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海學會
中國航海學會
中國航海學會成立於1979年,是由從事航海工作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聯繫航海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發展航海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掛靠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業務主管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據2018年5月中國航海學會官網顯示,學會有通信導航、海洋船舶駕駛、船舶機電等20個專業委員會、1個秘書處、2個編委會,團體會員共有266個,個人會員5千餘人。
1962年,以交通部副部長於眉同志為代表的航海界知名人士,建議籌建中國航海學會。
1963年5月,周恩來總理親自過問航海科學技術,責成國家科委成立航海學科專業組。交通部對成立中國航海學會的規劃也漸趨成熟,於1963年6月22日向中國科協發函[交水督(63)潘字第12號]文提請建立“中國航海學會籌備委員會”。8月15日,中國科協函復交通部“同意成立‘中國航海學會’”,並“請即提出籌委名單,制訂工作計劃”。
1963年12月,交通部發文指示當時的廣州海運管理局、上海海運管理局、長江航道管理局和大連海運學院分別牽頭籌建華南、華東、長江和北方地區的航海學會。
1964年2月至10月間,廣州市、上海市航海學會籌備委員會相繼成立。
1965年3月25日至4月7日,中國航海學會在北京召開成立大會暨學術年會。
1965年11月,廣州航海學會成立並召開了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
1965年12月,中國航海學會委託交通部上海船舶運輸科學研究所負責編輯的《中國航海》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1966年2月11日在北京召開了籌委會常務會議。同年3月,籌委會在北京西苑大旅社召開了學會工作座談會。
1966年5月,中國航海學會以及除廣州航海學會以外的各地方航海學會籌委會接連被迫停止活動。
1979年3月17日,中國航海學會成立了由交通部部長曾生、海軍司令部副參謀長張序三、國家水產總局漁業局局長卓友瞻、交通部科技委主任高原、水運局副局長王志遠、國家海洋局科技部部長瞿珍瑞、石油工業部(待定)等7位同志組成的黨的領導小組,曾生同志任組長。
• 第一屆理事會期間(1979.4-1886.10)
1979年4月1日至7日,經中國科協批准,中國航海學會第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
1981年10月21日至28日,中國航海學會召開一屆二次理事會,選舉時任交通部部長的彭德清同志接替因工作調動的曾生同志任理事長。
1981年,《中國航海史》(古代、近代、現代)三個部分基本完成初稿,史書編撰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地方港口史已出版了5冊,還開展了《中國港口史》、《長江航運史》、《中國內河航運史》、《招商局史》、《民生公司史》等專史的編寫工作。
1982年八九月間,遵照交通部和國務院港澳辦的批示,中國航海學會派副理事長周啟新同志和常務理事李景森同志前往香港。
1982年7月,與中國造船學會聯合召開“節能船型研討會”。同年10月舉行的防止海損事故學術討論會上,提出了《關於預防海損事故的建議書》。同年11月,中國航海學會在上海舉辦“國際海上避碰規則(1972)學術研討會”。
1983年初,學會舉行的一屆四次常務理事會同意中國航海學會成立“中國航海技術諮詢服務公司”,掛靠在交通部科技情報研究所。
1983年5月,經交通部批准,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核准,註冊登記,於1984年逐漸開展諮詢業務,經營活動到1988年基本結束。
1984年,編寫了《2000年航海技術預測》、《中國名人詞典(航海部分)》。
1984年,中日航海學會開始雙邊學術交流。由中方主辦的第一次中日航海學會學術交流會於11月在上海舉行。1984年,紀念鄭和籌委會決定於1985年7月11日在南京召開紀念大會,並建議將每年的7月11日定為中國航海節。
1985年,中國航海學會主辦的“紀念中國偉大航海家鄭和下西洋580周年大會”在南京舉行。
1985年,中國航海學會發起,並協助團中央組織、以中國青年聯合會的名義,派“中國青年訪日友好之船”訪問日本。
1985年,在交通部支持下,中國航海學會成立了“磁羅經校正師(員)考評委員會”,並在上海等6個港口城市成立了磁羅經校正服務。
1984年,“台灣海峽航行安全學術討論會”提出了《關於保證船舶在台灣海峽安全航行的倡議》。
1985年,學會舉辦“船舶節能動力裝置方案評審會”,推廣船舶節能新技術。
1990年2月,交通部清理整頓公司領導小組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精神,對“中國航海技術諮詢服務公司”審查後下達撤銷通知。
1991年4月,經交通部黨組批准,中國航海學會二屆理事會第十九次理事長辦公會議決定成立公司清理小組,並於1993年4月由交通部監察局向交通部黨組作了報告,調查、清理工作結束。
1985年元月,學會舉行一屆六次常務理事會。
• 第二屆理事會期間( 1986.10-1992.7)
1986年10月16日,中國航海學會第二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以通訊方式召開,並選舉了新一屆理事會。
