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寶東

孫寶東案件當事人

孫寶東,原來是名鋼材生意人,因參與黑社會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被吉林省高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9年。

2017年1月22日,經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再審提審,多項罪名被認定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孫寶東被改判有期徒刑6年。因當時實際服刑期限已超過改判刑期,他被當庭釋放。11月21日,吉林省高院做出國家賠償決定書,決定支付孫寶東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返還相關財產等共計90餘萬元。

人物事件


關押8年後,孫寶東終於回家了。2017年1月22日上午,這個曾因參與黑社會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被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以有期徒刑19年的普通鋼材生意人,經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再審提審,多項罪名被認定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原審多項判決被撤銷。
當年,孫寶東的兄弟孫寶國、孫寶民均因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身陷囹圄。
2013年9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0餘項罪名,判處孫寶國死刑,緩期2年執行;以故意殺人罪、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5項罪名,判處孫寶東有期徒刑19年。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
對這起罕見的最高法再審提審的刑事案件,2016年9月28日,中國青年報以《最高法再審吉林一涉黑典型案 最高檢當庭建議部分改判》為題予以報道。
庭審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當庭認為故意殺人罪和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定性、證據均存在問題,同時“訴訟程序嚴重違反法律規定,並因此導致定罪量刑明顯不當,顯失公正。”
在今天上午的宣判中,擔任審判長的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二巡迴法庭庭長鬍雲騰當庭宣布,被告人孫寶國、孫寶東的“故意殺人罪”、“組織領導和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原審判決當庭撤銷。16名被告人中有9人被改判無罪,而其他7名被告的實際服刑期限也均已超過了此次改判的刑期。
16名被告中有12名在此次判決前已刑滿釋放,正在服刑的孫寶國、孫寶東等4名被告因已服刑的期限已超過此次再審判決的刑期,均被依法當庭釋放。
事實上,“孫氏三兄弟案”曾長期被吉林省打黑辦、吉林省公安廳作為打黑典型案件進行宣傳。2011年吉林省大量讚揚打黑典型的報道中,“孫氏三兄弟案”是被提及最頻繁和最典型的一個。
孫寶國和孫寶東兄弟二人長期被吉林省打黑辦、吉林省公安廳等認為與1996年發生在遼寧省鞍山市火車站的一起“故意殺人案”有關。
2011年的相關打黑典型報道稱,二人因與鞍山市火車站的計程車司機發生糾紛,刺死、刺傷數名司機,卻被當地法院“錯誤”的僅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緩刑。
15年後,在吉林省、吉林市等各級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協調”下,這份早已生效的判決被撤銷,最終被改判為“故意殺人罪”,同時被併入涉黑案審理。
而1997年,孫氏兩兄弟是被鞍山市鐵東區人民檢察院以“防衛過當”起訴的。
鐵東區人民法院認定,孫寶國、孫寶東在突然遭到暴力襲擊后,掏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向圍打他們的眾人亂刺。此後,孫寶國將一人刺死、一人刺成重傷,孫寶東則造成了一人重傷、兩人輕傷,而他也被刺成輕微傷。
事後調查顯示,當天參與襲擊的計程車司機中有多人喝了不少酒,其中一名司機還是涉嫌持刀搶劫的在逃罪犯嫌疑人。
據此,鐵東區人民法院認定,孫寶國、孫寶東在遭到不法侵害的情況下持刀反抗,造成嚴重後果,構成傷害犯罪,但系防衛過當,應依法減輕處罰。最終,二人被認定犯故意傷害罪,孫寶國獲刑3年、緩刑3年,孫寶東獲刑1年、緩刑1年。
但15年後,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一份截然不同的判決。“防衛過當”變成了“故意殺人”——孫寶國被判以死刑、立即執行,孫寶東被判無期徒刑。
孫家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但在2013年吉林省高院的二審判決中,依然認為是“故意殺人罪”,孫寶國被判死緩,孫寶東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17年1月23日的宣判中,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庭長鬍雲騰認為,吉林省高院認定故意殺人罪的判決證據不足、事實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