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言

太平興國八年舉及第榜眼進士

劉昌言(942-999)字禹謨,七歲能屬文。太平興國八年舉及第榜眼進士,宋泉州南安人。

劉昌言


少篤學,文詞靡麗。本道節度陳洪進辟功曹參軍,掌箋奏。洪進遣子文顯入貢,令昌言偕行,太祖親勞之。太平興國三年,陳洪進歸朝,改鎮徐州,又辟推官。五年,舉進士入格,太宗初惜科第之人,初授歸德軍掌書記。宋太平興國八年(983),復得及第榜眼,遷保信、武信二鎮判官。宰相趙普鎮南陽,重視昌言有吏干。錢俶師上表推薦他,移泰寧軍節度判官。入為左司諫、廣南安撫使。淳化初,趙普留守西京,授為通判,委以府政。趙普疾,昌言為他護理後事。趙普卒,昌言感激普知己,經理其家事。太宗以為忠於所舉,拜起居郎,賜金紫、錢五十萬。連對三日,皆至日旰。昌言捷給詼詭,能揣人主意,無不稱旨。太宗對宰相說:“昌言質狀非偉,若以貌取,必失去一個有才幹的人。遷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樞密直學士,與錢若水同知審官院。二十八日,遷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昌言驟用,不為時望所伏,或短其閩語難曉,太宗又說:惟騰能曉之。又短其委母妻鄉里,十餘年不迎侍,別娶旁妻。太宗賞識他,詔令迎歸京師,本州給錢辦裝,縣次續食。時又有光祿丞何亮家果州,秘書丞陳靖家泉州,不迎其親。下詔戒諭文武官,父母在劍南峽路、漳泉、福建、嶺南、皆令迎侍,敢有違者,御史台糾舉以聞。昌言自以登擢非次,懼人傾奪。會誅凶人趙贊,昌言與贊素善,前在河南曾保任他,心不自安。因太宗言及近侍有與贊交者,昌言蹶然出位,頓首稱死罪。太宗慰勉之,然自此惡其為人。以給事中罷,出知襄州。太宗說:“水旱民交稅延期。舊制六月開倉,臣令先一月許所在縣驛輸納以便民。抓獲盜當部送闕下,臣惟恐吏柔懦不能制,再亡命,配隸軍籍。此二事,臣從聽便,不如詔書,慮讒慝因而浸潤,願陛下明察秋毫。太際下詔責其不循舊章,斂怨於民,自今敢背棄詔條,譴責不復恕。至道貌岸然二年,徙知荊南府真宗即位,就拜工部侍郎。咸平二年,卒。年五十八,葬南安楓林山,贈工部尚書。子有方,禮部員外郎,有政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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