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
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受託經營GJ有關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
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受託經營
公益信託;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併及項目融資、
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受託經營有關門批准的
國債、企業債券
承銷業務;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代保管業務;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諮詢業務;以銀行存放、
同業拆放、融資租賃或投資方式運用
自有資金;以自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辦理金融
同業拆借;中銀業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上述業務包括
外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