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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村

詞語釋義

徠中心村的概念,被認為是由若干行政村組成的,具有一定人口規模和較為齊全的公共設施的農村社區,它介於鄉鎮與行政村之間,是城鄉居民點最基層的完整的規劃單元。可見,中心村是一個規劃概念,是指在城鎮建設空間布局時,能達到支撐最基本的生活服務設施所要求的最小規模的點。從規劃角度看,中心村是城鎮體系的基本單元的一種稱呼,也是我們進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選擇和建設對象。中心村目前在普遍的發展規劃中。

模式構想


土地是徠農民的命根子,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物質支撐和基礎條件。在土地資源越來越緊缺的情況下,現在要轉變到存量挖潛上。時下舉國上下開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前一時期筆者對本縣方村、六郎、陶辛等鄉鎮走訪,發現一些農宅節地典範,中心村建設構想:1、零散自然村合併,建設中心村。是從利於群眾生活生產原則出發,通過歸併零散村落。在實際操作中,以交通相對便捷,居民點村對集中的地點為中心,輻射帶動鄰近小村落來此“安營紮寨”以達到從總體上減少小村落數量,進而對騰出的小村落、分散村落進行整理,既可新增一定耕地,又使零散局面得以改觀,真正實現“雙贏”。六郎鎮強灣村耕地面積不足3000畝,人口3600人。
村兩委經過走訪,並請縣裡以六咸、殷強路交匯處為中心,沿路向四周發展作了中心村規劃設計,戶均建房用地0.2畝,零散居住在蜿蜓2公里的圩埂上農民重點遷移。如今的強灣中心村不僅架通了電話、有線電視、自來水,還興建了公廁和農貿市場,聘請了環衛工人。中心村常住人口達1500人,原來的850戶村民戶均佔地0.7畝;而遷到中心村后,戶均用地0.2畝;同時村裡正抓緊申報土地開發復墾,將遷出的約300畝的空心村進行治理。2、整村搬遷。
江南圩區農宅一般沿圩堤或圩埂腳形成村落,有一定歷史積澱。但目前,江南圩區萬畝圩達標,圩堤控制線附近的農宅面臨拆遷,但農民住宅耗盡必生精力,迫於形勢“等待觀望不願拆,怕政策變化不敢拆,財力有限不肯拆。”近年實施萬畝圩達標,對農民房屋一定補償,從地質災害、地勢低洼、易洪易澇的地區及萬畝圩圩堤拆遷控制線內的村莊,因地制宜整體遷出。3、實施置換項目,整治空心村。
農民建房棄舊建新,舊房破舊不堪無人居住,村內宅基地閑置,但無經濟補償農民自己不願意拆除舊房,在這其中還有祖上遺留的宅基地。開展土地整事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積。建設用地置換是項惠民工程。石橋村建設用地置換項目區(2007年第六批次),涉及5個村民組,應拆遷133戶,十塊圖斑,擬置換地塊面積98.2畝。據村民俞昌海介紹,他爺爺從江北落戶安徽省蕪湖縣陶辛鎮俞家時,當時村裡只有3戶人家,一戶姓奚,一戶姓江,另外一戶就是他自己家,目前有40戶人家。過去農民村民建房很隨意,像“攤大餅”一樣蠶食農田。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部分農民到中心村、雙橋集鎮買房,村內房屋有的給老年人居住,有的空閑,宅基地有的近1畝。前年鎮國土所為石橋村俞家5個村民組申請石橋村建設用地置換項目。土地置換惠及農民,69歲的張作英老人感慨萬分地說:“我原先三間土瓦房,宅基地1畝多,拆遷補償1.9萬元,購老年房1.5萬元,國家實施退宅還田,並在中心村統一建新房,道路、電視、自來水送到戶。同時復耕的宅基地歸我種,這是哪裡找的好事呀。”為做好項目區群眾安置工作,村裡按照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安置點位置。鎮政府做好安置點規劃,積極引導拆遷戶到集鎮或中心村集中建房,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要求,組織拆遷戶入點建設,力求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建一處成一景。4、平改樓多層發展模式。村民建房向空間發展,佔地少、房屋內部功能多,如衛生間、廚房、工具庫。石橋村人口0.204萬人,18個自然村,平房建於上世紀80年代,居住不集中。新農村建示範點老基點新建樓房126套,房屋向空中發展,示範點的實施吸引來自奚村、石橋村等萬畝達標安置戶,解決了村民居住困難,且節約了土地,優化了村莊布局。