1987年1月10日,中國航海學會在北京召開了一屆七次常務理事會和第二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主席團聯席會議,選舉產生第二屆理事會。
1988年1月,舉行學會二屆二次常務理事會擴大會議。
1989年4月,舉行二屆三次常務理事會擴大會議。
1990年8月,舉行二屆理事會第十七次理事長辦公會議。
1991年,二屆二次理事會首次評選“十佳引航員”。
• 第三屆理事會期間(1992.7-1996.12)
1992年7月1日,中國航海學會第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選舉產生由151人組成的第三屆理事會。
1993年始,中韓航海學會舉辦雙邊學術交流會。
1993年11月,召開學會三屆二次常務理事會。
1994年11月,召開學會三屆二次理事會。
1994年,中國航海學會主辦了“國際航行學會聯合會第八屆大會”及“國際航海設備及技術展覽”。
1995年,中國航海學會推薦航海科研、管理、駕駛,河道港口工程,港口工程規劃等領域的7位知名專家,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
1995年12月,召開學會三屆三次常務理事會。
1995年,中國航海學會及《中國航海》編輯部組織專家學者編寫《英漢航海·航運·船舶大詞典》,並由人民交通出版社正式出版。
1995年,經交通部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給予兩人黨紀和政紀處分。中國航海學會三屆三次常務理事會擴大會議一致通過免去兩人在學會的專、兼職職務。
• 第四屆理事會期間(1996.12-2000.11)
1996年12月10日,中國航海學會第四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選舉產生168人組成的第四屆理事會。
1997年12月,舉行四屆一次常務理事會。
1997年,中國航海學會推薦輪機工程、航海安全技術、船舶操縱、海洋醫學等領域的5位知名專家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
1998年,舉行四屆二次理事會。
1998年,中國航海學會組織評議並推薦6位同志作為第六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
1999年12月8日,舉行四屆二次常務理事會。
1999年,中國航海學會推薦輪機工程、航海科技領域的2位知名專家、學科帶頭人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
1999年底,中國航海學會被科技部、中央宣傳部、中國科協評為“全國科普工作先進集體”。
1999年12月29日,民政部正式批准學會重新註冊登記。
• 第五屆理事會期間(2000.11-2004.11)
2000年11月25日,中國航海學會第五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2001年11月,舉行五屆三次常務理事會。
2002年12月4日,舉行五屆二次理事會。
2002年,中國航海學會與泉州市人民政府聯合召開“泉州港與海上絲綢之路國際學術研討會”。
2002年,中國航海學會聯合交通部海事局召開“長江下游全面安全夜航學術座談會”。
2002年,舉行第五次理事會(擴大)會議。
2003年11月29日,舉行五屆四次常務理事會。
• 第六屆理事會期間(2004.11-2010.6)
2004年11月26日,中國航海學會第六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2005年,中國航海學會與交通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中心合資成立北京安通技術諮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2006年2月,舉行學會六屆二次常務理事會擴大會議。
2006年,學會分別組團參加了在韓國舉行的“中日韓航海學會學術交流會”和“國際航行學會聯合會與全球衛星系統大會”。
2006年,“長江下游夜航問題學術座談會有關情況及建議”被評為第五屆中國科協優秀建議獎一等獎。
2006年7月,學會評出的2005年中國航海科技獎一等獎項目《外高橋集裝箱碼頭建設集成創新技術研究》榮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2006年.學會參與了由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清華大學等單位的科研項目——“遠洋船舶壓載水凈化和水上溢油應急處理關鍵技術研究”向科技部申報科技攻關項目的工作,該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十一五”重點科技項目。學會還擔任該科技攻關項目子項目的承辦單位之一。
2007年1月,舉行學會六屆二次理事會擴大會議。
2007年,學會向中國科協申請“技術鑒定職能由政府科技部門轉移學會運作試點”工作。
2008年1月,舉行六屆四次常務理事會擴大會議。
• 最高權力機構
