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安全磋商委員會聯合聲明

美日安全磋商委員會聯合聲明

美日安全磋商委員會聯合聲明,2005年2月19日,美國國務卿賴斯、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與日本外相町村信孝,以及防衛廳長官大野功統在華盛頓舉行美日安全磋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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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聲明全文:
1、2005年2月19日,美國國務卿賴斯、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與日本外相町村信孝、防衛廳長官大野功統在華盛頓舉行美日安全磋商委員會會議。雙方就美日安全同盟及兩國關係中的其它問題交換了看法,表示將共同應對當今世界所面臨的挑戰。
2、美日雙方均認為,兩國在政治、經濟及安全等領域有著卓有成效的合作。美日兩國將繼續加強現有的雙邊合作,雙方認為,在確保美日兩國安全與繁榮、加強地區及全球和平穩定方面,以美日安全為核心的美日同盟將繼續扮演重要角色。
3、美日雙方強調了兩國在向阿富汗、伊拉克及中東提供國際援助時充當領導角色的重要性---這些努力正在產生效果。在向印度洋地震及海嘯受災人員提供國際救援方面,美日雙方對兩國與其它國家的成功合作表示讚賞。
4、美日雙方認為,美國與日本之間的合作與協商,是防止武器擴散的關鍵,特別是在執行《防擴散安全倡議》時更是如此。雙方對美國、日本及其它國家成功舉行多國防擴散演習表示歡迎。
5、美日雙方對建立導彈防禦系統(BMD)充滿信心,認為該系統將加強兩國防禦彈道導彈的能力,阻止其它國家繼續發展彈道導彈。雙方在導彈防禦合作領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日本決定引進部署導彈防禦系統、最近發表有關“武器出口三原則”的聲明等。雙方重申,美日將在政策方針及整個運作上更緊密的合作,繼續加強兩國在導彈防禦系統研究領域的合作。
6、美日雙方還討論了新的安全環境以及新出現的威脅,如國際恐怖主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運載工具的擴散等。雙方認為,由於世界各國之間的相互依賴日益加深,這些威脅會對影響到世界所有國家的安全,包括美國及日本。
7、美日雙方均認為,以上威脅也出現在亞太地區,這些挑戰將給該地區局勢帶來不確定性及不可預測性。另外,亞太地區的軍事現代化也值得進一步關注。
8、美日雙方強烈要求朝鮮迅速的、無條件的重返六方會談,以一種透明的方式停止其所有核項目。
9、美日雙方認為,兩國政府要緊密合作,通過各自的努力實現共同的戰略目標、執行兩國的安全規劃。雙方均認為,為實現共同的戰略目標,兩國應就相關政策定期進行磋商,並根據變化中的安全環境對戰略目標進行調整。
10、亞太地區,共同的戰略目標包括:
確保日本的安全,加強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保持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尋求和平解決朝鮮相關問題,包括朝鮮核問題、彈道導彈問題、非法活動、人道主義問題等;
發展與中國的合作關係,歡迎該國在地區及全球事務中扮演負責任及建設性的作用;
鼓勵通過對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
鼓勵中國提高軍事透明度;
鼓勵俄羅斯在亞太地區採取建設性的接觸政策;
解決北方領土問題,促進日俄關係全面正常化;
促進南亞地區保持和平、穩定及活力;
歡迎各種形式的地區合作,同時強調建立公開、透明地區機制的重要性;
反對有害地區穩定的武器及相關軍事技術的銷售與轉讓。
確保海洋運輸的安全。
11、全球共同戰略目標包括:
在國際社會推行基本的價值觀念,如人權、民主及法律;
為加強全球範圍的和平、穩定及繁榮,進一步鞏固美日兩國在國際和平及發展援助中的夥伴關係;
通過完善《核不擴散條約》,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它組織的效能,進一步阻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擴散;
阻止並根除恐怖主義;
促成日本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提高該機構的效能;
維持並加強全球能源供應的穩定;
加強美日安全及防務合作。
12、美日兩國對雙方為制定安全及防務政策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支持與讚賞。日本新“防衛指針”強調,日本有能力應對新出現的威脅及突發事件,提升國際安全環境,同時強調了美日同盟的重要意義。
在不確定的安全環境中,美國正在加強其全球防禦能力,並將之作為國防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確認重申,美日兩國擁有共同的戰略目標,可以確保雙方在安全及防務領域進行有效的合作。
13、在此情況下,為更有效的應對各種威脅,美日雙方均認為,應繼續對日本自衛隊及美國軍隊的角色、任務及能力進行審查。這種審查將包括軍隊所取得的成就與進步,如日本為應付突發事件所制定新防衛指針及相關法律、雙方後勤支援及導彈防禦系統合作等。雙方還強調了美日兩國軍隊加強協同作戰的重要性。
14、美日雙方認為,這種審查應該有利於駐日美軍與日本方面的磋商。鑒於美日同盟是日本安全的基石、地區穩定的舵錨,為強化這種同盟關係,兩國均決定用各種方式加強雙邊磋商。雙方重申維持駐日美軍的規模與作戰能力,減少給當地社會帶來的負擔,包括沖繩美軍基地。美日兩國部長將要求相關人員迅速報告磋商的結果。
15、雙方強調了駐日美軍與當地居民保持良好關係的重要性。雙方還強調要執行“駐軍地位協議”(SOFA)以及“關於沖繩的特別行動委員會”(saco)所達成的共識。該共識對維持美國在日本駐軍具有重要意義。
16、美日雙方注意到,目前的“特別措施法案”(SMA)將於2006年3月到期,兩國決定就未來的具體安排進行磋商。“特別措施法案”對於維持美國在日本駐軍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