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倫委員會

沃倫委員會

沃倫委員會(Warren Commission)的正式名稱為J.F.肯尼迪總統被刺事件的總統委員會(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the Assassination of President John F. Kennedy)。由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指定,沃倫委員會成立於1963年11月29日,負責調查1963年11月22日J.F.肯尼迪被刺和刺客李·哈維·奧斯瓦德被擊斃的原委。該調查委員會因其主席為時任美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厄爾·沃倫而得到“沃倫委員會”的別名。

簡介


沃倫委員會的一篇長達888頁的報告於1964年9月24日被呈交給約翰遜總統,並於3日後面向公眾。該報告指出刺殺了美國總統約翰。肯尼迪並使得約翰·康納利受傷的唯一兇手是李·哈維·奧斯瓦德以及傑克·魯比是槍殺奧斯瓦德的唯一兇手。他們的調查結果全部收入了《總統特別委員會關於肯尼迪總統被暗殺的調查報告》中,這個具有51本之多的報告也叫做《沃倫報告》。關於奧斯瓦德以及殺死他的傑克·魯比是否曾參與刺殺肯尼迪總統的陰謀,委員會並沒有發現任何明顯的證據。後來許多研究都對沃倫委員會的發現持不同結論。

主要成員


(1)厄爾·沃倫:時任美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1891–1974)
(2)理查德·拉塞爾:美國民主黨參議員(1897–1971)
(3)約翰·謝爾曼·庫珀:美國共和黨參議員(1901–1991)
(4)傑拉爾德·福特:時任美國眾議院。後任美國第38任總統。
(5)艾倫·杜勒斯:前任中情局局長(1893–1969)
(6)約翰·傑伊·麥克洛伊:前任世界銀行行長(1895–1989)

主要調查方式


舉行聽證會是沃倫委員會獲得證據的主要方式之一。“除非舉證人自身要求聽證會公開於眾,聽證會一般都是不對外公開的。”不過,不公開並不意味著舉證人完全不能透露其證據。“舉證人有自由和權利向別人透露其證據。正因為如此,所有來自舉證人們的證詞都被收錄入沃倫委員會公布的證據性材料中。”

結果


美國特工處

沃倫委員會調查出的一些細節促使美國特工處(Secret Service)在安全措施上做出了大量的改進。

檔案公布過程簡史

沃倫報告的一個版本
沃倫報告的一個版本
1964年11月,在委員會公布了其長達888頁的報告的兩個月之後,委員會又出版了共26卷的證據性材料,包括500多個證詞以及愈3000個物證。所有的委員會的記錄隨後被收入美國國家檔案館。根據國家檔案館當時的政策,所有有行政機構參與的調查資料都必須被封存75年。所以,一部分沒有公之於眾的委員會檔案最初被決定封存75年(直至2039年)。美國國家檔案館的政策被隨後的1966年美國的《自由信息法》以及1992約翰·肯尼迪檔案法令所取代。截至1992年,98%的沃倫委員會檔案都已公佈於眾。剩餘的尚未公布的報告也將於2017年公佈於眾。

批評

在於1964年公布了其調查證據之後,沃倫委員會就站在了被公眾批評的漩渦中心。一些批評者指責沃倫委員會和其他調查機構採用了不夠公開的調查方式,並忽略了一些重要的細節等等。例如,時任美國眾議員的傑拉爾德·福特曾表示中情局藏匿了一些關於肯尼迪遇刺一案的事實。他曾在一本沃倫委員會的報告的前言中寫道:
“(沃倫)委員會的調查使得一些敏感信息處在被揭露的危險下...中央情報局的行動旨在掩蓋並銷毀一些會導致公眾誤解的信息。”
其他一些人對於沃倫委員會公布的調查結果表示懷疑。關於肯尼迪總統遇刺事件背後是否真正有陰謀的辯論至今仍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