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政策
三光政策
“三光”政策又稱“三光”作戰。在中國抗日戰爭期間,侵華日軍、特別是華北方面軍(日語:北支那方面軍),自1939年秋開始,針對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根據地進行以殺戮當地居民、對糧秣房舍等物資進行徹底的搶劫、焚燒和破壞為目標的軍事行動,並將這一作戰方式逐漸系統化、規模化、長期化。中國共產黨的黨政通告和傳播媒介,將日軍這種以毀滅抗日地區人力物力、摧殘抗日軍民抵抗意志為目的的軍事策略,簡要概括為“燒光、殺光、搶光”,即“三光”。日軍在其作戰命令中一般使用“燼滅作戰”(日語:燼滅作戦)等術語。這一最早由日軍華北方面軍司令官多田駿提出的策略,由其繼任岡村寧次推向頂峰。
日本侵華時期,日本侵略者在八路軍敵後抗戰活動活躍的華北地區,始終找不到對付八路軍敵後游擊戰的有效方法。八路軍游擊戰的廣泛打擊,使日軍不斷遭受損失,這極大地動搖了日軍在華北的殖民統治,並牽制了其兵力的調度和使用。為了撲滅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抗日武裝力量,日軍對抗日根據地進行了瘋狂的掃蕩。1940年以後,這種掃蕩更為頻繁、更為酷烈。
中國抗日
日軍推行"三光"政策,是為了達到徹底消滅抗日根據地的軍民,摧毀抗日根據地的罪惡目的。
抗戰相持階段時期的三光政策
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后,日軍對華北根據地進行了頻繁的掃蕩。日軍對華北解放區的掃蕩最早是從晉察冀邊區開始的。1938年9月20日,日軍糾集5萬兵力,分八路圍攻北嶽區的五台地區。1939年發動春季大掃蕩,深入繁峙、淶源等地區。1939年9月發動秋季大掃蕩,採用"單刀直入"戰術,以獨立第8混成旅團,深入北嶽區的中心地區。接著又集中2萬餘兵力,對北嶽區發動冬季大掃蕩。僅北嶽區的崞縣,從1938年9月到1939年6月,就有4萬群眾被殘殺。
日本惡行
在晉綏邊區,日軍於1940年發動了春、秋、冬三次大掃蕩,野蠻蹂躪該區人民。
在山東區,1939年至1940年,日軍千人以上兵力的掃蕩達25次,其中萬人以上的掃蕩兩次。1941年冬,日軍以5萬兵力掃蕩山東區中心的臨沂、留田,屠殺群眾3000多人,燒毀房屋5000餘間。
日軍砍殺無辜群眾
太平洋戰爭后的三光政策
太平洋戰爭爆發后,日軍急於迅速解決中國問題,對華北解放區的掃蕩愈演愈烈。他們從華中調了兩個師團到華北,加強進攻解放區的兵力。在進攻中,採用了"囚籠政策"、"鐵壁合圍"、"淘水戰術"、"蠶食政策"等新的戰術手段,並推行野蠻毒辣的"三光"政策,以徹底破壞抗日根據地軍民的生存條件。華北解放區的抗戰進入了空前艱難困苦的階段。
1940年10月2日至11月30日間,日軍在掃蕩太行、太岳根據地時,曾下達過這樣的命令:"這次作戰的目的,與過去完全相異,乃是在於求得完全殲滅八路軍及八路軍根據地,凡是敵人地域內的人不問男女老幼,應全部殺死。所有房屋,應一律燒毀,所有糧秣,其不能搬運的,亦一律燒毀,鍋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下毒。"
