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35條詞條名為李永紅的結果 展開
- 中北大學電子工程系教授
- 山東省委財經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 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 山東省委財經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正廳級)
- 平涼市委辦公室副調研員
- 浙工大法學院副院長、律師學院執行院長
- 涇川縣公安局三級警長
- 平遙縣園林綠化局局長
- 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
- 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
- 岳陽職業技術學院副校長
- 西安郵電學院教授
- 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防城港市勞動模範
- 國家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司副巡視員
- 四川大學化工學院講師
- 天津大學化工學院教師
- 彌勒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原局長
- 北京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陝西省咸陽市長武縣種羊場出納
- 孝義市人大副秘書長
- 樂山市扶貧移民局扶貧規劃項目科科長
- 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臨沂大學副教授
- 家庭醫生
- 陝西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副總工程師
- 鄭州大學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副教授
- 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副教授
- 黃金理財師
- 商洛市丹鳳縣疾控中心副主任醫師
- 西華師範大學教授
- 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 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副主任
- 中國殘疾人乒乓球運動員
- 紅河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永紅
浙工大法學院副院長、律師學院執行院長
李永紅,浙工大法學院副院長、律師學院執行院長。
河南南陽鄧州人。先後在西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攻讀法學學士、法律碩士、法理學博士。現任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浙江工業大學律師學院執行院長、刑辯分院院長,法學碩士生導師、理論法學學科負責人、刑辯律師。
大學畢業后在區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檢察院從事13年檢察工作,先後擔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公訴處處長、辦公室主任,調入學校后開始從事律師業務;任職檢察官期間,先後主辦主管各類刑事案件約2000件3000人,通過辦案,有效避免刑及無辜、糾正錯案及避免死刑多起;執業律師期間,經辯護,案件當事人死刑改判多人,另有案件獲司法機關無罪釋放、撤銷案件、不起訴、緩刑、免予刑事處分或減輕從輕處罰等。
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專業刑辯律師;
浙江省省級人民監督員;
浙江檢察官進修學院兼職教授;
浙江省公安廳法律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杭州市公安局法律顧問;
寧波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學法講座教師;
浙江省法理法史研究會常務理事;
浙江省律師協會刑辯講師團成員;
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研究成果:
曾長期擔任檢察官,獲評省級十佳優秀公訴人,歷任副檢察長、公訴處長等職;調任大學法學院后先後參與承擔國家、省部級和校級項目研究,在法學、法律類核心期刊和其他全國性刊物上發表論文20餘篇,在《檢察日報》主持專欄撰文約90篇,獨著《刑事司法論》、合著《錢塘法雨——故事中的法理念》(中國檢察出版社)、《論法律實踐教學》(中央文獻出版社),任東部法學教材《法理學》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1世紀法學基礎課系列教材《刑事訴訟法》副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