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仁
何廷仁
何廷仁 (1483~1551) 初名秦,字性之,別號善山,江西雩都縣(今江西于都縣)人。
目錄
廷仁身軀魁梧,長須高鼻,待人謙虛溫和。少年時期崇敬陳獻章,后師從王守仁。王守仁講萬物一體之論,講“良知”之說,廷仁心領神會,作“知過即良知,改過即本體”等論說,在當時社會上產生了很大反響。王守仁在江西先後為南贛、江西巡撫,軍務繁忙,政事叢脞,何廷仁與江西黃弘綱及浙江錢德洪、王畿同為王守仁高足,當時有“浙有錢王,江有何黃”之說。新人門弟子多由何廷仁和黃弘綱教導,時稱“接引師”。廷仁在贛州師從王守仁,未參加科舉。直到嘉靖元年(1522),王守仁回浙江守制,才應江西鄉試中舉,后考進士未第。嘉靖二十年,廷仁在陳獻章的家鄉廣東新會縣任知縣,親自在獻章祠中講學,慕名學子接踵而至。5年期間,依法治政,以德化民。各鄉都設置學社,制訂訓規,並且修忠祠、辟義椽,祭祀為國死難的縣民,以教化百姓,使窮山僻壤成為文明禮義之鄉。又在縣邑關隘處築堡壘,建炮台,駐軍防護,以保疆安民。嘉靖二十五年,以政績最佳調升南京工部主事,分司儀真。后又調蕪湖掌管專賣,使當地市價度量衡公平合理,市場穩定。任職期滿辭官回鄉,以講學著說為樂。任所三縣百姓十分懷念他,樹碑記載其德政,繪像以紀念。著有《善山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