在此政策下,中國人民群眾的房屋被燒毀,糧食被搶走,所有雞鴨魚肉飛禽走獸一概洗劫一空,對人民群眾則瘋狂地殺戮。僅1943年,日軍在八路軍北嶽區3個月內就燒毀民居10餘萬間。
抗日紀念
1942年,日軍進一步推行"治安強化"運動,將冀南、冀東、冀中、晉冀豫地區作為重點掃蕩地區,同時對其它抗日根據地進行"蠶食"和"掃蕩"。在藁無,日軍殺害150餘人,其中有一人被用槍托砸破腦袋,澆上三瓢開水,然後砸成肉餅;在白洋淀有50多個婦女被凌辱,其中50歲以上的七人,11歲至15歲的八人。在這次大掃蕩中,日軍共捕殺冀中群眾5萬餘人,日軍還在冀中區先後修築碉堡1635個,修公路、溝牆4860公里,根據地被分割成2670小塊。
日軍在河南內黃縣棗林村,用機槍屠殺男女老幼1300餘人,並把一些屍體分別填入七八口水井,又倒入一米多厚的生石灰,全村人幾乎被殺絕。對此,日軍第35師團的士兵富田曾於1944年揭露說:當時在機槍的射擊下,"老頭、老太太、孩子都紛紛倒地。過了15分鐘,中隊長命令把屍體拋到井裡,連那些沒有斷氣的也被拋到井裡。中隊長又下令把剩下的百餘間房子燒盡。"
此外,日軍還加緊對晉西北、大青山地區、山東區的掃蕩與"蠶食",並在這些地區野蠻屠殺人民。
據統計,從1941年到1942年的兩年內,日軍對華北解放區出動千人以上的掃蕩就達174次,較前兩年增加了近一倍。
秋季大掃蕩
1943年,日軍對華北解放區的進攻有增無減,對根據地人民的屠殺更加兇殘。例如,自1943年9月始,日軍對晉察冀邊區北縣區進行了三個月的"秋季大掃蕩",製造了"阜平平陽慘案"、"易縣寨頭慘案"、"平山崗南慘案"、"靈壽大寨慘案"、"井陘黑水坪慘案"、"平山焦庄慘案"等血腥暴行。僅三個月的時間,日軍殘殺我人民6674人,燒房54779間,搶掠與焚毀糧食2934萬斤,搶走耕畜19300餘頭,毀農具172600餘件,使北嶽人民受到了嚴重損失。
抗戰進入相持階段后,日軍經常有13個師團的兵力,對華中抗日根據地反覆進行"清鄉"、"清剿"、"掃蕩"。平均每半個月,各根據地就要遭受一次掃蕩,最頻繁的時候則一周一次。"清鄉"由蘇南擴展至蘇中、皖中和武漢近郊。特別是對蘇中四分區的"清鄉"連續不斷進行,其殘酷性是罕見的。
"全面清鄉"失敗后,日軍又調集兵力,於6月在房東縣內開始"強化清鄉"。他們推行"保甲制度",發動"自首運動",發放"良民證",強制群眾掛門牌,攜證件,不從者就燒房殺人。他們還化裝搜查,遇到行人就抓捕拷問,對所謂可疑者則加以殺害。
接著日軍又進行了第3、第4期"強化清鄉"、"高度強化清鄉"。
在上達九個月的殘酷的清鄉中,蘇中四分區付出了很大代價,縣區鄉黨政幹部犧牲200餘人,群眾被日軍殺害者達1000餘人,被抓走者6100餘人,財產損失無法統計。
日軍為了鞏固其南侵的基地,消滅東江、瓊崖根據地的軍民,對華南敵後根據地實施了頻繁的掃蕩。東江根據地從創立之始,就遭到日軍的圍剿和掃蕩,而且掃蕩的規模一次比一次大。如"遠道奔襲"、"拉鋸清剿"、"鐵壁合圍"等,所到之處,皆實行殘酷的"三光"政策。
日軍在我華北地區推行"三光"政策,把無數的城市和農村變成了廢墟,無數的財富寶藏被洗劫一空,無數的生靈遭塗炭,連兒童也飽受戰爭之苦。後來岡村寧次曾在回憶錄中說,“三光”是歪曲他的“不燒,不殺,不奸”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