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休
倒休
倒休,漢語詞語,拼音是dǎoxiū,職工在休息日上班,而調換到工作日休息,掉換休假日,也稱“調休”。
例句:
I have swopped my days round next week because of Spring Festival.
因為春節,我下周會倒休幾天。
其他:
今天我上班,有私事要辦,與不上班的同事調換休息時間。英語用"shift switch".
如果是加班后倒休可用“compensatory leave”
根據我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節假日工作的,稱為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稱為加點。加點每日一般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下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加點時間不能超過36小時。
用人單位在實行加班加點制度時應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1.用人單位要限制加班加點,保證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
2.勞動者要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勞動任務,因未完成定額和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加點。
3.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一致,按協商意見辦。協商不一致,用人單位有權在法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加班加點,但企業違反法律規定的加班加點決定,勞動者有權拒絕。
4.遇有發生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企業決定加班加點不受法律規定的限制。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可依法正常實行加班加點制度。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補休時間應與加班時間相等。實在不能安排補休的,則應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不須安排補休,而應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常規格式:
姓名
部門
申請日期
倒休日期
需要申請的小時數
部門領導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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