建設問題


新農村建設中中心村建設存在問題、模式及對策
不少地方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開始遷村並點,通過村莊集聚,加速鄉村城鎮化,節約集約土地,農民人居環境是舊貌換新顏。過去農民建房受指標、規劃等限制,大多數農民建房未能實現夙願,只能住在低矮破舊的房子,居住條件惡劣,如今農民居住條件可以說是再也不是舊模樣了。但其背後是長期以來建設行為不規範和村莊建設用地粗放管理,這樣既浪費了土地,又危及農村村莊建設用地的可持續發展。中央提出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在全國各地掀起建設熱潮。透過火熱的建設熱潮,村民建房暴露一些矛盾。
中心村偏重政策的概念,以浙江為試點,是對多個偏遠的設施配備不健全的村莊,將其公共服務設施集中起來,形成中心村。強調的是“集中”的概念。中心村不是一個嚴格的建設空間概念,而是偏重政府對政策投放的選擇和方向。

對策


(一)用規範兩個解決目前新農村建設存在問題
目前新農村建設有點變味,建設狀況有點亂,有的鄉村打著新農村建設的幌子,行的卻是開發,用規範兩個解決目前存在問題。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採取措施規範建設行為,解決農民建房難,當前規劃一時未出台,必須制定一個解決農民建房難題的政策。首先是發揮規劃的龍頭作用。在“堵”的同時“疏”,對農村建設只堵”而不“疏”,存在缺陷。應像大禹治水那樣採取“疏”的辦法,規範建設,結合實際做好建房規劃。開展新農村建設中,為避免舊村改造出現新的拆遷戶,一律暫停村民建房審批,同時安排一定經費,動員力量部署村莊布點規劃編製及二輪規劃編製調整工作,使村民建房進入按規劃實施,審批有序規範階段。倡導聯建,政府加強技術指導。政府統一指導建設與農民自建房屋節約土地兩比,在農村一些地方每戶可節約土地,通過農民新村的集中統一建設,有利於農村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有利於將農村發展環境建設與以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理為主的城鄉土地資源利用整合有機結合,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其次是村莊規劃不要套用城市化來規劃編製新農村居民點規劃。規劃充分考慮區域現狀、風土人情,以節約用地為目標。農村境內交通四處八達,農民建房“推大餅”,是“一條馬路兩排房”。其三是加強村民建房及農村宅基地管理,實行村民建房土地預審制。村民建房中,有的村及農民認為打了申請就可開工建設,實際上是未取得“一書兩證”是違法的。如果土地部門提早介入宅基地審查、土地法律宣傳,可減少違法行為。雖然近段時期不少地方結合新農村建設搞規劃,村民建房凍結。如果基層國土所因規劃未定手續辦不下來為由,不去及時勘察,對建房農戶不作出講解,容易人為造成土地違法。同時,鄉鎮村鎮建設部門依職權對建房戶規劃選址是否符合,而未考慮農戶是否一戶兩宅。顯然建房農戶用地符合規劃,但一戶兩宅與土地管理法、物權法抵觸。國土所應當未雨綢緲,審查建房戶是否具備建房用地條件,早打招呼,並通過國土違法案件警示教育,避免農戶損失。村民建房過程中,嚴把村民建房關口,要在國土建設部門人員放樣勘測、手續報批後方可組織施工,任何人不得改變規劃。新農村建設中村民建房不是特事特辦,即使特辦也要按章行事,實行“三公開”和“三到場”,即公開宅基地審批程序、公開建房條件、公開擬符合建房用地條件的名單及用地面積;“三到場”,即申請現場勘察,批證后現場放樣定界,房屋建成驗收登記發證。其四是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造成農村居民點星羅棋布的格局與多頭管理不無關係。鄉鎮的土地所管理體制上划,目前農村村民建房歸屬國土所、村鎮建設辦兩個部門管理。基層國土所作為縣土局派出機構;與之對應是鄉鎮成立了村鎮建設辦。基層國土所主要管理建房農民申請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預審、村民建房用地勘察及放樣;村鎮建設辦負責村民建房的選址、規劃、新建房屋的層高、立面等。對村民建房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布局缺乏統一管理。農民建房是多頭請示。因此,基層要成立建設管理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和督促,兩部門各司其職,尤其是要防止佔用優質良田建設及一戶多宅現象,對違章建築進行逐一摸底,分清類型,打擊重點。
