令停業6個月進行整頓的處罰,措施之嚴厲為少見,對“業界”的震動也非同一般。
在這次突查行動中,民間傳說的諸多版本在被擊破的同時也被一一驗證:擊破的,是天上人間“不敗”的神話;而被證實的,則是有償陪侍在娛樂場所的大量存在。君不見,大堂中一時涌動“花紅柳綠”雖然都有些落魄,但也足夠養眼嗎?
天上人間於北京形形色色的娛樂場所中一直比較扎眼,其顯赫地位猶如地產界。
天上人間老闆 覃輝
其一,任何個人、任何機構,其經營活動都不能遊離於法律法規之外。不管有多大來頭和多麼深的背景,只要違法經營,就要被拿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二,一時的興風作浪,躲不過最終的翻船落水。抑惡揚善永遠是這個社會的主流,也是執法機關必盡的責任。
其三,對很多喜歡打“擦邊球”的經營者來說,天上人間等四家夜總會被查封,無疑是他們在日後經營的反面範本。別老心存僥倖,也別老抖機靈。古人所說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說的都是守法經營,若想生意好,還須在法律範疇內多下下工夫才是正道。
此次突查上述四家夜總會的行動,源於北京警方於4月開始的“打擊賣淫嫖娼的專項活動”,而今後還將繼續保持嚴打的態勢。這就提醒有關部門,如何進一步儘快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完善、細化現有的規章制度。一方面,娛樂場所有償陪侍由來已久,亟須在法理層面進行必要的釐清。另一方面,也應使這種“運動式”的集中打擊變成常態化的日常監管。打擊涉黃和賣淫嫖娼,是一項相當複雜的工程,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更不能像猴皮筋似的時緊時松。時下,有多少經營者是抱著先避開風頭,過些日子再捲土重來的想法?這也並不是一種惡意揣測。
覃輝,為“卓京系”掌門人,有“民營傳媒富豪第一人”的稱號,在北京、上海等地擁有幾十家傳媒公司,同時還是北京新天地的東魅酒吧和京城曾經有名的夜店“天上人間”的大老闆。覃輝早期曾經與香港第一美女李嘉欣有過一段緋聞,致使成為娛樂名人,其天上人間更被業界稱為“現金奶牛”。
天上人間、名門夜宴、凱富國際、花都,這四家在京城大名鼎鼎的夜總會因提供有償陪侍,於2010年5月11日被勒令停業整頓半年。
“大限”之後的第一天,記者對這四家夜總會進行探訪,發現有的準備重整開張,有的則還不確定。當天,京城近千家娛樂場所的負責人與警方簽訂《責任書》,一旦場所內被發現“黃賭毒”,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老闆)、經營負責人均將被追責。
位於長城飯店一層的天上人間夜總會正門半開,裡面開著燈但沒有客人。停業整頓期間天上人間做了部分內部裝修,並對消防設施進行了整改,“相關的材料已經交給有關部門,等待審批”。今後還做KTV,但什麼時候開業還不確定。
警方在偵查中發現,尹健利用"天上人間"的違法經營所得,拉攏、收買了大批馬仔為他效勞,同時,也購買了大量的槍支彈藥,維護自己在當地的黑社會老大地位。另外,尹健利用自己黑社會性質團伙的威懾力,通過外派保安隊的方式,在一些高速鐵路、高速公路的工地充當保護傘,進一步非法聚斂錢財,團伙成員田維維、王?、王振宇都曾被尹健外派到廣東等地的鐵路工地當保安隊長。
在利用自己黑社會組織的威懾力給別人充當保護傘的同時,尹健也在尋求著自己的保護傘,他用金錢拉攏、腐蝕了部分幹部,這些幹部可能不會想到,尹健很多時候都把他們受賄的情況秘密拍攝了下來。
故意殺人、組織賣淫、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槍支,尹健黑社會性質組織究竟能猖獗幾時?
化裝偵察,秘密行動,衡陽警方三次抓捕,三次泄密,是誰在充當著黑社會組織的"保護傘"?
通過一個多月的秘密偵查,警方掌握了尹健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大量犯罪證據,由於這一團伙人數眾多,並且手中還有槍支,那怎樣才能將他們一網打盡呢?專案組在實施抓捕時發現,他們非常秘密的行動計劃卻先後三次被尹健提前知曉了,誰是泄密者?誰又在充當著尹健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保護傘"呢?
隨著警方調查的深入,以尹健為首的天上人間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累累罪行,引起了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廳、衡陽市委、市政法委相關領導的高度重視。衡陽市公安局局長徐發科秘密安排了一支隊伍,負責此次專項行動,時任衡陽縣公安局局長的謝先進被任命為專案組組長。
但當這個秘密行動小組還在制定抓捕計劃時,6月4日凌晨,卻有人先下手對尹健的"天上人間"實施了清查,下手的是衡陽市公安局石鼓分局的治安大隊和禁毒大隊,在外實施監控的專案組民警記錄下了這一幕。
這次專項行動之外的突擊清查,是偶然的巧合還是另有原因?會不會打草驚蛇引起尹健的警覺呢?
