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方
重方
方劑學名詞。 ”詳復方條。奇方奇方方劑學名詞。
重方 方劑學名詞。
①即復方。《素問·至真要大論》:“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詳復方條。意思是說:“御先用奇方,病如果不見好,在用偶的方子。”
奇方
奇方方劑學名詞。七方之一。指單味葯或藥味合於單數的方劑。《素問·至真要大論》:“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三臣三,奇之制也;君四臣六,偶之制也。”“近而偶奇,制小其服;遠而奇偶,制大其服。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儒門事親》卷一:“奇方之說有二:有古之單方之奇方,獨用一物是也,病在上而近者宜奇方也。有數合陽數之奇方,謂一、三、五、七、九,皆陽之數也,以藥味之數皆單也。君一臣三,君三臣五,亦言陽之數也,故奇方宜下不宜汗。”
復方
復方方劑學名詞。系七方之一。指二方或數方相互重疊組成的方劑。此外,原方中另加其它藥味,或方中各藥用量相等的方劑也稱復方。復方用藥數量較多,藥效較強,多用來治療較複雜的病證。又可稱為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