(二)完善服務體系
一些地方以規劃修編為理由,對農民建房不批准。農民因房屋永久失修、結婚等原因,建房難也成不爭事實。在建設用地置換中對零星小村莊進行整理,引導農民向中心村、規劃點集聚。應該看到目前農民生活富足,建房面積大了,實行計劃生育后家庭人口相對於以前大戶家庭少了;農民對公共設施要求高了。首先是結合農房功能需求,為農民統一設計,免費提供圖紙,並加強農村建築隊伍管理,引導科學建房,工程質量監管,推行建築許可證制度,持證上崗,按圖施工。其次是新農村建設中,基層國土、建設部門通力合作,加強村莊建設管理,國土部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村莊建設用地管理和安居點科學規劃設計,優化資源配置,節約集約土地;建設部門搞好農民住宅建設的立面、層高、建築風格管理,提高農宅建設水平,設計農民新屋是“造價不高質量高,面積不大功能全,佔地不多環境美”,促進農村容村貌煥然一新,這樣有利節約土地,並且房屋錯落有致,整齊劃一,美觀大方。其三是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要求,讓事實說話,讓農民看到小區美景,多層、小高層向空中要地,力求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建一處成一景。
(三)新農村建設中要節流和挖潛土地資源放在突出位置
土地乃是生存之本。保護耕地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命線”。我國人多地少。新農村建設中要正確考慮土地利用、基本農田保護與新農村建設之間關係。新農村建設搞好農民住宅建設,不是把農民搬到一起,異地新建,推倒重來,而是要節約集約土地放在首位。新農村建設中農村住宅建設要:首先是把握經濟發展、保護耕地和新農村建設之間的關係,堅持在開發與節約並舉,尤其是要把節約放在首位,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對此國土部門深入宣傳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依法從重從快查處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其次是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機制,並提高土地利用率。其三是在節約土地的同時,國土部門協助當地政府搞好村莊和集鎮規劃,把土地整理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挖掘土地潛力。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國土資源部門要要會同有關部門圍繞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要求,立足本地實際,尊重民意,依據“建設中心村、控制小村、整理空心村”思路,對零散布局的小村莊進行控制,將分散的幾戶、十來戶集中到大村,加速中心村集聚。同時以建設新農村為目標,做好布局分散、農居村落小土地利用資源利用率低的土地整理,舊村落、小村莊、閑置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設施、廢棄的獨立工礦及農村未利用地的整理,整理成耕地,並將等量的歸還建區的指標,從而實現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鼓勵農民向中心村匯聚的同時加強舊村莊整治。其四是推行土地置換。圍繞“改造空收村、溶並零散村、建設新農村”思路,將空閑宅基地復墾成耕地,產生的復墾指標由縣國土局統一收儲,對農民進行補助獎勵資金。建設用地指標緊缺是城鎮發展的瓶頸,政府重視土地使用的計劃的安排。國土部門挖潛土地潛力,搞好土地佔補平衡,開展土地整理,確保城鎮和經濟發展依法用地。建立建新宅交出老宅基地等相關傾斜政策,引導鼓勵基層及農民群眾在農村宅基地置換中,農民向集鎮或在中心村購房后,應限期拆除舊房,退宅還耕,減少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規模。農村宅基置換按照“一戶一宅”原則,採取多種形式置換。如對建設中心村、整治“空心村”過程中進行退宅還耕的按退一補一原則,在中心村、基層村規劃內置換,建築土地面積與宅基地面積相抵后,余出部分給予一定補償。農民在獲取新的宅基地后,根據“一戶一宅”規定要無償退回宅基地交給集體以體現農村“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推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工作,從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用於舊村改造整理,退宅還耕,發展農作物,體現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又可挖掘土地利用潛力,增加耕地面積。
