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徠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深圳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由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而成。2019年2月1日,正式掛牌運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畜牧業、漁業、海洋經濟、工業、外經貿、商業、保稅區、信息化等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和政策,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農業、畜牧業、漁業、海洋經濟、工業、外經貿、商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有關行業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三)按規定負責農業、畜牧業、漁業、海洋經濟、工業、外經貿、商業、保稅區、信息化相關業務資金和專項基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
(四)統籌協調產業轉型升級工作並監督實施,按分工負責產業用地管理;推動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提升製造業和傳統產業;參與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相關領域內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五)指導農業現代化建設;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畜牧業相關監督管理;按規定負責農業畜牧業投入品的監管;負責重大動物疫情控制的組織協調和實施獸醫制度;承擔動物及動物產品防疫檢疫和動物衛生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六)承擔海洋經濟、漁業管理職責。承擔統籌協調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示範市建設工作;負責漁業資源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增殖、漁港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伏季休漁制度;指導港澳流動漁民的管理協調,並與港澳有關部門建立聯繫。
(七)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和商貿流通業發展;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會展業管理。
(八)組織協調電力經濟運行,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和改革;組織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回收、清潔生產以及農業、工業、商業的能源節約和節能監察工作。
(九)承擔組織實施重要物資的儲備和市場供應的責任;負責糧食行政管理和鹽業、藥品流通管理。
(十)指導和管理進出口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進出口商品配額計劃;管理加工貿易業務,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指導和管理服務貿易工作,推動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按規定辦理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事宜,指導與國際貿易有關的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十一)指導外商直接投資工作。按許可權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徠(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走出去”開展跨國經營和開拓國際市場,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企業設立、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三)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統籌、規劃和申報工作;指導、協調保稅區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國防科技工業的軍轉民工作,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
(十五)負責國內經濟交流與協作,推動外溢型經濟發展;負責對口支援、同富裕工程和扶持老區建設工作。
(十六)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推進“三網融合”試點城市建設,推進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以及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建設;按規定協調管理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通信管線、機樓(站點)、公共通信網路和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工作;指導協調無線電通信業務工作。
(十七)協調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統籌建設全市黨政機關信息網路、基礎信息庫等信息基礎設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統籌協調全市電子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工作,協調推進全市電子政務流程優化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和網路信任體系的建設,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責任。
(十八)承擔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
(十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二十)承辦市政府與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賈興東
辦公室 |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應急、安全、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財務、信息化、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
綜合法規處 | 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綜合性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統一承擔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受理、證書發放、業務諮詢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執法責任制工作,牽頭管理公共信用信息。承擔重要文稿起草、調研、信息、新聞宣傳、指標考核等工作。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運行分析工作,編製併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綜合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
產業規劃處 |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牽頭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體系。牽頭推動先進位造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內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全市工業空間布局,指導產業集聚和產業集群工作。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按分工負責產業用地管理。牽頭服務企業專項、培育大型骨幹企業、企業直通車服務等工作。 |
預算監督處 | 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的總體計劃、專家評審、專項審計、項目驗收、績效評價等工作。牽頭產融合作,指導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發展基金的運行、考核和績效評價。牽頭本部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 |
工業投資和創新處 | 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措施。組織編製實施重大工業項目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重大項目跟蹤服務跟蹤。指導推動製造業及相關新興產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應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質量品牌、標準規範。自主創新等工作。 |
電子信息處(工業運行監測處) | 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集成電路、5G移動通信網路、新型顯示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製和組織實施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工業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電子信息有關裝備、晶元、元器件、儀器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產業化及推廣應用。承擔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工作。監測電子信息工業及工業整體運行態勢,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牽頭工業穩增長工作。承擔工業企業數據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
新興產業處 | 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人工智慧、物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政策措施,編製和組織實施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擬訂並組織實施裝備工業政策措施,監測裝備工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動海洋裝備工業發展。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應用。推進智能製造。 |
優勢產業處 | 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傳統優勢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工業領域的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推進工業設計、工業文化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原材料和消費品工業政策措施,監測原材料工業和消費品工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政策措施,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指導安全產業發展。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民用爆炸物品、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 |
信息化和軟體服務業處 | 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大數據、雲計算、高端軟體等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製和組織實施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軟體、信息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按分工負責促進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應用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經濟領域的信息化應用,促進信息消費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應用的標準規範。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和管理創新。 |
資源綜合利用和電力處 | 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製和組織實施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擬訂並組織實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循環經濟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監察工作。推進綠色製造。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生態文明建設、污染防治攻堅戰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電力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電力行業運行情況,組織協調電力經濟運行,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和改革。 |
無線電管理處(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 擬訂並組織實施無線電管理的政策措施。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管制,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國家、省和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機關黨委(人事處) | 負責黨群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外事、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