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筑波科學城

1963年始建的科學工業園區

日本筑波科學城是日本政府在20世紀60年代為實現“技術立國”目標而建立的科學工業園區。開創了科學工業園區的建設的新模式,並且在20世紀80年代名噪全球。

雖然近些年已經聲名日下,被世人稱為“現代科技烏托邦”,但日本筑波科學城模式依然不乏參考價值。

科學城介紹


筑波科學城位於東京東北50公里處,佔地280平方公里,含4個鎮和2個村;規劃人口22萬人,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高技術園區之一。筑波科學城始建於1963年。當時由於日本主要依賴引進吸收歐美各國先進技術發展經濟的戰略引發了一系列問題,日本開始從“貿易立國”轉向“技術立國”,從強調應用研究,逐步轉向注重基礎研究,政府從政策、計劃、財政、金融等方面,對發展應用技術、基礎研究,尤其是對高技術大力引導和支持,開始興建科學城。1974年,日本政府開始將所屬9個部(廳)的43個研究機構,共計6萬餘人遷到筑波科學城,形成以國家實驗研究機構和筑波大學為核心的綜合性學術研究和高水平的教育中心。1984年4月,日本政府通過了“高技術工業及地域開發促進法”,以建設代表21世紀產、學、研相結合的中心城市為目標,形成推動遠離太平洋沿岸地帶的傳統產業向高技術產業方向發展的基地。為了擴大筑波的國際影響,日本政府還專門舉辦了筑波世界博覽會,有力促進了科學城對外交流和城市建設
日本政府按照現代化標準建設筑波科學城。日本房地產公司負責開發科學城,新城的科研和教育機構佔地1560公頃,佔全城總面積的57.7%;住宅、商業、學校、公園等佔地1145公頃,佔總面積的42.3%。新城中心區安排面向全市居民使用的各種公共設施,行政中心、文化娛樂、商業和交通設施安置在市中心公園廣場周圍,城內生活方便、環境舒適,住房標準高於東京市區。

科學城的管理


同任何一個新事物的成長過程一樣,高新技術園區在其發展中也遇到各種問題,例如政策法規保障、發展領域選擇、基礎服務設施及人口、交通、環境等問題。都要求進行有效管理,而筑波科學城有其獨特的經驗。
1.採取國家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協作的管理體系
筑波科學城建設是在首相辦公室中的“科學城推進本部”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分工協作進行管理的。土地開發和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由住宅和城市開發集團負責;科研和教育機構的建設由建設部負責;建造和管理道路、公園和商業服務設施則由筑波新城開發公司負責。由於規劃和主管部門都是國家最具權威機構,又加上有統一協調。使科學城建設得以順利實施。
2.採用健全的立法保障和大量優惠政策
法律法規是保障和促進高新技術園區建設的重要條件,許多國家都很重視這一點。如前所述,築故科學城建設的法規相當健全,大體上分兩類:一是專門針對高新技術園區制定的法律,二是與高新技術園區相關的國家科技經濟乃至社會方面的法律法規。其中第一類法律更集中有力,這是築渡科學城建設一個突出特點。(築渡研究學園都市建設法>分章對“研究學園地區建設計劃”、“周圍開發地區整備計劃”、“基於研究學園地區建設計劃及周圍開發地區整備計劃的事業實施”等作以明確說明。而其(實施令>則就“研究學園地區的區域”及“公共利用的設施”等作了具體規定。同時,還通過立法等手段,採取多種優惠政策和措施,對房地產租賃、設備折舊、稅收、信貸、外資引進等多方優惠,有力睬障和促進了科學城區的發展。
3.在項目發展選擇上。根據本地特點優勢集成
美國矽谷的巨大成功。曾使許多國家和地區競相仿效,開發電子信息業。築渡科學城管理者在這場模仿熱中很快悟出。不顧本國和本地區條件都去研究開發電子信息產業必遭失敗。只有根據本國本地優勢。從一個或幾個高新技術領域和項目去研究開發。並形成具有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產業。才是建設科學城的上策。根據本地優勢及國內外環境條件,筑波選取高能物理生命科學材料科學等領域以及化工、機械、電子、氣象和環境等部門進行多學科多行業的優勢集成。綜合地進行研究開發。成效極大。
4.在基礎設施建設上大力投資,統一規劃
新建的高新技術園區多數基礎設施薄弱,城市功能不全,生活、工作諸多不便,影響其發展。例如前蘇聯的新西伯利亞科學城長期基礎設施不健全,使不少科技人員相繼離開。筑波科技城建設一開始也遇到同樣問題。政府便加大投資。並對城區的水電、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進行統一規劃和建設,促進了科學城的建設和發展。
5.在人口、資源、環境等方面,注重統籌協調,持續發展
世界上較早建成的高新技術園區,多數由於缺乏總體規劃,後來人口猛增時,都出現資源不濟、交通擁擠、給排水困難和環境污染等棘手問題。日益限制其發展。築渡科學城建設一開始就十分注重各方面的統一籌劃,上述等問題處理得較好。筑波科學城區初建時,政府設法吸引科技人員和科研機構從東京遷入:城區規模發展較大、人員誦入較多時,又注意控制人口。另外,還頒布了(私人部門資源利用法>等法規,對資涼合理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等問題加強管理,同時高度重視城區市政、住房等社會整體發展的綜合考慮,保證了科學城的持續健索發展。