(四)新農村建設中基層幹部要以“四個一”樹立形象,贏得廣大農民群眾真心擁護
首先是一腔為民熱情,要端正思想,轉變作風。基層幹部在新農村建設中,面對農民需求不一,思想絕不雷同,新情況、新矛盾迭出,給工作帶來難度。俗話說“話是開心鎖”。基層幹部要以開展先進性教育、主題教育活動為契機和動力,基層幹部帶著感情了解失地農民想些什麼?盼些什麼?拆掉“隔心牆”建起“連心牆”。幹部和失地農民“零距離”交流,化解矛盾,工作中自然出現“柳暗花明又一村”境地。其次是一本帳要算清。村官腐敗,群眾恨之入骨。陽光操作,拓寬了群眾知情渠道,也是防腐一劑良藥。講公開,就須像竹筒里倒豆子般向群眾交個底,將村裡集體土地收入、支出等情況見一見“陽光”,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並妥善處理提出的問題,檢驗工作是否按章辦事依法從事。同時發揮紀檢、審計“經濟衛士”作用,加強農村集體資產審計。其三是一碗水端平。俗話說“只有落後的幹部,沒有落後的群眾”。基層幹部處理農民群眾事情,在新農村建設中為群眾服務中既要有聽才,又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當前農民因土地問題上訪,影響基層穩定。因而基層在辦事過程中一碗水端平,讓群眾心服口服。同時在工作範圍內的事情能立馬辦,儘快給予辦理,受客觀條件制約雖一時不能辦理,也要做好解釋說服工作。動拆中以“和為貴”高度出發,基層幹部利用和農民群眾平時面對面打交道最多,最大限度地做好農民思想工作。其四是一身正氣心不貪。講權力就是責任,意味著奉獻。基層幹部官不入“品”,但權務著實不小,農民群眾社保、集體土地款分配、新農村統一代建房資金管理使用上有一定權力。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誘惑充斥,倘若人生觀發生搖擺不定,就會滑向腐敗。因而基層幹部當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樹立自己清正廉潔形象,贏得失地農民真心擁護,嘖嘖稱讚。
(五)加強農民思想教育
經濟的發展,農民群眾的思想意識、道德發生嬗變。因而對農民教育只能加強,不能削弱。馬克思說:“人的本質是一切關係的總和”。同時法國城市地理學家菲利普潘什梅也說:“城鎮既是一個景觀,一片經濟空間,一種人口密度,也是一個生活中心和勞動中心,更具體地說,也可能是一個氣氛,一種象徵,一個靈魂。”法律與道德是維繫當今社會有序運行的兩種基本機制。因此,小區管理必須把依法管理與依德管理相結合。在推行小區建設管理執法時,也應注重醇化道德風尚,全面提高農民素質,可以這樣說市民素質的提高是農村住宅區文明創建的根基,農村集鎮區人際關係和鄰里關係是農村社會穩定的“減震器”和“安全閥”;從另一角度來說,人是需要與外界交往的。但農民封閉性的原因,不利於社區文化建設。這就要求:首先是把進社區的農民組織起來,主要利用民間協會形式,開展一引起有益身心的活動,如象棋、籃球賽、演唱會、歌舞,陶治情操,豐富業餘生活。其次是加強文化教育陣地建設。利用文明學校,致富學校等陣地,圍繞家庭美德、職業道德和社會道德建設,倡導“講文明、樹新風”,開展遵紀守法、誠信教育,使進小區農民思想進一步解放,觀念為之一新。其三是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引領到對農民教育上,教育農民助人為樂、艱苦創業、勤儉節約、誠實守信,樹立“八榮八恥”,激發創業,開拓進取。
(六)抓住新農村建設的有利時機,政府搭台,群眾唱戲,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