中國航海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選舉或罷免監事;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七)決定終止事宜。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產生,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領導該團體開展日常工作。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正、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財務狀況和其他重大事項;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七)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該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學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和人選;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中國航海學會組織架構
據2018年5月中國航海學會官網顯示,學會有20個專業委員會、1個秘書處、2個編委會。
中國航海學會20個專業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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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航海學會航海遙感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船舶機電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船舶檢驗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危險貨物運輸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航海心理學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水運管理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船閘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海洋船舶駕駛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引航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通信導航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航標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內河船舶駕駛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內河海事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航海歷史與文化研究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海運法規研究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船舶防污染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水運技術經濟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救助打撈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集裝箱運輸專業委員會 | 中國航海學會內河航運開發建設專業委員會 |
據2018年5月中國航海學會官網顯示,學會團體會員共有266個,個人會員5千餘人。
• 會員分類
中國航海學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單位會員。
個人會員:為具有一定航海專業技能、航海專業知識、在該團體的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熱心和積極支持該團體工作的人員。個人會員分為資深會員、普通會員、港澳台會員、外籍會員和榮譽會員。
資深會員:具有高級以上技術職稱、學術上有一定造詣,有顯著專業成績的航海領域的專家、學者及管理者;或積極參與該團體組織的學術交流等活動,在業界有較大影響的人士。
普通會員:從事與航海事業有關的科研、教學、管理工作者;直接從事航海的船上工作人員;與航海科技有密切關聯的其他學科的科技人員及管理人員;院校在讀學生;積極支持該團體工作的有一定社會影響的人士。
港澳台會員:在航海領域有較高造詣,熱愛祖國,願意與該團體聯繫、交流和合作的港澳台人士;
外籍會員:在航海領域有較高造詣,對中國友好,願意與該團體聯繫、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人士。
榮譽會員:歷屆學會主要負責人。
1.
資深會員:具有高級以上技術職稱、學術上有一定造詣,有顯著專業成績的航海領域的專家、學者及管理者;或積極參與該團體組織的學術交流等活動,在業界有較大影響的人士。
2.
普通會員:從事與航海事業有關的科研、教學、管理工作者;直接從事航海的船上工作人員;與航海科技有密切關聯的其他學科的科技人員及管理人員;院校在讀學生;積極支持該團體工作的有一定社會影響的人士。
3.
港澳台會員:在航海領域有較高造詣,熱愛祖國,願意與該團體聯繫、交流和合作的港澳台人士;
4.
外籍會員:在航海領域有較高造詣,對中國友好,願意與該團體聯繫、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人士。
5.
