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村街道
合肥市廬陽區街道
杏花村街道位於安徽省合肥市西北郊,東鄰廬陽工業區,南鄰海棠街道,西接大楊鎮,北與長豐縣崗集鎮相鄰。2004年7月28日由原杏花村鎮整體撤鎮建街而成。
經2005年6月16日街道區域調整后,現轄區總面積23.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0063畝,常住人口約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8萬人),轄12個社區(其中村改居社區9個,新設社區3個),下轄25個黨總支(支部、黨委),黨員1136人。
經歷了多次區劃調整后,現轄區總面積約5.9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約1.48萬人,分佈於全街6個社區(其中村改居社區4個,新設社區2個)。合九鐵路、滬漢蓉鐵路等鐵路幹線和北二環路、蒙城北路、阜陽北路、臨泉西路、淮北路、清源路等市區主幹道縱貫其中;合肥發電廠、中鐵四局八徠公司、省能源學校等40多家大中型企業和科研教育單位坐落於此。
1958年成立杏花公社,1984年改鄉,1992年由原林店鄉和杏花鄉合併建杏花村鎮。鎮境環市東、北、西三面。1997年,面積61平方千米,人口2.8萬,轄林店、桃花、五里、五里墩、五里崗、望城店、板橋、邵大郢、劉沖、尚店、四河、藕塘、井灣、汲橋、陳橋15個村委會和松竹居委會。2002年由原郊區劃歸廬陽區管轄。2004年7月28日,撤銷杏花村鎮,設立杏花村街道。
2005年6月16日,調整杏花村街道管轄範圍:望城店村和北都、杏林、上城、固鎮路、麗都和豐大苑6個社區,五里村的蒙城路以東、二環路以南劃歸新設立的杏林街道管理;藕塘村和清華、海棠、和煦園、濱水城4個社區,及五里村和汲橋新村社區部分區域劃歸新設立的海棠街道管理;劉沖、尚店、邵大郢三個行政村和興業社區劃歸廬陽產業園管理。調整后的杏花村街道東與產業園區交界,北與長豐接壤,南以二環路往西沿西線鐵路至四河村區域範圍。藕塘村二環路以北部分仍由杏花村街道管轄。轄桃花園、松竹、園藝、汲橋新村、井灣、銀河灣、靈璧路、金都8個社區和四河、陳塘、林店、五里4個行政村及藕塘村二環路以北區域。面積20平方千米,人口6.5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4.4萬人。辦事處駐茨河路。原杏花村街道面積38.51(含廬陽工業區16.45,大房郢水庫面積10.59)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24萬人。2012年,將原杏花村街道靈璧路社區阜陽路以東區域和劉沖社區渦陽路以南區域,劃歸杏林街道望城社區管轄;將原杏花村街道四河社區肥西路以西區域和銀河灣社區肥西路以西、北一環路以北區域,以及五里社區、桃花園社區北二環以南區域(合併設立新的桃花園社區),劃歸四里河街道管轄;將原杏花村街道井灣、陳塘、園藝場3個社區和原杏花村街道委託給廬陽工業區管理的邵大郢、尚店、劉沖、興業4個社區整建制,以及原杏花村街道林店社區、松竹社區耀遠路以北區域(併入園藝場社區),劃歸林店街道管轄;將原杏花村街道桃花園社區北二環路以北區域,劃歸杏花村街道林店社區管轄。
街道下轄松竹、汲橋新村、靈璧路、金都、五里、林店6個社區。位於合肥市西北郊,東鄰廬陽工業區,南鄰海棠街道,西接大楊鎮,北與長豐縣崗集鎮相鄰。面積23.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約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8萬人),轄12個社區(其中村改居社區9個,新設社區3個)。合九鐵路、滬漢蓉鐵路和北一環路、北二環路、蒙城北路、阜陽北路、臨泉西路、四里河南路、淮北路、清源路等市區主幹道縱貫其中。
2010年代碼 | |
340103005 | 社區 |
001111 | 五里社區 |
002111 | 園藝場社區 |
003111 | 井灣社區 |
004111 | 桃花園社區 |
005111 | 汲橋新村社區 |
006111 | 松竹社區 |
007111 | 靈璧路社 |
008111 | 四河社區 |
009111 | 銀河灣社 |
010111 | 林店社區 |
011111 | 陳塘社區 |
012111 | 金都社區 |
杏花村街道於2004年7月28日由原杏花村鎮整體撤鎮建街而成,按照“管理體制、管理模式暫時不變,以後逐步過渡”的工作思路,街道在人員機構管理上依然採取了鄉鎮的管理模式。街道機關內設主要辦公機構如下:
街道主樓一樓:建設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管辦公室、物業管理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招商引資辦公室;
街道主樓二樓:黨政辦公室、工會、宣傳、婦聯、杏花工業園管理辦公室;
街道主樓三樓:組織、團工委、武裝部;
