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祥青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黃祥青,男,1963年12月出生,法學博士。發表論文40餘篇,代表性的有《論不可罰的教唆行為》、《淺談刑法有無明文規定的判斷標準》,出版個人專著《罪行相當論》,合著《大陸與台港澳刑法比較研究》、《中國刑法原理》等。
曾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一級法官;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8年5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21年5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21年5月21日下午,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任命黃祥青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2003年榮獲第二屆“上海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稱號。
1.《規範、經驗、說理---司法裁判要素漫談》 《中國審判》 2009年第5期
2.《綁架罪的既未遂標準認定》 《人民司法》 2008年第15期
黃祥青
4.《審理金融詐騙犯罪案件應注意的若干問題》 《中國審判》 2007年第5期
5.《低價購房類受賄犯罪司法認定若干問題探討》 《法律適用》 2007年第12期
6.《收受乾股類受賄犯罪的司法認定》 《人民司法》 2007年第21期
7.《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司法認定的幾個問題》 《法學》 2006年第7期
8.《職務侵占罪的立法分析與司法認定》 《法學評論》 2005年第1期
9.《論搶劫罪情節加重犯的認定與刑法限制解釋方法的運用》 《法律適用》
2005年第8期
10.《略論貪污罪與近似職務犯罪的界限》 《政治與法律》 2004年第1期
11.《刑法適用疑難破解》 法律出版社 2007年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