農民群眾參與,增強了民主意識,保障了新農村建設工作順利進行。目前上級要求鄉村成立新農村建設理事會,通過民主議事來解決相關問題。在新農村建設中,農民在村黨支部領導下,自發成立新農村建設理事會,在新農村建設管理中實行自我管理,同時政府在為農民規劃建設新居時,聽一聽群眾意見和建議,尊重農民的意願去為農民構築美好新農村藍圖。在統一規劃下,如何建設,建設什麼由農民發言,提高參與度。爭取廣大農民群眾理解、支持。正如俗話說得那樣:“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就專家、官員而言,他們不是“萬事通”,時時、事事見解都高人一等。專家、官員談及宏觀政策口若懸河,而對事關農民所盼所想未必是了如指掌,一一道來。事實上,農民長期處於底層,對涉及自身的權益問題看得明、議得准。新農村建設中的立足點和著力點在於為農民提供健康、舒適的人居環境。鄉村都抓住新農村建設契機,加快農民住宅建設步伐,為農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環境。可以這樣說規劃是建設的龍頭。這就要求有關部門要首先深入調研,在群眾參與及尊重民意的前提下做好規劃。我國農村幅員遼闊,農宅建設不能“一刀切”,規劃中須徵求民意,克服關門搞規劃,應從農村地域出發,符合經濟條件和農民意願前提下有集中連片建築群,還要有風格各異的新房。規劃要與本地經濟發展相呼應,既要實用,又要充分體現和展示新時期農村風貌。農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內容涉及到:建設許可、建築質量、房地產開發,可以這樣說是“麻雀雖小,但五臟俱全”。規劃中要綜合當地人口、交通、經濟結構、自然條件等因素,設計出優秀住宅戶型,做到功能齊全,布局合理,建設出低、中、高檔次的房屋滿足不同經濟的農民需求,體現出農村特色,展示出“村莊里都市”風采。其次是新農村居民點要有利於生產生活。農村居民點布局適應農耕,同時農村村落延續千百年,鄰里交往源源流長。結合農村歷史、現實、未來,既要順應新時期發展趨勢;還要充分充分尊重歷史文化,弘揚傳統文化,規劃先行,保持歷史文化脈絡。依據“合理布局、節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編製新農村中心村規劃。倡導聯建,政府加強技術指導。其三村莊規劃尊重農民意願,發動農民建設美好家園的同時,政府不能袖手旁觀,加強規劃設計、技術指導,把新農村建設好事辦好,實事辦實。新農村村民建房是農民奔小康進程中,富裕后農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個標誌,也是農村小城鎮建設過程中一個縮影。因而,鄉鎮政府在規劃中要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高標準、大手筆,方案出台時多請專家審核,多方聽取意見方可組織實施,確保村居規劃具有時代特色。政府加強規劃設計、技術指導,根據農民財力,量力而行,設計出一些實用美觀的房屋圖紙供農民建房參考,在建房設計壽命上一段時間不落後,不淘汰。規劃充分考慮區域現狀、風土人情,以節約用地為目標,農村境內溝渠縱橫、過去農民建房如同鍋沿上貼粑粑,推大餅。新農村建設要充分考慮道路排水等因素。依據“方便生產,改善環境、節約用地”的要求,編製新農村規劃,如通水、通電、綠化規劃等。
(七)狠抓農村住宅衛生創建工作
人能改變環境,同時環境也能改變人。農村住宅小區建設應強調居住行為與環境融洽、對話,營造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愉悅的大環境。小城鎮城管部門及村(居)委會要從群眾反映最強烈的農村住宅區臟、亂、差整治抓起,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做起,狠抓農村住宅衛生創建工作。首先是要有一個好隊伍。抽調公安、工商、街道、城管等部門人員參加組建一支經常性創建組織,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其次是要有一套好工作思路,變突擊整治小城鎮髒亂差為常抓不懈,解決以前農村衛生創建中“檢查前突擊整治,檢查中成績斐然,檢查后死灰復燃”的怪現象,真正實現美化、亮化。其三是要一套好方法。就是抓好進小區購房農民的衛生習慣意識。進入小區購房定居的農民衛生意識、思想意識還遠遠不完全適應小集鎮生活,擺脫不了舊習俗影響。應該看到農民追求高質量的生活條件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當務之急就是要教育進入小區農民提高衛生意識,如印發《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制定文明公約,摒棄不良習俗,著力打造新時期農民整體形象;同時設立垃圾箱,聘請清掃人員保潔,並實行門前“三包”,提高農民環境意識。

