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供銷合作社
昆明市供銷合作社
目錄
主要職責如下:
三、指導縣(市)區供銷合作社發展專業生產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促進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開拓城鄉市場,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全市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提供網路信息服務。
四、負責對縣(市)區供銷合作社和直屬企業進行指導、協調、服務、監督;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及社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生產資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五、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權,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國有資產。
六、對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範圍內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履行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監督職責。
七、代表昆明市合作經濟組織,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活動,與國內外經濟組織、社會團體、院校等開展經濟、貿易、技術、人才、交流,簽訂合資合作協議,接受捐贈、資助。
八、負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員和職工的教育培訓。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