街道主樓四樓:文化廣播站、檔案室;
街道附樓一樓:社區服務大廳、司法所、社會事務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社會綜合治理辦公室、信訪辦公室、文明創建辦公室;
街道附樓二樓:市容管理所、城管執法中隊、農業技術站;
街道附樓三樓:會計核算中心、財政所。
杏花村街道區委、區政府提出了“管理體制、管理模式暫時不變,以後逐步過渡”的工作思路,杏花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按照這一思路,在人員機構管理上依然採取鄉鎮的管理模式,從而保證了人心不散,思想不亂,工作不間斷。
街道現有黨政班子成員18人,其中掛任黨工委委員4人;街道機關內設黨政辦、經濟發展辦、規劃建設辦、社會事務辦、計生辦等5個辦公室和財政所、市容所、司法所、計生服務所、農經站、農技站、文廣站等7個站所,現有機關在職工作人員94人,其中公務員26人,事業人員33人,退管員2人,自聘人員33人(其中工勤人員14人);機關離退休人員25人;社區幹部107人,社區和原鎮屬企業退休人員98人。
王慶寶同志:主持街道黨工委全面工作;
陳虎同志:主持街道辦事處全面工作,主管財政、民兵工作;
王正宏同志:分管組織、宣傳、黨政辦工作;
劉軍同志:負責紀檢、土地、規劃、建設、拆遷安置、交通、房產、大房郢水庫移民安置、物業管理工作;
龐策同志:負責組織、人事、老幹部、編辦、檔案、精神文明建設、城市管理工作;
阮文珍同志:負責宣傳、計劃生育、工、青、婦工作;
楊其茂同志:負責民兵、國防教育、預備役、人防、民防、應急、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水產、防汛抗旱、關心下一代、統戰、民族宗教、老齡委、聯繫政協工作;
陳仿生同志:負責安全生產、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工作;
徐亦文同志:負責社會事務、民政、雙擁、和諧社區建設、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殘聯工作;
劉愛民同志:負責經濟、財政、招商引資、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統計、環保、商務、工商、工商聯、發展改革、科技(科協)、投資公司、政務和居務公開、協稅護稅工作;
韓學和同志: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司法、信訪維穩、防範和處理邪教辦公室工作,聯繫公安、檢察院、法院。
杏花村街道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完成境內招商引資43553萬元,占區下達任務的124%,其中省外資金35387萬元,占區下達任務的136%,實際到位外資410萬美元,占區下達任務的68%;完成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65859萬元,占區下達任務的78.4%,完成工業增加值25368萬元,占區下達任務的86.3%;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總投資148974萬元,占區下達任務的100.5%,其中完成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85219萬元,占區下達任務的87%;完成財政收入3400萬元,其中工商稅收2600萬元(國稅1920萬元,地稅680萬元)。通過加大扶持力度、建立黨政領導聯繫民營企業制度、改善投資環境,重點扶持上規模企業,民營企業獲得較快發展。全街共有民營企業40家,發展態勢良好,主要集中於印刷、機械加工、電子製造等產業,民營經濟已成為經濟發展主體。經過原郊區一次創業、二次創業特別是大力發展,杏花村街道工業經濟取得了長足進步,在街道行政區域調整后,杏花村街道還下剩5個工業項目基地,佔地300多畝,建成廠房5萬多平方米,
街道結合本街實際和大房郢水庫環境保護,建成退耕還林和水涵養林2000畝,發展二環路、南淝河租地綠化400畝,形成環大房郢水庫東側林果科技示範基地。引導培育農村各類種植大戶,湧現了阮丹青等一批生態農業建設和花卉苗木示範大戶;並在農產品深加工上,逐步建成了一批經濟高效的以稻米、木材為加工原料的農業龍頭企業;在農產品運銷及市場服務上,成功地投資400餘萬元,建成合肥四河生豬機械化定點屠宰場,建成年客流量達100餘萬人的五里墩農副產品集貿市場,全街道生態農業建設呈現蓬勃發展勢頭。
街道轄區內交通便捷,省市駐地單位眾多,合九鐵路、滬漢蓉鐵路等鐵路幹線和北一環路、北二環路、蒙城北路、阜陽北路、臨泉西路、四里河南路、淮北路、清源路等市區主幹道縱貫其中;合肥發電廠、合肥電力修造廠、中鐵四局八公司、大房郢水庫、省科學研究院、省能源學校、中澳學院、廬陽中華職校等40多家大中型企業和科研教育單位坐落於街道區域。
