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北京市朝陽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北京市朝陽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成立於1981年,是負責朝陽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機構。

機構沿革


1981年5月,成立朝陽區計劃生育委員會,下設區計劃生育辦公室。
1985年區計劃生育委員會進行調整,下設秘書科,業務科、宣傳教育科、技術指導科。
1987年4月成立朝陽區避孕藥具站,成為區計生辦下屬事業單位
1991年,改區計生委為區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
1994年3月,區計生辦更名為區計劃生育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基層科、宣傳教育科、規劃統計科。
1999年,成立朝陽區計劃生育教育技術服務中心為區計生委下屬事業單位,下設宣傳站、葯具站、技術服務站。
2000年5月,區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服務中心掛牌服務。
2001年,區計生委進行改革,改業務科為政策法規科。
2004年8月7日,朝陽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朝陽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完成北京市下達的各項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指標,穩定低生育水平。
(二)制定本區人口發展規劃,加強區域人口問題研究並提出相關意見、建議;負責本區相關人口信息的匯總、分析。
(三)制定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在本區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五)負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相關統計工作,負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監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
(六)承擔本區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七)負責本區計劃生育政務公開,依法對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負責對本區各街、鄉計劃生育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考核、監督。
(八)組織實施本區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監督指導本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葯具發放工作;組織本區計劃生育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的推廣和應用。
(九)制定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區域人口文化建設。
(十)負責本區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制定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推動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建設;組織本區病殘兒的鑒定;負責對再生育一個子女的行政審批及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獎勵扶助,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的審批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各街、鄉依法落實獎勵政策情況。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查、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安全保密、外事、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協調相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負責機關人事、機構編製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事業相關經費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群團、紀檢、監察等工作。
行政編製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政策法規科
對全本區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執行情況進行指導、檢查、考核、監督;推動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建設;負責對再生育一個子女的行政審批及農村獨生子女家的庭獎勵扶助,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的審批工作;負責本區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工作,負責對違反計劃生育行為進行處理;負責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以及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工作;指導本區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行政編製4人。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三)規劃統計科
制定本區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草案、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組織開展區域人口問題研究,提出本區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對策和建議;負責對本區人口發展狀況進行分析並編寫人口統計分析報告,提出人口預警預報的相關意見、建議;負責本區實有人口庫的開發、管理、運行、維護;負責制定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考核評估方案,並組織對本區各街、鄉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編製本區年度人口出生計劃,對出生情況進行動態監測;負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的統計以及相關資料的分析、整理和保管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調研工作。
行政編製4人。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四)流動人口管理科
負責本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綜合治理原則,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服務管理工作;開展本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信息化建設,做好流動人口信息庫的日常管理;落實全國省際間流動人口信息平台信息交換工作;與流動人口流出地共同做好計劃生育雙向管理工作。
行政編製4人。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五)宣傳教育科
制定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本區人口文化建設;負責本區組織宣傳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傳播人口和計劃生育相關科普知識;負責策劃、組織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大型宣傳活動;負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新聞宣傳報道和宣傳品的製作發放工作;負責本區人口宣傳環境、宣傳陣地、人口學校的建設和管理。
行政編製4人。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領導班子


姓名:史素珍
職務:主任
職責:主持全面工作
姓名:邢志新
職務:副主任
職責:分管法規科、規統科、流動人口管理科、葯具站
姓名:肖志鋒
職務:副主任
職責:分管日常行政工作、調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