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是河南省平頂山市的國家行政機關,是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並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轄縣(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姓名擔任職務主要工作
趙文峰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市長
擺向陽平頂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綜合協調經濟運行和調節、改革開放、項目建設、人才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行政監察、政府自身建設工作。負責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財政稅務、金融、機關事務工作。協助市長分管審計工作。
張弓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綜合協調經濟調節和運行、改革開放、項目建設、服務業發展、人才和人力資源管理、政府自身建設工作。
王朴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負責教育、科技、衛生、計劃生育、文化事業及文化產業發展、旅遊、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等方面的工作。
魏建平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負責城鄉建設、城鄉規劃、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管理(測繪)等方面的工作。
劉文海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負責商務及對外開放、市場監管、外事僑務、對台、食品安全、質監等方面的工作。
劉穎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張慶一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趙軍平頂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組成部門


工作部門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賈宏亞)
平頂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荊建剛)
平頂山市教育體育局(局長:邱紅標)
平頂山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趙會傑)
平頂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史長現)
平頂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趙永宏)
平頂山市民政局(局長:袁銀亮)
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董漢生)
平頂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黃建軍)
平頂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胡振軍)
平頂山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林勝國)
平頂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徐淵)
平頂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李自召)
平頂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亢根柱)
平頂山市審計局(局長:張恩河)
平頂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趙水才)
平頂山市醫療保障局(局長:仝宛鎏)
平頂山市林業局(局長:王淑敏)
平頂山市信訪局(局長:周立峰)
平頂山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局長:邵瑞卿)
平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張建民)
平頂山市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丁少革) 
平頂山市司法局(局長:陳建中)
平頂山市財政局(局長:賀大偉)
平頂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陳光明)
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吳躍輝)
平頂山市水利局(局長:趙慶民)
平頂山市商務局(局長:馬麗)
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孫國權)
平頂山市統計局(局長:龐永波)
平頂山市金融工作局(局長:呂文卿)
平頂山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彭濤為)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直屬單位

平頂山市房產管理中心
平頂山市招商局
平頂山市文物局
平頂山市博物館
平頂山市農機局
平頂山市蔬菜辦
平頂山市移民局
平頂山市愛衛辦
平頂山市採購辦
平頂山市法制辦
平頂山市鹽業局
平頂山市公路局
平頂山市供銷社
平頂山市人防辦
平頂山市檔案局
平頂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平頂山市行政審批中心
平頂山市經研中心
平頂山市醫保中心
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平頂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平頂山市場發展服務中心
平頂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平頂山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中心
平頂山市文化藝術中心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群眾團體

平頂山市總工會
平頂山市團市委
平頂山市婦聯
平頂山市殘聯
平頂山市工商聯
平頂山市僑聯
平頂山市台聯
平頂山市科協
平頂山市社科聯
平頂山市文聯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垂直部門

平頂山市國稅局
平頂山市地稅局
平頂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平頂山市煙草局
平頂山市質監局
平頂山市氣象局
平頂山市郵政局
平頂山市銀監局
平頂山市農信辦

各轄縣政府

新華區人民政府
衛東區人民政府
湛河區人民政府
石龍區人民政府
舞鋼市人民政府
寶豐縣人民政府
郟縣人民政府
魯山縣人民政府
葉縣人民政府
高新區人民政府
新城區人民政府

所獲榮譽


2020年9月,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被河南省政府評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單位並給予通報表揚。

市情概況


平頂山市位於河南省中南部,北緯33。08~34。20,東經112。14~ 113。45。因市區建在“山頂平坦如削”的平頂山下而得名。全境東西長150公里,南北寬140公里,東與許昌市的襄城縣、漯河市舞陽縣、駐馬店市的西平縣和遂平縣交界;西與洛陽市的汝陽縣、嵩縣毗鄰;南與駐馬店市的泌陽縣、南陽市的方城縣和南召縣緣連;北與洛陽市的伊川縣、鄭州市的登封市、許昌市的襄城縣和禹州市接壤。
平頂山於1957年建市,現轄2市4縣4區,面積7882平方公里,總人口552.6萬。2018年,全市完成生產總值2135.2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4.4億元。既是資源型工業城市,也是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全國雙擁模範城和省文明城市,還是中國曲藝城、中國書法城、中國觀音文化之鄉、中國汝窯陶瓷藝術之鄉和中國唐鈞基地。

歷史沿革


平頂山市,是20世紀50年代建立的工業新城,現轄地域是隨著經濟發展和區劃調整而逐步形成。
平頂山為古應國,應國以鷹為圖騰,“應”“鷹”通假,故平頂山又稱鷹城。
古為豫州地。殷商時期,為應、桀部落。西周為武王宗室應侯封地。
平頂山市
春秋戰國時期,分屬韓、魏、晉、鄭、楚。秦統一后,平頂山境域屬潁川郡、三川郡和南陽郡。漢改三川郡為河南郡,北部仍屬潁川郡。晉析潁川置襄城郡,平頂山屬河南郡、襄城郡、南陽郡。
南北朝時,先後分屬魯陽郡、襄城郡、南安郡、汝北郡、汝南郡、順陽郡、漢廣郡。隋朝分屬襄城郡和潁川郡。唐代先後分屬汝州郡、許州郡、襄城郡。宋元起止明清分屬汝州、許州裕州
民國初年屬河洛道、汝陽道,後分屬豫南道、豫東道、豫西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平頂山地區分屬洛陽專區、許昌專區。
1953年,平頂山煤田開始勘探開發;1954年成立平頂山煤礦籌備處;1956年1月成立中共平頂山礦區委員會。同年3月,成立許昌專員公署平頂山辦事處。
1957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平頂山市,為省轄。
1964年3月平頂山市改為平頂山特區,實行雙重領導,以煤炭部領導為主,河南省領導為輔。
1968年3月恢復平頂山市,同年3月,經河南省革命委員會、河南省軍區黨委批准,成立平頂山市革命委員會。1981年11月,成立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同時撤銷市革命委員會。至2015年底未變。

行政區劃


平頂山市總面積7882平方公里(含汝州市),轄葉縣郟縣、寶豐縣、魯山縣4縣,新華區、衛東區、湛河區、石龍區4區以及新城區、高新區,代管舞鋼市
全市共有鄉34個、鎮38個、街道53個(含寶豐縣1個鐵路辦事處)。其中新華區1個鎮、9個街道;衛東區12個街道;湛河區1個鄉、9個街道;石龍區4個街道;新城區1個鎮、3個街道;高新區1個鎮、一個街道;寶豐縣12個鄉(鎮)、1個鐵路辦事處;葉縣15個鄉(鎮)、3個街道;魯山縣20個鄉(鎮)、4個街道;郟縣13個鄉(鎮)、2個街道;舞鋼市8個鄉(鎮)、5個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