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帝曹叡(206年(存疑)—239年1月22日) ,字元仲,沛國譙縣(今安徽省亳州市)人。
曹魏第二位皇帝。
魏文帝曹丕長子,母為文昭
甄皇后。
黃初三年(222年),曹叡封
平原王,黃初七年(226年)五月,魏文帝病重,立曹叡為皇太子,即位於
洛陽。曹叡在位期間指揮
曹真、
司馬懿等人成功防禦了吳、蜀的多次攻伐,並且平定
鮮卑,攻滅
公孫淵,設置律博士制度,重視
獄訟審理,與尚書
陳群等人制《
魏律》十八篇,是古代
法典編纂史上的重大進步。魏明帝在軍事,政治和文化方面都頗有建樹,但在統治後期
大興土木,廣采眾女,因此留下
負面影響。
景初三年(239年),曹叡病逝於洛陽,廟號
烈祖,謚號
明帝,葬於高平陵。曹叡能詩文,與
曹操、曹丕並稱
魏氏“
三祖”,原有集,已散佚,後人輯有其散文二卷、樂府詩十餘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