存在問題


(一)舊村改造與新村建設的矛盾
在新農村建設中,基層不少地方把新農村理解為就是新村建設。舊村莊里道路崎嶇不平,舊房如犬牙交錯,巷道九曲十八彎,供水、排污等公共設施缺乏。基層有的鄉村認為在耕地上建設新村如同一張白紙,好規劃,而在老村莊實施實施改造,是重打鑼鼓新開張,一個字難了得,這邊是張家宅基地,那邊李家說是自己家的,矛盾突出。農民小區里新房林立,而舊村莊髒亂差,尤其是目前農村青年人紛紛外出,湧入走南闖北打工潮,新房只是過年、過節回來住上數日,平時新房空置,往往一個農村老人要照看房子。農民建房是“沿公路跑”,未辦建房手續就建,使村莊里房子朝向不一,房屋犬牙交錯,有礙觀瞻,導致整個村莊是“滿眼新屋卻見不到新村”,形成“空心村”。農民時尚的小洋樓與“外光內糠”的“空心村”,形成鮮明對比,正如農民經常掛在口頭上一句口頭禪說得那樣“新房子、大院子、破莊子、舊樣子”。有的農民棄舊建新,到馬路邊承包地里突擊建房,農民擅自在耕地上建房。這與土地法律法規宣傳不夠有關,不少農民誤認為自已的承包地是“私有財產”,想幹啥就能幹啥。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對承包地擁有承包經營權,尤其是來國家反哺農業,更激發了農民種田積極性。農民違法佔地建房,不僅浪費了土地資源,客觀上不利於農村經濟發展,同時有悖國家政策且給國土部門管理帶來了棘手的問題。因而新農村建設中村民建房不僅要重視居民點規劃選址,還要加強土地的節約管理。
(二)農民自建與村委會統一代建的矛盾
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是農民。新農村工作在基層存在實施主體不明確,群眾參與新農村建設主體作用未發揮。到底是基層政府為主?還是村為主?實際操作中,一些村以實施遷村並點為名搞房地主開發,處處點火,四處冒煙,徵用農民土地后賣宅基地給建房農民。同時遷村並點中集中建設的房子因缺乏質量監督,倉促建設,其工程質量存在隱患。在新農村建設熱潮中,農民在政府指導下,建設美好家園。不少鄉村都熱衷於新農村建設,不僅為了出政績,還有幾個原因:一是化解債務,二是化解建房矛盾。應該看到農村稅改后,農民負擔一減到底,種田還拿補貼,史無前例,但村集體經濟收入捉襟見肘。於是有的村將眼光盯在建房上,實行統一代建,收取管理費,從中漁利。而農民經過市場洗禮后,思想發生變化市場經濟下農民思想活躍,但集體意識缺乏,是“對鄉村幹部不放心,公益事業不熱心,辦錯事情傷透了心”。在農村中利益分配始終是農村矛盾的焦點、漩渦。一些鄉村幹部形象在群眾心目中不佳,群眾對少數鄉村幹部產生“信任危機”,對他們有了錢就大吃大喝什麼反感,認為將錢交給村裡不放心,提出自建。而農民自建對小區中下水、道路等各掃門前雪,各行其是,公共用地沒人管,成了被遺忘的角落。一項政策出台,一項工作做好離不開群眾支持和理解。新農村規劃設計多方聽取意見,吸納農民代表真知灼見,擴大農民代表參與權、知情權,讓農民看在眼裡,記在心頭,說在嘴上,政府是為咱老百姓真心辦實事,這樣政策必能得到廣大農民擁護。
(三)新村中的新面貌與農民環境衛生舊意識的矛盾
基礎設施建設缺乏配套,管理滯后,形成生活垃圾隨意倒,生活污水任意排。在新房林立的農民小區,這邊污水肆溢,那邊垃圾,蚊蠅嗡嗡飛。另外,農村不少村民都有用上了液化氣,但種田的農民捨不得將田裡的稻草、菜籽秸桿、麥桿付之一炬。而是將農作物秸桿堆放在房前屋后,與寬敞亮麗、氣勢恢宏的小洋房形成鮮明對比。富裕后的農民捨得花錢解決“進口”問題,建設漂亮的樓房,但對“出口”問題卻是“抓大放小”。廁所隨意在房后搭建一片磚瓦,安放一瓦缸就成簡易廁所。同時,農村一些地方廁所未實行三格式廁所,糞便未實行無害化處理,夏天裡蚊蠅亂飛,影響農民群眾身體健康。有的購房農民各行其是,甚至圈地養雞鴨等牲畜,給人們嚴重的視覺污染和嗅覺污染,帶來了負面效應,影響了小區形象及品位。
(四)新規劃、新起點與舊習俗矛盾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但千百年來,農村宅基地是祖祖輩輩傳下來,農民認為宅基地是“私有”。農民對宅基地的狹隘認識與《土地管理法》相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部分農民害怕遷村並點,原因在於是怕自己原先的宅基地上收,因而不願意遷移。另外農村的自然村落延續了千百年,且農民的農耕生活源遠流長,農民原住宅與承包地一般很近。因而實施遷村並點要考慮農業產業結構、土地調整、農民之間血緣關係、鄰里交往等因素。因而,實施遷村並點不能照搬某一模式,搞“一刀切”。時下一些地方新農村是“只見新房,不見新貌”。農民習慣於離土不離鄉,居民點建設如煙花在空中四處綻放。農民建房無序,馬路建到哪能房子建到哪旦,不願意到中心村入住。農民,特別是老年人承擔種田任務,中心村房屋往往套用城市戶型設計,農民自家的農具、化肥等生產無存放之地,給生產生活帶來不便。
