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世界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簡稱亞投行,AIIB)是一個政府間性質的亞洲區域多邊開發機構。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成立宗旨是為了促進亞洲區域的建設互聯互通化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並且加強中國及其他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合作,是首個由中國倡議設立的多邊金融機構。
亞投行簽約儀式
新世紀以來,世界各國基本延續了冷戰後的發展趨勢,即在全球化深入發展的推動下實現了不同程度的發展,但各國的發展速度極不均衡。總體而言,發展中國家普遍實現了較快增長,新興國家日益成為經濟新秀,而發達國家的發展速度相對緩慢。在全球金融危機的打擊下,發達國家的經濟長期陷入低迷,以新興大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則率先擺脫危機影響,不僅成為全球經濟的新引擎,而且成為全球治理的重要主體。為了更好地發揮新興國家在世界經濟和全球金融治理中的作用,改革原有的國際金融制度順理成章地提上日程。雖然世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通過了相應的股權比重和投票權比重改革決定,但因美國國會反對而受阻,不合理的國際金融機制並未改觀。
在區域層面上,亞投行建立的主要背景是亞洲基礎設施落後。
亞洲經濟佔全球經濟總量的1/3,是當今世界最具經濟活力和增長潛力的地區,擁有全球六成人口。但因建設資金有限,一些國家鐵路、公路、橋樑、港口、機場和通訊等基礎建設嚴重不足,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該區域的經濟發展。
各國要想維持現有經濟增長水平,內部基礎設施投資至少需要8萬億美元,平均每年需投資8000億美元。8千億美元中,68%用於新增基礎設施的投資,32%是維護或維修現有基礎設施所需資金。現有的多邊機構並不能提供如此巨額的資金,亞洲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也僅有2230億美元,兩家銀行每年能夠提供給亞洲國家的資金大概只有區區200億美元,都沒有辦法滿足這個資金的需求。由於基礎設施投資的資金需求量大、實施的周期很長、收入流不確定等的因素,私人部門大量投資於基礎設施的項目是有難度的。
在國家層面上,亞投行建立的主要背景是中國進入“新常態”。
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三大對外投資國,中國對外投資2012年同比增長17.6%,創下了878億美元的新高。而且,經過30多年的發展和積累,中國在基礎設施裝備製造方面已經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同時在公路、橋樑、隧道、鐵路等方面的工程建造能力在世界上也已經是首屈一指。中國基礎設施建設的相關產業期望更快地走向國際。但亞洲經濟體之間難以利用各自所具備的高額資本存量優勢,缺乏有效的多邊合作機制,缺乏把資本轉化為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
2013年10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在雅加達同印度尼西亞總統蘇西洛舉行會談,習近平倡議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促進本地區互聯互通建設和經濟一體化進程,向包括東盟國家在內的本地區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新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將同域外現有多邊開發銀行合作,相互補充,共同促進亞洲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同月,國家總理李克強出訪東南亞時,緊接著再提出籌建亞投行的倡議。
2014年10月24日,包括中國、印度、新加坡等在內21個首批意向創始成員國的財長和授權代表在北京正式簽署《籌建亞投行備忘錄》,共同決定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標誌著這一中國倡議設立的亞洲區域新多邊開發機構的籌建工作將進入新階段。
印度是唯一一個在人民大會堂參與簽字的大型經濟體。其他參與國還包括蒙古國、烏茲別克、哈薩克、斯里蘭卡、巴基斯坦、尼泊爾、孟加拉國、阿曼、科威特、卡達以及除印度尼西亞之外的東盟所有成員國。
根據《籌建亞投行備忘錄》,亞投行的法定資本為1000億美元,中國初始認繳資本目標為500億美元左右,中國出資50%,為最大股東。各意向創始成員同意將以國內生產總值(GDP)衡量的經濟權重作為各國股份分配的基礎。2015年試運營的一期實繳資本金為初始認繳目標的10%,即50億美元,其中中國出資25億美元。
亞投行首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4年11月28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首次談判代表會議在雲南昆明舉行。會議由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主持,22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的首席談判代表出席會議。亞投行籌建臨時多邊秘書處秘書長金立群出席會議。
