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市人民政府

瓊海市人民政府

據《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如下:(一)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和市政府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編髮會議紀要並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歷史沿革


西漢屬珠崖郡玳瑁縣,初元三年(前46)屬朱盧縣,建武十九年(43)改屬珠崖縣。三國屬珠崖郡朱盧縣。晉屬合浦郡玳瑁縣。南北朝宋、齊、梁、陳先後分屬越州、崖州、珠崖郡的朱盧縣、珠崖縣。隋屬珠崖郡顏盧縣。唐貞觀十三年(639)屬容瓊縣。唐顯慶五年(660),析容瓊縣置樂會縣,治黎黑村(今長坡鎮煙塘墟),隸瓊州。宋大觀三年(1109),樂會縣改屬萬安軍。政和元年(1111),樂會縣復屬瓊州。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析樂會縣西北境新附的519個黎族峒寨的二萬餘戶黎族人口置會同縣,屬瓊州路軍民安撫司。明洪武元年(1368),會同、樂會2縣屬瓊州府。三年(1370),瓊州升為府。1912年會同、樂會2縣屬瓊崖道。1914年,因與湖南省辰沅道會同縣同名,會同縣改名瓊東縣。
1950年4月,瓊東、樂會2縣解放,屬海南軍政委員會。1951年4月,屬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1958年12月,瓊東、樂會、萬寧(北部地區)3縣合併為瓊海縣。1959年11月,萬寧縣析出復置。1968年4月,屬海南行政區革命委員會。1980年1月,改屬海南行政區公署。1984年5月,改屬海南行政區。1988年4月,直屬海南省。1991年為瓊海縣,隸屬於海南省。1992年11月6日,經國務院批准撤縣設市(縣級市),為海南省管轄縣級市。至今不變。

現任領導


市委副書記、市長:符平。分管工作: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監察局、審計局工作。
常務副市長:梁譽騰。分管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協助市長分管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工作;分管聯繫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市法制辦、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統計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國庫支付局、市農綜辦工作;聯繫瓊海市國家稅務局、瓊海市地方稅務局、省地稅局第四稽查局、省公路管理局瓊海公路分局、省交通規費征稽局瓊海分局和金融、保險工作。
副市長:趙軍。分管工作:分管市規劃委員會、市建設局、市人防辦、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市地震局工作;聯繫瓊海供電局、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瓊海市煙草專賣局工作。
副市長:洪鋒。分管工作:協助梁譽騰常務副市長分管聯繫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工作;分管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市衛計委、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建監察大隊、市愛衛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紅十字會、市計劃生育協會、市旅遊總公司工作;聯繫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瓊海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
副市長:程江洪。分管工作:分管市應急辦、市農林局、市水務局、市三防辦、市供銷合作聯社、市扶貧辦、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市熱帶作物服務中心、市農科所、市自來水公司、上埇林場工作;聯繫瓊海市氣象局、農墾東太有限公司、農墾紅昇有限公司、瓊海市森林公安局工作。
副市長:李昌奮。分管工作:分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市糧食局、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市就業局工作;聯繫瓊東國家安全局工作。
副市長:潘艷紅。分管工作:分管市信訪局、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市商務局、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市招商局、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市檔案局、市體育管理局、市廣播電視台、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市殘聯、市市場開發建設服務總公司工作;聯繫駐軍工作。
副市長:陳聖法。分管工作:分管市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市畜牧獸醫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協助程江洪副市長分管市農林局、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市熱帶作物服務中心、市農科所;聯繫省東部郵政管理局、瓊海市郵政局、瓊海市電信局、移動通信瓊海分公司、聯通通信瓊海分公司。
副市長:熊軍。分管工作:分管市司法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城市投資建設有限公司;聯繫清瀾瓊海海事處。

