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公安局
新邵縣公安局
新邵縣公安局成立於1952年4月,現有民警職工365人(其中民警323人),共有內設機構3個,直屬大隊 9個,下轄15個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各1個。
新邵縣公安局
,局貫徹落科展觀求,堅持業務隊伍建設“抓,硬”針,跨越式展。縣政治局保持整穩。局斷完善息制反恐突急制,強化群穩控,縣影響穩案件件,策保障北京奧運、周慶典系列順。二社治持續轉。局緊密合縣治際,適組織展擊“兩搶一盜”、打黑除惡、命案偵破、禁毒人民戰爭等一系列專項行動,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同時全面加強公安行政管理,強化治安防控措施,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刑事案件實現了“兩降一升”的目標,群眾安全感不斷增強。2008年我縣被評為“全省平安縣”。三是公安基層基礎建設取得長足進步。
局“基化”程建設契,強推科技強警略、社區農村警務略治防控略,硬體建設邁步伐。投資余元建城區治監控系統,投資余元完守整搬遷建設,縣消滅房派,各單專網率、警計算數字證書擁有率、一線民警單警裝備配備率均達到100%。我局還被省廳確定為全省警務信息平台建設試點單位,並在今年11月的株洲現場會推介了經驗。
四是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切實強化隊伍思想政治和紀律作風建設,健全隊伍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狠抓民警教育培訓和執法規範化建設,開展“大走訪”等各種形式的愛民實踐活動,科學實施“精細化管理考核”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公安隊伍形象和戰鬥力有了明顯提高。在公安隊伍形象公眾測評中,我局連續三年排名全市第一。
回顧過去,我們戮力同心;展望未來,我們豪情滿懷。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將進一步振奮精神,凝聚警心,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忠實履行三大政治社會責任,為推進新邵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譜寫新的篇章。
(一)辦理居民身份證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也可辦理居民身份證。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普證,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地址:邵陽市新邵縣文化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