針對街道區域調整后新的形勢和任務,杏花村街道緊緊抓住合肥市大拆違、大建設、大發展的難得機遇,堅持發展區域經濟推動項目建設為龍頭,大力實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行城中村改造,加快推進城市化進程。先後啟動楊小郢、梅小店、李小郢、柏大郢等城中村改造項目,轄區渦陽路、淮北路、四里河路、耀遠路、利辛路等一批城市道路開工修建,金都華庭、天然新都市、舒馨花園、梧桐嘉園等居民小區拔地而起,轄區環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巨變。
十一五以來,轄區工業、商貿、房產、樓宇經濟迅猛發展,截至2011年底,各項經濟指標較十一五初期翻兩番。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城市生活e站、老少活動家園、假日託管學校、計劃生育雙向服務中心、失地農民創業就業培訓街等社區服務平台建成啟動,社區服務功能不斷加強。
十二五期間,杏花村街道將繼續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緊緊圍繞“宜居、宜業、宜商、宜樂、宜游”五宜街道的建設目標,努力聚集優勢資源,不斷拓展發展空間,積極創造和諧環境,舉全街道之力積極穩妥的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建立高規格的“樓宇經濟中心”“專業特色市場中心”“區域物流中心”“宜居之城”四大中心,推動街道實現跨越式發展
重點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穩步推進,一是先後按期完成了清源路、電廠支路、淮北路、農科南路等4條道路和“一環暢通工程”杏花段及六水廠建設拆遷任務。二是做好大建設拆遷戶結算工作。三是積極加快拆遷群眾復建點建設進度,可望儘快交付群眾使用。在抓好復建點建設的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對重點建設資金的管理,制訂了《杏花村街道重點工程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杏花村街道工程款結算管理制度》、《杏花村街道工程、物資採購和工程簽證試行辦法》等多項管理規定,從源頭和制度上規範了資金支付和工程項目的管理,保證了重點工程建設正常有序地進行。
第二階段拆違工作繼續推進。本著“凡違必拆”的原則,對違法建設全部予以拆除,為全區拆違工作做出了應有的貢獻。街道轄區內除城中村以外,基本無違法建設,順利通過市區檢查驗收,實現無違建街道目標。
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發展。創建向廣度和深度推進,市容組織網路健全,進一步完善了創建機制,積極開展“拆違”、“整攤”、“清理牛皮癬”等專項整治活動,多次被評為合肥市創建文明城市先進單位。計劃生育通過強化基礎工作,廣泛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狠抓孕環檢工作,計生工作有較大起色,獲得合肥市計生工作先進單位。信訪維穩工作以信訪進社區為抓手,通過強化幹部責任意識,加大分工幹部包案處理的力度,制訂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妥善處理了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引發的信訪問題和大房郢水庫移民安置等歷史遺留問題,有力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全街上下以合肥大城市建設快速推進的契機和轄區內幾條道路打通的機遇,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為把杏花村街道
建設成為經濟實力強、發展環境優、文明程度高、融入城市快的現代化新街道而努力奮鬥。
街道黨工委確定分管組織工作的黨工委委員主抓結對共建工作。領導小組深入到汪堰村,以座談和走訪的形式,開展有針對性的調查研究,力求在共建中做到既幫“實”又幫“虛”,以虛為主;既幫“大”又幫“小”,以“小”為主。幫實,即幫助解決汪堰村“急、難、愁”的問題,多做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實事;幫“虛”,即指導村黨總支抓好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制定長遠發展規劃;幫“大”,以“五個好”黨支部創建工作為統攬,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農村黨建工作的新途徑;幫“小”,即以助學、助殘、幫困、幫孤為重點,計劃開展一系列主題實踐活動。