會議著重討論了亞投行首席談判代表會議的議事規則和工作計劃、亞投行籌建臨時多邊秘書處的組建方案、工作程序等事項,並為正式啟動亞投行章程談判做準備。22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商定了接納新意向創始成員國的程序和規則。
第二次談判代表會議
亞投行第二次談判代表會議
會議決定有意願作為創始成員加入的國家需在2015年3月31日前正式提出申請,經現有意向創始成員國同意,即可參與亞投行籌建進程。
第三次談判代表會議
亞投行第三次談判代表會議
會議就多邊臨時秘書處起草的《亞投行章程(草案)》修訂稿進行了深入和富有成效的討論。金立群向會議報告了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展情況。會前,多邊臨時秘書處舉行了研討會,就治理結構、環境和社會框架、採購政策等問題向各方做了專題彙報。
第四次談判代表會議
亞投行第四次談判代表會議
會議歡迎德國、義大利、法國、伊朗、阿聯酋、馬爾他、吉爾吉斯斯坦、土耳其、西班牙、韓國、奧地利、荷蘭、巴西、芬蘭、喬治亞、丹麥、澳大利亞、埃及、挪威、俄羅斯、瑞典、以色列、南非、亞塞拜然、冰島、葡萄牙和波蘭27個國家成為亞投行新的意向創始成員國,就多邊臨時秘書處起草的《亞投行章程(草案)》修訂稿進行了深入和富有成效的討論並取得顯著進展。金立群秘書長向會議報告了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展情況。根據亞投行籌建工作計劃,各方計劃於2015年年中商定亞投行章程終稿並簽署,之後經成員國批准生效,年底前正式成立亞投行。
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
亞投行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
根據亞投行籌建工作計劃,各方將在2015年六月底章程簽署后履行國內批准程序,待合法數量的國家批准生效后,年底前正式成立亞投行。
第六次談判代表會議
亞投行第六次談判代表會議
第七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5年9月28-29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七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德國法蘭克福舉行。會議由籌建亞投行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常設主席、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和會議聯合主席、德國首席談判代表舒克內希特共同主持,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談判代表和亞投行候任行長金立群等出席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派員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參加了會議。
會議審議了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提交的一系列文件草案,包括亞投行組織結構、人力資源政策、財務政策、業務政策、環境與社會框架、採購政策等,並請多邊臨時秘書處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行修改完善。亞投行候任行長金立群向會議報告了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展情況。
亞投行第八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5年11月3日至4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八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舉行。
2015年6月29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以下簡稱《協定》)簽署儀式在北京舉行。亞投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財長或授權代表出席了簽署儀式,其中已通過國內審批程序的50個國家正式簽署《協定》,其他尚未通過國內審批程序的意向創始成員國見證簽署儀式。根據《協定》規定,此次未簽署協定的意向創始成員國可在年底前簽署。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作為中方授權代表簽署《協定》並在儀式上致辭。
樓繼偉強調,各國簽署《協定》后,還需經本國立法機構批准。年底之前,經合法數量的國家批准后,《協定》即告生效,亞投行正式成立。下一步,各方將按照此前商定的時間表,積極推進包括完成各自國內立法批准程序在內的各項籌建工作,確保亞投行如期在年底前正式成立並及早投入運作。
2015年8月至12月,馬來西亞駐華大使扎伊努丁、泰國駐華大使醍樂堃·倪勇、波蘭駐華大使林譽平、丹麥外交大臣克里斯蒂安·延森、菲律賓駐華大使巴西里奧分別作為本國政府全權代表陸續在北京簽署《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已全部簽署《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
截至2015年12月25日,包括緬甸、新加坡、汶萊、澳大利亞、中國、蒙古、奧地利、英國、紐西蘭、盧森堡、韓國、喬治亞、荷蘭、德國、挪威、巴基斯坦、約旦等在內的1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股份總和佔比50.1%)已批准《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並提交批准書,從而達到《協定》規定的生效條件,即至少有10個簽署方批准且簽署方初始認繳股本總額不少於總認繳股本的50%,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正式成立。