政府機構


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瓊海市農林局
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瓊海市衛生局
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瓊海市商務局
瓊海市外事僑務辦
瓊海市統計局
瓊海市政務服務中心
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瓊海市工業和科技信息產業局
瓊海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瓊海市公安局
瓊海市規劃建設局
瓊海市海洋與漁業局
瓊海市水務局
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旅遊發展委員會
瓊海市財政局
瓊海市教育局
瓊海市民政局
瓊海市交通運輸局
瓊海市審計局
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瓊海市城市管理局

市政府機構


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負責起草或審核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發布的公文稿。負責起草或審定上報給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及有關部門的文稿。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市政府的規範性文件;審查修改市政府部門代市政府起草的規範性文件。
(四)對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五)負責辦理上級政府系統文電收發運轉和市政府文件材料歸檔、機要通信工作,管理市政府印鑒。
(六)根據市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之間未能協調解決的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七)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對上級有關部門和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市重點項目協調。
(八)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須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負責市人大代表、市政協代表有關市政府工作的建議和提案的處理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鎮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負責對政府規範性文件的法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等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
(十三)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十四)組織或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關重要綜合性文稿。
(十五)圍繞市政府工作中心,對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重要課題進行調研,提出供市政府決策的方案和政策性建議。
(十六)研究全市經濟形勢,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全市經濟與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綜合信息、動態。
(十七)負責市政府的新聞事務工作,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分析、上報。
(十八)負責市委、市政府信訪工作,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九)負責市政府系統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二十)負責管理市政府辦公大院和大院的後勤服務保衛工作。
(二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鎮辦公室和市直機關政府系統辦公室工作。
瓊海市農林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林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農業、林業、農村經濟的發展規劃、計劃。
(二)指導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及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三)指導全市農業產業信息系統建設;研究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和指導措施;協調農產品加工和流通;負責結構布局調整、資源配置,指導產業化,集約化生產;參與研究提出農用生產資料的年度和中長期需求計劃;參與研究制定、組織、協調、監督“菜籃子工程”。
(四)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塗、宜農濕地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五)指導全市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導以植樹等生物措施防治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工作;指導花卉苗木產業工作。
(六)管理全市森林資源,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規劃全市森林的分類及分類經營;依法管理全市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自然保護區。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村能源建設規劃、計劃;組織、指導農村能源建設工作,監督農村能源建設資金使用。
(八)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鄉鎮企業發展規劃、計劃;指導全市鄉鎮企業體制改革;引導全市鄉鎮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
(九)組織指導全市農林科技開發研究,推動農林技術進步;負責重點農林科技項目的遴選和實施。
(十)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負責農產品及綠色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種子、苗木、農藥生產經營許可;組織協調全市種子、農藥、獸葯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鑒定;組織全市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獸葯、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監督管理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畜牧業生產發展;組織畜牧獸醫行業管理;組織、協調、監督全市植物檢疫、動物檢疫、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以及國家保護的珍稀野生動植物工作;負責飼料資源的開發和飼料行業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全市農業、林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處理農用地、林地糾紛。
(十三)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扶貧開發規劃;組織、指導全市扶貧開發工作;指導、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協調安排和監督各種扶貧資金的使用。
(十三)對所轄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鎮農業、林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
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力資源配置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等工作方案,實施人事調配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保障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組織實施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
(四)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五)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鎮實施公務員制度,並依照有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六)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計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指導推薦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
(七)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組織推薦選拔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海南省優秀專家,並對其進行宏觀管理;引進優秀人才;指導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八)依照政策規定抓好城鄉就業工作,擬定本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就業援助制度,組織實施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
(九)綜合管理全市職業分類、職業培訓和技工教育,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中級以下職業資格證書的發放管理;組織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再就業培訓;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審批和管理。
(十)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組織實施城鎮養老、失業、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和農村養老等社會保險,並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提出審核意見。
(十二)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勞動模範評選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任免手續的有關事宜。
(十四)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和意外類傷亡事故統計,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五)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瓊海市衛生局
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瓊海市商務局
瓊海市外事僑務辦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發展規劃、計劃。
(二)負責全市臨時因公出國(境)審批或審核工作和辦理有關護照、簽證等其他領事業務。
(三)承辦邀請和接待外國官方代表團及重要外賓、華僑華人和港澳地區重要人士來訪事宜;承辦市級領導對外交往事務;負責本市對外締結友好關係工作和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四)負責協調博鰲亞洲論壇年會等在本市舉行的重大國際活動並組織策劃本市相關活動,協調市內單位和人員參與國際活動。
(五)負責協助領事保護工作和相關涉外案件,提出涉外安全工作建議;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外宣工作,協調國(境)外媒體在本市的採訪活動。
