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經營管理
森林資源經營管理
森林資源經營管理(forest resource management)也可以成為森林經營管理(forest management),它是對森林資源進行區劃、調查、分析、評價、決策、信息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世界各國森林經營管理的內容不完全相同,但主要內容是相同的。在我國,森林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對森林資源進行的區劃、調查、編製計劃(或規劃)、森林的經營決策和森林資源信息管理等。
目錄
森林經營管理的對象是森林資源,宗旨是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
比較系統和完善的森林經營管理理論出現在工業革命之後,作為一門學科最早產生於德國,到18世紀中期,已經形成完整的體系,以後被許多國家學習引入。在我國,森林經營管理原稱“森林經理”,這一稱謂是從日本引入(日本的森林經理體系最初也是由德國引入)。近20多年來,隨著我國的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發展壯大,現已成為主流經濟體制。在漢語和許多行業中,“經理”一詞的含義與“森林經理”中“經理”的內涵已有了較大的差異,常引起人們的誤解,甚至林業界中非森林經理專業的人士也常誤解這一稱謂的含義。因此我們認為將“森林經理”改稱“森林經營管理”更適合我國的現實國情。稱謂的改變至少有2條優點。一是,名稱的主要作用是便於人們記憶和理解事物的主體特徵和本質;這裡的“人們”主要指非業內人士,而對於業內人士而言,什麼樣的名稱他們都不會產生誤解。二是,“森林經營管理”的稱謂既符合原“森林經理”的本質特徵,又與國際交流中所用語言的含義貼近,使用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