2016年1月16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簡稱“亞投行”)開業儀式在釣魚台國賓館舉行。開業儀式的舉行意味著在歷經800多天的籌備籌建后,全球迎來了首個中國倡議設立的多邊金融機構開張運營。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被選舉為亞投行首屆理事會主席,金立群當選亞投行首任行長。
開業儀式系列活動將連續舉行三天,將分別舉行理事會和董事會成立大會,還將選舉行長和各選區董事,審議通過銀行業務、財務、人事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為銀行正式運營做最後的準備。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2016年2月5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正式宣布任命5位副行長。這5位副行長分別來自英國、德國、印度、韓國、印尼。
2016年9月23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總部奠基儀式在北京奧林匹克公園中心區舉行。亞投行總部位於奧林匹克公園中心區B27-2地塊。未來地上建築面積約25萬平米。
2017年1月16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慶祝其成立一周年,並啟動2017年戰略發展規劃,重點支持領域包括可持續基礎設施建設、跨境互聯互通等。
2017年亞投行將逐步擴大貸款投資規模,改善借款國的城市設施、交通、能源供給能力和使用效率,推進國際產能合作,促進區域互聯互通。通過項目投資將人、服務和市場連接起來,滿足亞洲各國日益增長的基礎設施需求,從而促進亞洲經濟與社會穩定發展。就菲律賓而言,AIIB有意與其他多邊機構合作,為馬尼拉大都會區防洪項目(2340億比索)和EDSA快速公交系統(3780億比索)提供融資支持。
自2016年1月16日啟動以來,亞投行共有57個簽署國,並累計發放17.3億美元的貸款以支持7個國家(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塔吉克、印度尼西亞、緬甸、亞塞拜然和阿曼)的9個基礎設施項目。
2020年7月,在亞投行第五屆理事會年會視頻會議開幕式上,習近平主席宣布,亞投行已經從57個創始成員發展到來自六大洲的102個成員,並已為成員提供了近200億美元的基礎設施投資。
2021年5月25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25日宣布,已批准2.6億美元貸款用於孟加拉國橋樑建設項目。
通過在基礎設施及其他生產性領域的投資,促進亞洲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財富並改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與其他多邊和雙邊開發機構緊密合作,推進區域合作和夥伴關係,應對發展挑戰。
為履行其宗旨,銀行應具備以下職能:
(一)推動區域內發展領域的公共和私營資本投資,尤其是基礎設施和其他生產性領域的發展;
(二)利用其可支配資金為本區域發展事業提供融資支持,包括能最有效支持本區域整體經濟和諧發展的項目和規劃,並特別關注本區域欠發達成員的需求;
(三)鼓勵私營資本參與投資有利於區域經濟發展,尤其是基礎設施和其他生產性領域發展的項目、企業和活動,並在無法以合理條件獲取私營資本融資時,對私營投資進行補充;並且,
(四)為強化這些職能開展的其他活動和提供的其他服務。
銀行一切權力歸理事會。
每個成員均應在理事會中有自己的代表,並應任命一名理事和一名副理事。每個理事和副理事均受命於其所代表的成員。除理事缺席情況外,副理事無投票權。在銀行每次年會上,理事會應選舉一名理事擔任主席,任期至下屆主席選舉為止。
理事會應舉行年會,並按理事會規定或董事會要求召開其他會議。當五個銀行成員提出請求時,董事會即可要求召開理事會會議。當出席會議的理事超過半數,且所代表的投票權不低於總投票權三分之二時,即構成任何理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
董事會負責指導銀行的總體業務,為此,除行使本協定明確賦予的權力之外,還應行使理事會授予的一切權力。
董事會應由十二名成員組成,董事會成員不得兼任理事會成員。九名應由代表域內成員的理事選出;三名應由代表域外成員的理事選出。每名董事應任命一名副董事,在董事缺席時代表董事行使全部權力。理事會應通過規則,允許一定數量以上成員選舉產生的董事任命第二名副董事。董事任期兩年,可以連選連任。
投票權
每個成員的投票權總數是基本投票權、股份投票權以及創始成員享有的創始成員投票權的總和。
(一)每個成員的基本投票權是全體成員基本投票權、股份投票權和創始成員投票權總和的百分之十二在全體成員中平均分配的結果。
(二)每個成員的股份投票權與該成員持有的銀行股份數相當。
(三)每個創始成員均享有六百票創始成員投票權。
行長
理事會通過公開、透明、擇優的程序,依照第二十八條規定,經超級多數投票通過選舉銀行行長。行長應是域內成員國的國民。任職期間,行長不得兼任理事、董事或副理事、副董事。
行長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一次。理事會可依照第二十八條規定經超級多數投票通過,決定中止或解除行長職務。
行長擔任董事會主席,無投票權,僅在正反票數相等時擁有決定票。行長可參加理事會會議,但無投票權。
行長是銀行的法人代表,是銀行的最高管理人員,應在董事會指導下開展銀行日常業務。
銀行高級職員
董事會應按照公開、透明和擇優的程序,根據行長推薦任命一名或多名副行長。副行長的任期、行使的權力及其在銀行管理層中的職責可由董事會決定。在行長出缺或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由一名副行長行使行長的權力,履行行長的職責。