(六)依法執行《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其實施辦法;開展海外聯誼、交流合作和華文教育工作;合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協調彬村山華僑農場及難民接待安置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和在本市外國專家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和引進外國專家項目計劃的申報、組織實施工作。
(八)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指導各鎮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引進外國智力工作。
瓊海市統計局
瓊海市政務服務中心
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主管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負責全市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布局,作好項目備案、登記、審批與跟蹤服務;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建設項目,審核市財力基建項目概算,對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政府投資項目概算、概算控制和複審工作審核;參與管理國家撥款的建設項目和重點項目的監督稽察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核准項目招標方式,對建設項目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協調本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五)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引導和協調一、二、三產業政策的實施。
(六)提出全市城鎮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區域經濟的統籌協調,研究制定和指導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七)研究分析市場的供求狀況,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協調全市糧食宏觀調控和物價管理監督工作。
(八)做好全市人口、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建議;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九)研究做好全市能源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能源發展工作。
(十)擬定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規定,在價格分工管理目錄許可權內、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監督價格政策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執行;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組織實施價格檢查,依法檢查管理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違法案件,承擔全市各級政府和全市各企業的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協助市政府受理不服價格部門處罰而申請的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管理,負責《收費許可證》的核發和收費年審工作;負責對刑事及非刑事案件中扣押、沒收、收繳的財物價格鑒定工作;負責全市應稅(抵稅)物價格鑒定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工作;負責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及價格糾紛調解;組織實施全市價格分析、監測、預警和監控;負責部分農產品成本調查;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價格監督制度,監測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動趨勢,傳遞國內外價格信息,開展價格諮詢服務;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檢查指導各鄉鎮的價格工作。
(十一)做好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及其他各項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瓊海市工業和科技信息產業局
瓊海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瓊海市公安局
瓊海市規劃建設局
瓊海市海洋與漁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海洋與漁業工作的發展規劃、計劃。
(二)負責全市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及信息發布;實施海洋綜合管理,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
(三)參與組織全市海域勘界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海域(包括海岸帶、無居民海島)使用,按規定頒發海域使用許可證、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
(四)負責全市漁業資源的管理。監管全市海洋漁業捕撈生產和產業結構調整工作;組織實施海洋捕撈強度控制方案、漁業許可制度、伏季休漁制度和指導漁業資源監測工作;負責全市水產養殖種苗的管理;管理內陸水域、淺海灘塗漁業開發利用工作;擬定和頒發水產品的質量標準。
(五)負責全市海洋環境與漁業水域環境監督管理及保護工作。擬定全市海洋與漁業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組織實施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管海洋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負責全市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以及漁業水域生態的環境保護工作.
(六)管理海洋觀測監測、災害預報警報、信息綜合、標準計量等公益服務系統,負責發布海洋災害預報警報和海洋環境狀況公報;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漁業海上搜救工作。
(七)負責全市海洋監察、漁業船舶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行政管理職能,管理全市海監和漁業執法隊伍。
(八)負責海洋與漁業基礎數據和信息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本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有關海洋與漁業的科學研究、技術推廣。
(十)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鎮海洋與漁業工作。
瓊海市水務局
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旅遊發展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旅遊工作的發展規劃、計劃。
(二)貫徹實施國家、省和行業有關旅遊標準,統籌全市旅遊要素國際化改造,推行標準化服務。負責A級景區、星級飯店評定、複核工作;負責旅遊信息化、網路化建設和旅遊標示體系規劃和建設;協調旅遊產業對外開放工作。
(三)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協調重大旅遊節慶活動。
(四)編製旅遊資源的功能區規劃和配置;實施全市旅遊資源保護,組織旅遊建設項目的論證和審核工作。
(五)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發展,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六)參與管理全市發展旅遊產業相關投資計劃,促進和引導本市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
(七)負責實施旅遊市場秩序的規範管理,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綜合協調、指導旅遊安全和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旅遊誠信體系建設和旅遊行風建設。
(八)依法審核經營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實施備案管理;負責景區內導遊的考核管理,指導本市旅遊協會和旅遊中介組織工作。
(九)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鎮旅遊工作。
瓊海市財政局
瓊海市教育局
瓊海市民政局
瓊海市交通運輸局
瓊海市審計局
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瓊海市城市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城市市容市貌、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市政管理的發展規劃、計劃。
(二)負責管理、指導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依法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方案審查和實施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擴建項目中的市容環衛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核和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垃圾和建築渣土運輸、消納等的管理;負責建築垃圾處置場地的規劃、定點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組織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養護工作;對城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綠地指標進行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審驗;負責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對佔用、改變公共綠化的審批。
(四)負責對臨時佔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行政監督實施;負責對利用城市道路設置監督管理。
(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臨時佔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點)的規劃定點工作;負責組織清理取締佔道農貿市場、夜市、攤區的組織工作。
(六)負責審批、管理市區戶外廣告和招牌的設置工作;負責對利用佔用城市空間而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城市照明工程建設,研究擬訂城市照明的管理辦法;負責城區路燈規劃和城市夜景燈飾設置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組織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基礎設施養護管理;負責對城市道路挖掘、依附城市橋樑埋設或架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監督管理。
(八)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城市管理工作目標,受理市民有關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來信來訪和群眾投訴。
(九)負責組織市容環衛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外商投資管理;負責市容環境管理的科學研究和社會宣傳教育工作。
(十)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設施、燃氣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集中行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綠化、市政設施、燃氣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市榮譽