榮譽會員:歷屆學會主要負責人。
單位會員:從事航海事業並具有一定會員數量、願意參加該團體活動、支持該團體工作的管理、科研、教學、生產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
• 會員加入與退出
中國航海學會入會程序
(一)個人會員:由本人提出申請,提交入會申請表或網上註冊,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議討論通過,即成為該團體個人會員。
(二)單位會員:由單位直接向該團體提出申請,填寫單位會員入會申請表,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議討論通過,即成為該團體單位會員。
(三)港澳台會員:經本人申請或個人會員或分支機構推薦,經理事會議或常務理事會議討論通過,報中國科協備案后,即成為該團體港澳台會員。
(四)外籍會員:經本人申請或個人會員或分支機構推薦,經理事會議或常務理事會議討論通過,報中國科協備案后,即成為該團體外籍會員。
(五)榮譽會員:由理事長辦公會議推薦提名人選,經理事會議或常務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即成為該團體榮譽會員。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中國航海學會。
(一)會員如果兩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該團體活動並經該團體提示后一年內未能改變者,可視為自動退會,並報理事會備案;
(二)會員退會時應交回個人會員證、單位會員證;
(三)會員退會後再次申請入會的,需重新辦理入會手續。
• 會員權利和義務
中國航海學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該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含外籍會員);
(二)參加該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該團體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四)對該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該團體章程,執行該團體的決議;
(二)完成該團體交辦的工作;
(三)向該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等;
(四)按該團體章程規定繳納會費;
(五)維護該團體的合法權益。
• 業務範圍
中國航海學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航海學術交流,活躍航海學術思想,促進航海學科發展和學術規範,提高航海科技水平,推動航海科技的自主創新;
(二)弘揚航海科學精神,加強航海文化建設,普及航海科學知識,推廣先進航海技術和科學管理經驗,開展青少年航海科技活動;
(三)承接政府部門委託(轉移)事項,組織或參與對國家航海事業發展戰略、政策和建議中的重大項目進行決策論證,提出決策建議;
(四)按照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以下工作:
1. 組織、開展航海科技獎、航海青年科技獎評審和獎勵工作以及科技成果鑒定工作;
2. 表彰、獎勵在航海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航海科技工作者、航海院校上船專業的學生,推薦人才。
(五)開展航海產業及其相關領域內的技術諮詢、服務、轉讓和展品展覽等工作,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
(六)組織航海類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接受委託承擔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工作、科技文獻和標準的編審工作;
(七)組織編輯出版航海科技書刊、文集,研究與編寫中國航海類史書,傳播航海科技信息;
(八)組織開展國際航海科技交流活動,促進國際間航海科技合作,發展同國外航海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九)充分發揮該團體在航海科技界、學術界、企業界的凝聚優勢,發展和加強與港、澳、台地區航海工作者、科技團體及企業界的聯繫和學術交流;
(十)維護該團體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該團體會員的意願和要求,舉辦為該團體會員服務的活動;
(十一)為航海事業的發展、為保證航行安全以及為自身發展的需要,開展其他必要的工作。
• 經費來源
中國航海學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項目或課題的專項資助;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捐贈與政府資助;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中國航海學會學術年會每年組織一次,是中國航海界享有良好聲譽的權威性學術交流平台。通過該平台和與其配套的年度航海優秀論文評選、獎勵工作,有效促進了全國航海學術活動的繁榮,為中國航海科技進步提供了有力支持,也培養和造就了一批航海科技人才。
2015年10月14至15日,由中國航海學會主辦、上海海事大學承辦的2015年中國航海學會學術年會在上海舉辦。該屆年會共收到論文461篇,有76篇論文獲評優秀論文,其中一等獎1篇、二等獎2篇、三等獎6篇,有34篇優秀論文分別在3個分會場進行了交流。
2016年10月19至20日,中國航海學會2016年學術年會在大連召開,大連海事大學具體承辦該會議。該屆年會共收到上報參選論文462篇,其中評為優秀論文87篇,獲得優秀論文獎勵的有11篇。
2017年6月6日上午,2017年中國航海學會學術年會的專家論壇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學術報告廳舉行。
中國航海學會主辦《中國航海》和《航海技術》兩個期刊。
《中國航海》是Caj-cd規範獲獎期刊,被SA科學文摘(英)(2011)、CSCD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2017-2018年度)(含擴展版)、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4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等收錄。
《航海技術》是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