亞投行創始成員國地圖
聯合國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已佔四席:中國、英國、法國、俄羅斯。
G20國家中已佔16席:中國、英國、法國、印度、印度尼西亞、沙烏地阿拉伯、德國、義大利、澳大利亞、土耳其、韓國、巴西、南非、俄羅斯、加拿大、阿根廷。
七國集團已佔五席: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加拿大。
金磚國家全部加入亞投行:中國、俄羅斯、印度、巴西、南非。
2017年3月23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布批准13個新成員加入亞投行,成員總數達到了70個。在新成員名單中,非地區成員有8個,比利時、加拿大、衣索比亞、匈牙利、愛爾蘭、秘魯、蘇丹共和國和委內瑞拉。而地區成員有5個,分別是阿富汗、亞美尼亞、斐濟、中國香港和東帝汶。這是亞投行2016年成立以來第一次接收新成員。
2017年5月13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布批准7個新成員加入亞投行,成員總數達到了77個。在新成員名單中,有三個亞太區域內國家和四個亞太區域外國家,他們分別是巴林、塞普勒斯、薩摩亞、玻利維亞、智利、希臘和羅馬尼亞。
2018年5月2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布批准巴布亞紐幾內亞和肯亞加入,成員總數增至86個。
2018年6月26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理事會在此間舉行的年會上宣布,已批准黎巴嫩作為意向成員加入,其成員總數增至87個。
2019年4月22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宣布,亞投行理事會已經批准象牙海岸、幾內亞、突尼西亞和烏拉圭為新一批成員。至此,亞投行成員達到97個。上述四國完成各自國內程序以及向亞投行繳納首筆注資后,它們將正式成為亞投行成員。據了解,這四個國家的份額將來自亞投行現存份額池中未被分配的部分。
亞投行成員列表(截至2018年12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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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 | 國家/地區 | 申請加入時間 | 批准加入時間 | 是否為意向創始成員國 | 備註 |
亞洲 | 孟加拉國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汶萊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柬埔寨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中國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G20 | |
印度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G20 | |
印度尼西亞 | 2014年11月25日 | 2014年11月25日 | 是 | G20 | |
約旦 | 2015年2月7日 | 是 | |||
哈薩克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科威特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寮國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馬來西亞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馬爾地夫 | 2014年12月31日 | 是 | |||
蒙古國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緬甸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尼泊爾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阿曼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巴基斯坦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菲律賓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卡達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沙烏地阿拉伯 | 2015年1月13日 | 是 | G20 | ||
新加坡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韓國 | 2015年3月26日 | 2015年4月11日 | 是 | G20 | |
斯里蘭卡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塔吉克 | 2015年1月13日 | 是 | |||
泰國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土耳其 | 2015年3月26日 | 2015年4月10日 | 是 | G20 | |
烏茲別克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越南 | 2014年10月24日 | 2014年10月24日 | 是 | ||
吉爾吉斯斯坦 | 2015年3月31日 | 2015年4月9日 | 是 | ||