街道黨工委與汪堰村黨總支簽訂“結對共建”協議書,建立共建會商制度和工作交流制度。通過協商,制定每年共建工作計劃和活動方案;通過定期召開會議、交流基層黨建工作經驗,相互幫助解決共建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城鄉幹部在基層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能力。同時明確機關各支部的黨員每年要與結對村黨員共上一次黨課,每年要幫扶結對村的一定數量的困難黨員或貧困群眾,同時將黨員結對幫扶工作與個人評先選優及職務晉陞掛鉤,以真正達到“轉變作風、提升效能、推進黨建、服務群眾”的目的。堅持把群眾的認同度,參與度作為衡量工作好壞的標準,在實際工作中探求城鄉黨組織“結對共建”的長效機制。
杏花村街道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為核心開展共建活動。通過完善黨組織各項規章制度,健全科學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大力實施強基工程;通過聯辦講座、上黨課等形式,依託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加強黨員的經常性教育,努力提高黨員隊伍素質;通過相互交流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切實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培養,發展黨員工作。切實把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成為結對共建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
杏花村街道以項目合作為重點開展共建活動。把項目合作作為城鄉基層黨組織互學互助的“牛鼻子”,在項目信息、發展資源、啟動資金、實用技術、勞動力人才資源等方面強化合作交流,優勢互補,不斷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形成資源共享、利益互惠、發展共進的良好局面。
徠組織黨員志願者活動,發動愛心結對。充分發揮轄區內黨員志願者隊伍的作用。利用黨員志願者的個人特長,聯合開展政策宣讀、主題黨日、法律諮詢、科技扶持、醫療服務等活動,積極開展幫扶困難群眾活動。在年終、“七一”等節日,結對雙方聯合結成慰問組,以精神慰問與物質慰問結合的原則,慰問走訪困難黨員、特困家庭、低保戶,幫助生活困難家庭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1、2005年度榮獲“全區信訪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2、2005年度、2007年度、2009年度榮獲“廬陽區文明單位”稱號;
3、2005年榮獲“合肥市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4、2005年榮獲“合肥市國慶花展一等獎”稱號;
5、2005年榮獲“安徽省優秀全民健身示範鄉鎮”稱號;
6、2005年榮獲“合肥市婦聯繫統先進集體”稱號;
7、2005年度榮獲“全市信訪工作優秀基層單位”稱號;
8、2005年度榮獲“廬陽區二00五年度招商引資二等獎”稱號;
9、2006年度、2007年度榮獲“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10、2006年度、2008年度榮獲“合肥市文明單位”稱號;
11、2006年度榮獲“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12、2006年度榮獲“全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13、2006年度榮獲“合肥市衛生先進單位”稱號;
14、2006年度榮獲“合肥市查違先進集體”稱號;
15、2006年度榮獲“廬陽區招商引資特等獎”稱號;
16、2007年度榮獲“全市統計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17、2008年度榮獲“合肥市計生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18、2008年—2010年度榮獲“合肥市雙擁工作合格單位”稱號;
19、2008年度—2010年度榮獲“合肥市衛生先進單位”稱號;
20、2009年度榮獲“廬陽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先進單位”稱號;
21、2010年度榮獲“合肥市第二次經濟普查先進集體”稱號;
22、2010年度榮獲“廬陽區商貿服務業考核先進單位”稱號;
23、2011年度榮獲“全國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示範街道”稱號;
24、2011年度榮獲“安徽省葯具管理示範單位”稱號;
25、2011年度榮獲“合肥市安全生產監管規範化建設示範單位”稱號;
26、2011年度榮獲“合肥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