政府色彩


二戰結束后,日本經濟陷入了“冷熱雙重奏”的發展狀態之中,一方面工業化浪潮使得日本島國經濟出現前所未有的高速發展,城市發展進入了“加速膨脹”的階段;另一方面,面對國內勞動力成本上升及通貨膨脹壓力,日本在戰後選取的從西方國家引進先進科學技術的國家戰略愈發陷入發展瓶頸之中。
日本政府於是開始尋找能夠進一步活化經濟發展的方法。在“貿易立國”向“技術立國”國策轉變的大背景中,日本政府首次提出建設東京衛星城的想法,試圖尋找一個既能緩解東京城市壓力,同時還能夠承接國內科學研究發展的地區。日本第一座科學城——筑波科學城就在這個時候應運而生。
筑波科學城從規劃、審批,到選址和籌建的全過程都呈現出了強烈的政府介入色彩。日本政府經過前後5次總體規劃綱領的修訂后開始有計劃地在筑波建設相關的研究學園區及周邊開發區。
作為“天之驕子”的筑波科學城,無論從資金投入還是政策支持等方面都擁有非常高的起點。日本政府投入數目龐大的經費把30%的國立科研機構都搬遷到科學園區內,而政府主導的先天優勢亦使得筑波科學城不斷獲得國內多項法律法規的支持。日本政府不僅把東京教育大學(后更名為筑波大學)遷址到筑波,同時還相繼在高速公路及電車等交通設施方面投入建設,全方位地引導筑波科學城的開發建設。
在如此有針對性的政府工作推動下,筑波科學城強勢崛起,無論從其教育研究機構的數量還是技術開發成果來看,都表現出了顯著的收效。然而,與同一時期美國矽谷和台灣新竹科技園相比,日本筑波科學城的“成績單”卻不甚理想。直到1998年,日本筑波科學城的GDP僅有50億元,而美國矽谷卻創造了超越其40倍的2340億美元的GDP成就。
起初,日本筑波科學城在強勢投入之下卻並未收穫到理想的回報,一時之間還被外界冠以“科學烏托邦”的戲稱。事實上,筑波科學城並不是依託周邊成熟城市發展而來的,依靠的是日本政府巨額投資之下的行政力量。日本政府為了聚集國內頂尖教育和研究機構,不惜花費全國40%的政府財政預算研究經費在科學城的籌建上。而筑波科學城的建設周期之長,從籌建到完成整整耗時30年,直到1993年才完成整體搬遷任務。這個時候日本政府在筑波科學城的籌建上已經花了超過2萬億日元的巨額費用。
此外,由於筑波科學城內是以國有企業及所屬研究機構為主的研究主體,公司機構與下屬單位的垂直領導關係直接導致科研體系存在過度垂直化的傾向。科學園因此缺乏創新體制,研究成果產業化與商業化程度也相對較低,與市場機制存在嚴重的脫節現象。
意識到發展滯后的日本政府於是在20世紀90年代通過“新筑波計劃”,在原有規劃的基礎上把筑波科學城推進到再創發展階段,並從科學城的制度、運行機制等方多面進行調整,將筑波科學城重新定位為“科學技術中樞城市、更廣域範圍都市圈內的核心城市和生態、生活、模範城市”。
日本政府此後開始積極引導筑波科學城與國外先進科學技術研究人員與機構進行交流,改變以往相對封閉的操作體系。日本政府在提升筑波科學城的科技研究、技術創新成果的同時也開始繼續深化與完善當地城市功能,並且通過最大限度保留當地的自然風光,使筑波逐步發展成為舒適宜居科學城。
作為主導力量的日本政府能夠在園區發展滯后的情況下適時對園區做出相應的調整規劃,這是“自上而下”力量主導的產業集群獲得成功的最關鍵要素之一,也是目前國內很多地方政府大力推進高新產業區值得好好借鑒的地方。但必須注意的是,這種類型的產業集群即使在發展初期能夠獲得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也需要意識到,在園區的發展過程中必須逐步將其引導成為能夠獨立運作且具有自負盈虧能力的產業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