以色列 | 2015年3月31日 | 2015年4月15日 | 是 | ||
喬治亞 | 2015年3月28日 | 2015年4月12日 | 是 | ||
阿聯酋 | 2015年3月20日 | 2015年4月3日 | 是 | ||
亞塞拜然 | 2015年3月31日 | 2015年4月15日 | 是 | ||
伊朗 | 不晚於2015年3月21日 | 2015年4月3日 | 是 | ||
阿富汗 | 2017年10月14日 | 否 | |||
亞美尼亞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中國香港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東帝汶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巴林 | 2017年5月13日 | 否 | |||
黎巴嫩 | 2018年6月26日 | 否 | |||
歐洲 | 奧地利 | 2015年3月27日 | 2015年4月11日 | 是 | |
丹麥 | 2015年3月28日 | 2015年4月12日 | 是 | ||
法國 | 2015年3月17日 | 2015年4月2日 | 是 |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G20 | |
德國 | 2015年3月17日 | 2015年4月1日 | 是 | G20 | |
義大利 | 2015年3月17日 | 2015年4月2日 | 是 | G20 | |
盧森堡 | 2015年3月18日 | 2015年3月27日 | 是 | ||
荷蘭 | 2015年3月28日 | 2015年4月12日 | 是 | ||
西班牙 | 2015年3月27日 | 2015年4月11日 | 是 | ||
瑞士 | 2015年3月20日 | 2015年3月28日 | 是 | ||
英國 | 2015年3月12日 | 2015年3月28日 | 是 |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G20 | |
瑞典 | 2015年3月31日 | 2015年4月15日 | 是 | ||
芬蘭 | 2015年3月30日 | 2015年4月12日 | 是 | ||
挪威 | 2015年3月31日 | 2015年4月14日 | 是 | ||
冰島 | 2015年3月31日 | 2015年4月15日 | 是 | ||
俄羅斯 | 2015年3月30日 | 2015年4月14日 | 是 |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G20 | |
葡萄牙 | 2015年3月31日 | 2015年4月15日 | 是 | ||
波蘭 | 2015年3月31日 | 2015年4月15日 | 是 | ||
馬爾他 | 2015年4月9日 | 是 | |||
比利時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匈牙利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愛爾蘭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塞普勒斯 | 2017年5月13日 | 否 | |||
希臘 | 2016年7月22日 | 2017年5月13日 | 否 | ||
羅馬尼亞 | 2017年5月13日 | 否 | |||
白羅斯 | 2017年12月19日 | 否 | |||
大 洋 洲 | 紐西蘭 | 2014年11月28日 | 2015年1月4日 | 是 | |
澳大利亞 | 2015年3月29日 | 2015年4月13日 | 是 | G20 | |
斐濟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薩摩亞 | 2017年5月13日 | 否 | |||
湯加 | 2017年6月16日 | 否 | |||
庫克群島 | 2017年12月19日 | 否 | |||
萬那杜共和國 | 2017年12月19日 | 否 | |||
巴布亞紐幾內亞 | 2018年5月2日 | 否 | |||
南 美 洲 | 巴西 | 2015年3月28日 | 2015年4月12日 | 是 | G20 |
秘魯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委內瑞拉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玻利維亞 | 2017年5月13日 | 否 | |||
智利 | 2017年5月13日 | 否 | |||
阿根廷 | 2017年6月16日 | 否 | G20 | ||
厄瓜多 | 2017年12月19日 | 否 | |||
北美洲 | 加拿大 | 2016年8月31日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G20 |
非 洲 | 埃及 | 2015年3月30日 | 2015年4月14日 | 是 | |
南非 | 2015年3月31日 | 2015年4月15日 | 是 | G20 | |
衣索比亞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蘇丹 | 2017年3月23日 | 否 | |||
馬達加斯加 | 2017年6月16日 | 否 | |||
肯亞 | 2018年5月2日 | 否 | |||
阿爾及利亞 | 2018年12月19日 | 否 | |||
迦納 | 2018年12月19日 | 否 | |||
利比亞 | 2018年12月19日 | 否 | |||
摩洛哥 | 2018年12月19日 | 否 | |||
多哥 | 2018年12月19日 | 否 |
截至2016年6月,亞投行約有60名員工(不包括諮詢顧問以及那些通過第三方外包機構雇傭的員工)。2016年年底,亞投行計劃招聘100名員工。接下來的3至5年,計劃招聘300-400名員工,或400-500名員工。
