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包含前身:台大土木系都市計畫室)在1970年代率先在各地社區從事民眾參與式規劃。解嚴前,就接受黨外縣長陳定南委託研擬《宜蘭縣綜合發展計畫》,開啟了噶瑪蘭傳奇。第一個以系所名義參與學運的團體。與政府合作,參與多個縣市的綜合發展計畫;同時從無住屋運動、三月學運、反強迫拆遷、樂生院保留運動,到反服貿運動,都可以見到城鄉所師生的積極身影。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1970年12月,
聯合國聘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都市計劃系主任Dr. S. Grava來台六周。他在台期間遍訪台灣各都市計劃之教育及訓練機構,提出報告草案,建議由
教育部輔導台大設立都市計劃研究所。他認為都市計劃系一綜合性之發展計劃工作,涉及社會經濟、自然、文化等因素,且此專業訓練重在啟發學生之獨立思考能力,而台大為一全科大學,具有充分之條件,能提供較完整的訓練。Grava之方案經過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邀請教育部及台灣大學、
成功大學等教育機構開會研商後,決議先在台大土木工程研究所設都市計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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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茅聲燾先生任台灣大學土木系所主任。茅主任是一位勇於任事、敢於變革,並具人文色彩的老師。有學生回憶,他在「土木工程概論」課堂談《約翰克里斯多夫》;在「
結構工程」課堂,除了告訴學生結構問題不難,只不過是
牛頓力學三大定律的延伸,也談《
卡拉馬助夫兄弟們》。1975年與1977年陸續聘請王鴻楷(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博士)與夏鑄九(
耶魯與
哈佛碩士)回台到台大土木系任教。為求效率,土木研究所將原有交通工程組分為甲、乙二組,乙組即都市計劃組(簡稱都計室),1976年秋正式招生,首屆入學新生三名。都計室在茅主任大力支持下,展開了教學、研究與實務工作,表現極大的潛力與衝勁。並在當時工學院院長
虞兆中的熱心支持下,開始積極籌劃設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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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計室成立之初即曾意識到自我的角色定位問題,企圖對台灣本地的特殊空間問題、城鄉的合理髮展、理論及實務互動等方面提出嶄新的看法。1982年走出「三ㄐㄧˋ時代」(當時入學招生的考試科目為都計、經濟、統計三科),大幅更改招生方式、課程安排以及學制,並提出「專業的通才教育」的目標。這個專業的通才教育理想強調的,正好不在於如何鞏固與強化
資本主義社會日趨嚴重的分工趨勢。這問題國內外皆然,在1960—1970年代的社會動力下,受到普遍地質疑。它使得高等教育的知識片斷化(fragmentation)與專業技能工具化,使得建築、都市計劃、地景建築之間日趨壁壘分明。牢固專業權力版圖的邊界在於利益競爭,專業本位化使得前三種專業社群之間很難合作,分工細化使得學生學習窄化,而對外在的空間使用者言,專業者則成為服務特定階級,弱勢者無法親近的技術菁英。最明顯的傾向是,設計師將自己閉鎖在前衛藝術家個人創新的形式主義的烏托邦陷阱之中,規劃師則成為技術官僚都市管理的數量模型工具,玩弄瑣碎的數字,自絕於真實的社會,失去了對
生活空間的感受,淪喪了專業者之所以成為專業者改善與塑造公共空間的目標。最後,專業者脫離了歷史的中心,成為無能回應現實變化的,窄狹的技術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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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核心課程是以實習課與演講課互相配合來整合及培養專業經驗、知識,例如表達、觀察、分析、評估、參與團隊合作等經驗,以及理論、歷史、分析、綜合、管理、實施之知識。另外為了團隊工作及個人興趣,有多方面支援性的課程提供選擇。該年即有二百八十多位考生報考,顯示此具有明確方向感的前進之路獲得年輕學生的熱烈迴響。
都計室的方向大體反映出王、夏兩位教授的志趣與性格,他們均出身美國著名大學,深受美國六○年代進步運動的影響,在七○年代中期即義無反顧地回台服務,可以看出他們對台灣的地方關懷與情感,這種情感充分表現在對專業工作的執著態度,以及他們所揭櫫的研究方向上。他們希望學生不獨在專業上對實質環境地方經營有深刻的思考,同時也要對專業所處的文化、社會脈絡有意識地加以反省、批判與改革。工作態度上則強調負責任的專業者所必須具備的責任心,要求對基地生態條件的重視、對無聲團體及弱勢使用者的照顧,對地方歷史文化的珍惜與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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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風格深深地影響到都計室研究生、助理、大學部學生,甚至於一些慕名而來的打工學生。在團隊工作中,大家不分彼此,共同工作,共同學習,充滿了自由討論與學習的風氣。這也是民主生活在教育環境之中的具體落實。
1988年夏,土木工程研究所交通乙組(都市計劃組)終於獲准獨立成所,在「
環境設計」、「環境規劃與設計」等名稱連續遭到質疑之餘,取名「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由王鴻楷教授擔任首任所長。1991年夏天,成立建築與城鄉所博士班,招收第一屆博士班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