(五)有序管理與無質施工的矛盾
基層把新農村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對農民小區建設進行招標,但工程經轉包到無資質的建築游擊隊手中,其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
(六)規劃凍結與違建居高不下矛盾
政府凍結建設程序並制定政策“堵”違章建設,卻沒有做好“疏”。一些地方以規劃修編,幾年未批村民建房,農村建房被凍結,但末考慮農村建房實際情況。農民因房屋陳舊,破敗不堪,成了危房;農民子女結婚等原因需要建房。“堵”的同時沒能“疏”,出台規劃地點允許農民建房,這樣勢必人為造成違章建築。
(七)宅基地及征地於法有據與工作中操作不易矛盾
在新農村建設中,涉及到宅基地調換,於大多數村無公共設施用地,農民在征地中漫天要價。農民不願意自己“口糧田”被征。一方面是由於農村未建立失地保障,另一方面由是農業稅取消,種田不再是農民的羈絆。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本區域內土地利用作宏觀調控和總體安排。村莊規劃布點,對房屋式樣、層高、面積具體要求。但規劃做得再好,無地可用。這好比設想做許多架飛機,倘若沒有飛機場,再好的飛機也難以著陸。目前農村出現征地難,一是國家惠農政策調整,農民種田積極性高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確立,使農民真正有了經營土地的權利,農民與土地結下深厚的感情,絕大多數農民生活寄托在土地上。耕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生產生活資料。農民依賴土地種植,有一部分收入,基本維持自家糧食自給。除去各項成本,正常年景目前農民每畝田每年凈收入為500元左右。一旦被徵用,意味著將失去生存根基。目前農村一些地方,農民人均耕地面積為1畝左右。在農田收益低,農民對農田關愛偏低,如今農民視農田為“香餑餑”,種田的積極性史無前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施行,賦予每個村集體成員公平的承包權,鞏固了家庭承包制度。尤其是近年來,國家對農業反哺政策出台,減免農業稅、發放良種補貼等,農民喜上眉梢,種田積極性高漲。農民更是視承包地為“飯碗田”、“命根子”。目前農村出現征地難的另一個成因則是,現行的安置途徑主要是貨幣安置,一畝田幾千元,一次性貨幣安置最明顯的缺陷是難以保障失地農民的生活來源;同時我國農村社保體制未建立,土地對農民具有重要的社保功能。依據公平與效率原則。政府從農民手中拿走土地,就應按土地的市場價格支付農民相應交易價格金。因為土地是農民不可或缺的生產資料,農民喪失賴以生存的土地,生存成本加大,成為“三無”人員。然而農民所得到的補償少。失地后,農民的生存成本加大,無一技之長的農民家庭生計將是入不敷出。應該說根據1999年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補償仍然繼承了以前的思路,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三項,提高了補償的總產值倍數。目前農地徵用標準還是計劃經濟時代的標準。但目前農業由傳統邁入現代,土地年產值也大幅提高。征地費及安置費也要“與時俱進”,以維護好失地農民的利益。征地難,其問題實質是政府出於公共利益,地是不可不征的,但能否確保農民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
(八)農民入住新房是精神上富翁與經濟上的“負翁”矛盾
農民建房是“百家姓”中第二姓,離不開“錢”。然而時下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有的甚至是到了捉襟見肘地步。農民自己剛剛脫了貧困帽,建房對大多數依靠土地里刨食的農民來說無疑是一輩子大事,亟須通盤考慮。農民建房花“今日的錢圓未來的夢”,攀比消費這會加重農民自身負擔,極易返貧,成為“負翁”。農民收入上不上去,受財力束縛,農民建房則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而要量力而行,統籌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