根據協定,亞投行的業務分為普通業務和特別業務。
普通業務是指由亞投行普通資本(包括法定股本、授權募集的資金、貸款或擔保收回的資金等)提供融資的業務;
特別業務是指為服務於自身宗旨,以亞投行所接受的特別基金開展的業務。兩種業務可以同時為同一個項目或規劃的不同部分提供資金支持,但在財務報表中應分別列出。
作為由中國提出創建的區域性金融機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主要業務是援助亞太地區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在全面投入運營后,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將運用一系列支持方式為亞洲各國的基礎設施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包括貸款、股權投資以及提供擔保等,以振興包括交通、能源、電信、農業和城市發展在內的各個行業投
亞投行首批四個項目(2016年6月批准)
項目名稱 | 投資所在地 | 投資金額 |
電力配送升級和擴容項目 | 孟加拉國 | 首批四個項目總計約七億美元 |
國家貧民窟升級項目(世行聯合融資) | 印度尼西亞 | |
M-4高速公路項目(與亞洲開發銀行和英國貿易發展部聯合融資) | 巴基斯坦 | |
公路項目(歐洲復興開發銀行聯合融資) | 塔吉克 |
職位 | 姓名 | 國籍及任職情況 |
理事會主席 | 樓繼偉 | 中國財政部部長 |
行長 | 金立群 | 中國財政部副部長 |
首席經濟學家 | 埃里克·博格洛夫 | 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全球事務研究院院長、教授 |
副行長 | 丹尼·亞歷山大(Danny Alexander) | 英國前自由民主黨部長 |
副行長 | 馮·阿姆斯貝格(Joachimvon Amsberg) | 德國(世界銀行負責開發性金融的副行長) |
副行長 | D.J.Pandian | 印度(長期在印度聯邦及州政府任職) |
副行長 | 洪起澤(Kyttack Hong) | 韓國產業銀行行長 |
副行長 | Luky Eko Wuryanto | 印度尼西亞政府官員 |
考慮到在全球化背景下,區域合作在推動亞洲經濟體持續增長及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助於提升本地區應對未來金融危機和其他外部衝擊的能力;
認識到基礎設施發展在推動區域互聯互通和一體化方面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助於推進亞洲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進而為全球經濟發展提供新動力;
認識到亞投行通過與現有多邊開發銀行開展合作,將更好地為亞洲地區長期的巨額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缺口提供資金支持;
確信作為旨在支持基礎設施發展的多邊金融機構,亞投行的成立將有助於從亞洲域內及域外動員更多的亟需資金,緩解亞洲經濟體面臨的融資瓶頸,與現有多邊開發銀行形成互補,推進亞洲實現持續穩定增長。
中國提倡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一方面能繼續推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WB)的進一步改革,另一方面也是補充當前亞洲開發銀行(ADB)在亞太地區的投融資與國際援助職能。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是繼提出建立金磚國家開發銀行(NDB)、上合組織開發銀行之後,中國試圖主導國際金融體系的又一舉措。這也體現出中國嘗試在外交戰略中發揮資本在國際金融中的力量。更值得期待的是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將可能成為人民幣國際化的制度保障,方便人民幣“出海”。
亞投行正式宣告成立,是國際經濟治理體系改革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件,標誌著亞投行作為一個多邊開發銀行的法人地位正式確立。
2020年4月3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布推出50億美元危機恢復基金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
2020年4月6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宣布,向孟加拉國提供4.04億美元貸款以支持該國改善交通基礎設施。
2020年4月,亞投行將向中國政府提供主權擔保貸款24.85億元人民幣(約3.55億等值美元),用於支持中國加強可持續公共衛生基礎設施,以及採購應急醫療設備和物資。
2020年4月16日,金立群表示:亞投行董事會一致支持亞投行管理部門提出的,將原定的50億美元的危機恢復基金擴大到100億美元,執行的時間現在初定為18個月。對今後疫情的發展和各個國家的需要,也會重新考量。
2020年6月,工銀國際宣布協助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下稱“亞投行”)成功完成30億美元全球可持續發展債券發行。
2020年8月,亞投行天津數據與綜合業務基地正式啟動客戶驗收和調試工作。
2020年10月28日晚,阿根廷國會眾議院審議通過《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並授權阿根廷央行按協定規則認繳股本。自此,阿根廷已完成域外成員加入亞投行的國內立法審批程序。
2021年7月5日,智利正式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