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益審計

損益審計

損益審計是指對企業銷售收入、銷售成本、銷售費用、產品(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等會計項目所進行的審計。

損益審計的作用


第一:充分利用審前調查的有利契機,深入了解項目的審計範圍、內容、重點和相關要求,並根據業務特點,詳細制定計算機審計方案,為項目深入實施打下基礎。
第二: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將銀行提供的電子數據轉換成Excel表格和Access資料庫,在短時間內實現對大量記錄資料的有效檢索,同時通過計算機實施數據對比和驗證等必要審計程序,擺脫了大量的手工重複勞動。
第三:根據需要對大量的業務數據記錄進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處理,由主要依賴審計人員經驗來發現審計線索,轉變為依靠計算機審核來發現,提高了審計判斷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損益審計的內容


企業的損益是企業一切經濟活動的最後成果。對損益審計,主要是審查收入的取得,成本費用的耗費和開支,利潤的實現和分配是否合規、真實、正確。因此,要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進行審計。

收入審計

收入,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銷售產品、商品或提供勞務而取得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產品(商品)銷售收入和其他銷售收入。收入審計要點如下:
(1) 產品(商品)銷售收入。
完整性:審查確認有無各種虛減、漏列、隱匿銷售收入,如錯開、不開、篡改、銷毀發票或以收據、調撥單代替發票等手段隱匿銷售收入;通過以貨易貨方式隱匿銷售收入;通過往來帳、營業外收入、預收貨款、其他成本費用帳戶漏列和虛減銷售收入等情況。
計價:審查銷售價格與規定價格或價目表的一致性;審查確認銷售收入凈額是否等於銷售收入抵減銷售折扣、折讓及銷售退回。對於商品流通企業而言,要查明總額法與凈額法的選用與各期運用的一致性。
分類:查明企業將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一般銷售與分期付款銷售等進行分類核算的正確性。
截止日:查明企業確定的銷售實現時點的正確性;查明結帳日前後銷售收入計入的會計期間是否正確。
帳務正確性:審查確認銷售收入總帳與明細帳的一致性;審查銷售收入明細帳與應收帳款明細帳的對應性。
所有權:審查寄銷與代銷業務的正確性。
合法性:審查銷售計價、分類、入帳核算與財務制度的一致性;審查銷售業務與計劃、合同的一致性;審查銷售發票使用的合規、合法性。
(2)其他銷售收入。
其他銷售收入審計除與產品(商品)銷售收入審計的共同點外,應側重於合法性目標上。如,入帳依據的充分性、會計記錄的完整性以及計算的正確性。

成本費用審計

成本費用,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產品(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支出。包括:各項直接支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商品流通企業為商品進價)、間接支出(製造費用)和期間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商品流通企業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製造成本的審計要點:
真實性:審查計入生產成本的費用是否屬於應計入的費用,有無有高估、虛列、亂擠成本現象,有無將非生產費用、在建工程支出、管理費用計入成本等問題。
完整性:審查應該計入生產成本的費用是否都已經計入生產成本,有無低估、漏列、虛減成本現象。
計價:審查成本核算方法的合理性及各期運用的一致性;審查成本計算單中總成本及單位成本的正確性。
分類:審查應計入與不應計入產品成本費用界限的劃分是否正確;審查各種不同產品費用的界限劃分是否正確;審查完工產品和在產品費用的界限劃分是否正確;審查基本生產和輔助生產費用的界限劃分是否正確。
截止日:查明企業成本核算是否嚴格遵循了權責發生制原則,正確地劃分了不同會計期間的費用界限;查明待攤費用攤銷和預提費用計提的合理性。
合法性:審查企業各項成本開支範圍和成本開支標準與財務制度的一致性;審查成本核算方法的選用與財務制度的一致性。
期間費用審計的側重點是:各項期間費用的計提、使用、攤銷、列支的合法性和帳務處理以及損益表列示的正確性。

損益審計的重點與方法


1.審查銷售收入、代購代銷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
是否真實,計價是否正確,有無人為調節利潤,虛增、隱匿、轉移、截留收入私設賬外賬等違紀違規的問題;
2.審查銷售成本、銷售折扣與折讓、其他業務支出、營業外支出是否真實、合規,有無多轉或少轉銷售成本、多計或少計銷售折扣與折讓的問題,有無亂列、虛列、多列其他業務支出和營業外支出的問題;
3.審查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是否真實、合規,有無亂擠亂攤亂提成本費用或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問題;
4.審查銷售稅金及附加計提是否正確,有無隱瞞收入偷漏稅或已計提不繳稅的問題;
5.審查投資收益,包括短期投資、長期投資、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是否真實、合規,是否將投資分得的利潤、利息、股紅等作為投資收益入賬、有無將應計入收入賬的收益款轉為往來款掛賬的問題;以實物形式收取的投資收益,是否作價入賬,有無私分或轉為賬外財產的問題;
6.審查企業發生的匯兌損益是否真實、合法,外幣與人民幣的摺合率是否正確,有無多折或少折的問題。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匯兌損益,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是否計入了固定資產購建成本,有無列入當期財務費用的問題;
7.審查企業納稅所得額計算的正確性、合規性,有無將不得扣除的項目在計算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8.審查利潤分配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無以投資分利為名,轉移企業利潤的問題,有無不按規定的分配比例,多分或少分的問題。
以上所述的僅是企業審計實務,而審計工作不僅僅在於查賬,它的內涵和外延是非常廣泛的。審計工作與時俱進,為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審計工作自身也在不斷改進和發展。加強經濟管理和控制,是推動審計發展的動力。企業的基本目標是生存和發展。審計不但要維護企業的生存,更要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現代企業審計是審計工作的一大發展,在審計範圍上,財務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效益審計並重,拓寬了審計範圍,豐富了審計內容,使審計工作更加全面、完善;在審計方式上,更強調事前、事中和事後審計並舉,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結合,審計作用效果更加明顯。審計工作不能局限於查錯糾弊,更重要的是通過審計,評價企業財務經營狀況,著重發現和披露企業在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促使企業採取有效的措施,堵塞經營漏洞;促進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