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派
黨派
黨派是各政黨或政黨中各派別的統稱。“黨派”,本身只是一種意識形態,是用來聚集有共同政治立場、共同政治目標方向的人的一種組織形式。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實行競爭性政黨體制,但實行較為成熟的國家主要是西歐,北美,日本及若干受美英殖民影響的國家,如印度。美國的主要政黨有民主黨和共和黨,英國的主要政黨有工黨、保守黨和自由黨。法國主要政黨有共和聯盟,戴高樂聯盟,法國社會黨,法國共產黨。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黨有中國共產黨和被統稱為民主黨派的八個參政黨派(它們分別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一黨執政,多黨協商的體制。其民主黨派並非參與地方幹部與人大代表競選的政黨。
台灣地區依據其1947年憲法實行五權憲法下的競爭性多黨制。由於國共內戰,蔣介石要求國民大會頒布臨時條款凍結憲法,使其長期成為名義上的競爭性多黨制,而事實上近於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在國民黨之外存在著中國青年黨與中國民主社會黨,但沒有競選席次的能力,國民政府此後也不批准任何新政黨成立。1986年蔣經國採取改革措施開放黨禁,台灣地區逐漸發展出競爭性政黨體系下的兩黨制,具有贏得首長選舉和台灣地區立法機構議席實力的政黨長期不超過五個,其中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長期穩居最大的兩黨。
一黨制政府、兩黨制政府和多黨制政府
在一黨制國家,只有一個政黨允許獲得實權。雖然有時候有其他的少數黨派,但是他們只能在法律上接受主要政黨的領導,例如中國。參見一黨執政。
有些國家受選舉制度影響,政治只由少數政黨輪流壟斷,例如多數兩黨制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和印度等。這些國家只有兩個主要政黨能取得組成政府的權力,在沒有改變制度的情況下,使其他小黨難以贏得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