入選“2009中國十大休閑勝地”
11月6日至8日,第二屆中國(國際)休閑發展論壇暨第二次休閑城市市長峰會在杭州黃山隆重舉行,數百名世界休閑界知名專家、休閑城市市長、休閑景區負責人和媒體記者等應邀參加,由國內外旅遊專家和網民共同評選出“2009中國十大休閑勝地”和“2009中國十大溫泉養生基地”,“海南博鰲”和“官塘溫泉”光榮入選並受獎。瓊海目前正在大力打造“宜居城市”,這次博鰲首次入選具國家級影響的休閑旅遊類獎項,將為“宜居城市”的建設打造提供新的品牌和目標。
“國家國防教育示範基地”
11月舉行的全國國防教育工作會議上,紅色娘子軍紀念園被命名為“國家國防教育示範基地”。“紅色娘子軍紀念園”是為紀念第二次國內革命時期誕生的“中國工農紅軍第二獨立師女子軍特務連”而建造的文化旅遊區。紀念園主要由園前景區、主題雕塑展館區、熱帶風情園林景區、旅遊服務區四大功能區域組成,園區設有和平廣場、紀念廣場、紀念館、娘子軍連部、歌舞廣場、椰林寨—南霸天舊居(南府)等景點,是集旅遊觀賞、傳統教育於一體的大型文化旅遊區。
2005年至2008年度“全國平安建設先進市”
經黨中央批准,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5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我市作為海南省唯一的縣市榮獲2005到2008年度“全國平安建設先進市”榮譽稱號。市委書記祝春榮出席北京的表彰大會,受到了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等中央領導親切接見,並授予“全國平安建設先進市”的獎匾。
先進村鎮、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名單
一、全國創建文明村鎮工作先進村鎮名單
瓊海市嘉積鎮
瓊海市陽江鎮上科村
瓊海市塔洋鎮上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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