事後偵查員發現,這次清查只查了天上人間的兩個包廂,其他的包廂沒有任何驚擾,吸毒、賣淫一切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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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謝先進局長意外的是,他們從衡陽縣公安局出發還沒到衡陽市城區,就接到在天上人間內監控的偵查員的電話,說天上人間已經開始清場了。
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謝先進:偵察員給我們指揮部反饋信息,說哎呀,服務員保安到房間來打招呼了,他說公安局,市公安局調衡陽縣公安局的人,已經要來查抄這個場所。
很快,天上人間所有包廂的吸毒人員以及其他客人,全都被天上人間自己的管理人員清空了,毒品、吸毒器具等也被轉移,專案組的此次清查行動就此宣告失敗。
很明顯,專案組的行動計劃泄密了,那是誰走漏的風聲呢?
此次行動后,尹健知道衡陽市公安局正緊盯著他的"天上人間",針對這一情況,已經受過多次打擊的尹健並沒有就此收手,而是氣焰非常囂張地頂風作案,首先他將天上人間開始營業的時間改為夜間12點,增加警方查處的難度。
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謝先進:就是12點鐘以後,到他那兒玩兒的,他必須是一些熟客,要他開口,這不便於我們偵察員打入內部了,哪一個包廂今天晚上要開,誰要來嗨,誰要來吸毒,必須保安部長,或者是經理要給他彙報。
同時,尹健開始在衡陽市公安局和衡陽縣公安局安插眼線,收買了一名保潔員和送盒飯的人,專門向他報告衡陽市局徐發科局長和衡陽縣局謝先進局長的行蹤﹔另外,他還派人在公安局門口盯梢一直到夜間12點,確保警方沒有行動,"天上人間"才會開門營業。
衡陽市公安局局長徐發科:他把他的社會關係調動起來,找到了我的父母兄弟姊妹,甚至還要動員他們到衡陽來辦公司、開企業。
“內鬼”揪出“黑老大”抓獲
為了穩住尹健,專案組暫時終止了清查行動。三個月後謝先進局長再次組織200餘名民警準備對天上人間進行突擊清查,但再次走漏風聲,功虧一簣。
行動計劃的接連泄密,使專案組敏銳意識到自己隊伍內部出了"內鬼",那麼誰是"內鬼"呢?
通過對尹健的監控,結合6月4號石鼓公安分局對天上人間的突擊檢查,偵查員最終查出,"內鬼"就是石鼓公安分局分局副局長陳小平和禁毒大隊大隊長賀航國。
衡陽市公安局局長徐發科:他是通風報信了,因為我們當時採取行動的時候,他獲取了這個消息,有一次他還在場子里。
專案組事後查明,6月4號陳小平組織的那次清查行動,完全是為了應付衡陽市公安局而組織的假清查,那兩個被查的包廂是尹健特意安排的,事後,尹健還專門安排人給11名被行政拘留的吸毒人員送被子、衣物等物品,並每人發了800元的補償款。
查明"內鬼"后,利用國慶長假尹健的麻痹,10月衡陽警方再次突擊行動,一舉將"天上人間"這個涉黑窩點端掉,當場抓獲各種涉案人員130餘人。
"黑老大"尹健也同時落網。
隨著審訊的展開,警方在尹健及其團伙成員家中共查獲長管獵槍、短管獵槍、轉輪槍、自製手槍等13支、子彈89發,以及大量毒品。
曾經的囂張與猖狂,曾經的邪惡與罪惡,法庭上尹健將面臨怎樣的懲處?
知法犯法,為了蠅頭小利而置大義於不顧,他們充當黑社會"保護傘"的後果又是什麼?
衡陽警方經過五個多月的艱苦偵查、取證,在行動三度失敗后,終將尹健、劉飛等人以衡陽"天上人間"為依託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成功偵破。2011年4月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並在8月進行了一審宣判。
審判長:現在開庭,傳被告人尹健、周宏東、劉飛、湯俊、李繼明、田維維、孔鵬……
2011年4月19號,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尹健、周宏東、劉飛等34名被告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進行首次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尹健:被告人尹健到
起訴書指控你犯尋釁滋事罪,你是否當庭認罪?
認罪
既然你當庭認罪,公訴人希望你能夠如實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是
經過審理后,2011年8月19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尹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組織賣淫罪、嫖宿幼女罪、賭博罪、行賄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六十五萬兩千元。
周宏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湯俊,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劉飛,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5萬元。
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十五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包庇受賄充當“保護傘”獲刑
其中,充當尹健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的原衡陽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長陳小平,經法院查明,從2005年到2009年,先後8次收受尹健賄賂款共6萬元,法院最後以受賄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五年。
原衡陽市公安局石鼓分局禁毒大隊大隊長賀航國,法院查明,從2005年到2009年,先後7次共收受尹健賄賂款一萬七千五百元,法院最後以受賄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