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佣
暗佣
國外傭金是根據出口合同規定的傭金率為付佣方式進行支付的。
它是根據成交的價格在出口發票上註明的內扣傭金。在會計上可按出口發票所列貨款的凈額作“自營出口收入”
支付方法有兩種,一是議付傭金,另一種是出口方收妥全部貨款后,將傭金另行匯往國外。
財會部門收到業務部門送交的有關單據時,分別支付方法,作會計分錄,貸:自營出口銷售收入紅字貸: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採用議付傭金的,由於銀行已代扣應付傭金,在收匯時已將議付的傭金在“應收外匯帳款”中直接扣減,當時收匯時作會計分錄,借:匯兌損益銀行存款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貸:應收外匯帳款-有(無)證出口採用匯付傭金的,在收妥貨款后對外支付,並作會計分錄,借: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貸:銀行存款
它是指出口企業對包銷、代理客戶簽訂合約,規定在一定時間內推銷一定數量(或金額)以上的某種商品后,按其累計銷貨金額和傭金率支付給客戶的傭金。支付時,作會計分錄:借:經營費用-累計傭金貸:銀行存款⑷預估國外費用季度預估時,作如下會計分錄:貸:自營出口銷售收入紅字貸: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其他應付款-預估國外運保費季度預估后,次季實際支付運保費時,可先沖轉原分錄,再按以上規定作會計分錄。
出口商品的銷售收入,一律以離岸價[FOB]為入賬基礎,如按到岸價[CIF]對外成交的,在商品離境后所發生的應由我方負擔的以外匯支付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包括明佣和暗佣)和銀行財務費等,以紅字沖減收入。不易按商品認定的累計傭金收支,列入經營費用。出口商品發生的對外理賠,應以紅字沖減收入。
境內機構支付超過合同總金額2%的暗佣(暗扣)和5%的明佣(明扣)並且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傭金時,須持下列材料向外匯局申請:
1.出口合同正本;
2.傭金協議正本(如為暗佣或暗扣);
3.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
4.境內機構支付超比例傭金的申請書;
5.銀行匯款憑證及外匯局售匯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