2010年11月4日到6日,2010年度中日韓航海交流會在韓國仁川Songdo Convencia舉行,會議由韓國航海與港灣學會學會主辦,仁川港務局,仁川引航協會等單位協辦。
2015年3月30日至31日,中國航海學會應邀派員出席了由台灣地區中華海洋事業協會與台灣海洋大學主辦的2015年海峽兩岸海上安全暨船舶交通管理研討會,會議交流內容涉及海上安全、海上交通工程、船舶交通管理等。
2016年11月10至12日,中國航海學會成員出席了2016年中日韓航海學會學術會議,該會議由韓國航海港灣學會承辦,在韓國秀水(Yeosu)舉行。
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批准設立的面向全國航海領域及該團體會員的綜合性獎項。旨在獎勵在全國航海領域科學研究、技術創新與開發、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取得成果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鼓勵廣大科技工作者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和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
“中國航海學會科學技術獎”獎勵工作由中國航海學會組織實施和管理。
• 科普基地
中國航海學會首批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名單(20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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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序號 | 名稱 |
1 | 上海中國航海博物館 | 14 |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博物館(山東青島) |
2 | 老鐵山燈塔航標園(大連) | 15 | 青島奧林匹克帆船中心 |
3 | 大連海事大學展館 | 16 | 青島航標處團島航標展館 |
4 | 大連海事大學“育鯤”輪 | 17 | “大洋壹號”科學考察船(山東青島) |
5 | 中國救撈陳列館(上海) | 18 | “向陽紅09”科學考察船(山東青島) |
6 | 海事測繪及電子海圖導航科普教育基地(上海) | 19 | “海巡11”輪(山東青島) |
7 |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誕生地紀念館(江蘇泰州) | 20 | 北海救112輪(山東煙台) |
8 | 江蘇太倉鄭和公園(江蘇蘇州) | 21 | “北海救116”輪(山東煙台) |
9 | 溫嶺航標展館(浙江台州) | 22 | 海事鑒定實驗室(山東煙台) |
10 | 鎮海角燈塔展館(福建龍海) | 23 | 武漢理工大學航海博物館 |
11 | 中國船政文化博物館(福州馬尾) | 24 | 中國海監83船展館(廣東廣州) |
12 | 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館 | 25 | 廣州舢舨洲燈塔(廣東廣州) |
13 | 福建長樂鄭和公園 | 26 | 硇洲燈塔(廣東湛江) |
中國航海學會第二批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名單(20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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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序號 | 名稱 |
1 | 大沽燈塔(天津) | 5 | 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實驗科普基地(南通) |
2 | 海天一體實驗室(天津理工大學) | 6 | 長江海事局船員考試中心及水上應急搜救基地(武漢) |
3 | 天津海事局航海知識中小學教育實踐基地(天津海事局) | 7 | 中國徐福文化園(寧波) |
4 | 中國航海圖書教育基地(天津,海軍) | 8 | 浙東海事民俗博物館(寧波) |
• 科普活動
2014年5月,圍繞活動日主題,學會將水上人命救助作為科普宣傳的重點,責成救助打撈專業委員會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救助打撈專業委員會在5月10-16日防災減災宣傳周中,在掛靠單位東海救助局以及航海科普教育基地--中國救撈陳列館的支持配合下,製作了全國“防災減災日知識以及海上客輪逃生常識宣傳材料(海難自救守則10條)。
2016年7月9日,中國航海學會、寧波市教育局在中國航海日活動期間舉辦了以“科普航海知識,再揚絲路風帆,共圓藍色夢想,建設海洋強國”為主題的全國青少年航海科普知識競賽。
中國航海學會
弘揚航海文化,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精神,團結和組織航海科技工作者,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指導思想,實施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航海事業的繁榮和發展,促進航海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中國航海學會第八屆理事會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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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職務 |
理事長 | 黃有方 |
常務副理事長 | 曹迪 |
副理事長 | 丁農 |
丁小崗 | |
尹勇 | |
蘇新剛 | |
李甄 | |
余世成 | |
秘書長 | 王群 |
副秘書長 | 顧維國 |
施朝健 |
屆次 | 職務 | 姓名 |
第七屆理事會 | 理事長 | 徐祖遠 |
秘書長 | 趙東野 | |
第六屆理事會 | 理事長 | 洪善祥 |
秘書長 | 丁寶成(兼) | |
第五屆理事會 | 理事長 | 林祖乙 |
秘書長 | 胡裕生 | |
第四屆理事會 | 理事長 | 林祖乙 |
秘書長 | 林玉乃 | |
第三屆理事會 | 理事長 | 林祖乙 |
秘書長 | 沈志成(兼) | |
第二屆理事會 | 理事長 | 彭德清 |
秘書長 | 王志遠 | |
第一屆一次理事會 | 理事長 | 曾生 |
秘書長 | 王志遠 | |
第一屆二次理事會 | 理事長 | 彭德清 |
秘書長 | 王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