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威棒

詞語

殺威棒,漢語成語,拼音是shā wēi bàng,出自明·施耐庵水滸傳》第九回:“先皇太祖武德皇帝聖旨事例,但凡新入流配的人,須先吃一百殺威棒。”

封建時期常用於官府為壓倒犯人的氣焰,使用棍棒打剛抓到或解到的犯人的腿或臀部。借指滅人威風的工具或手段。

用法為在句子中作主語、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釋義


舊時為壓倒犯人的氣焰,用棍棒打剛抓到或解到的犯人的腿或臀部。借指滅人威風的工具或手段。

出處


● ● 元·關漢卿 《蝴蝶夢》第三折:“別過枷梢來,打三下殺威棒。”
● ● 元·李致遠 《還牢末》第二折:“舊規犯人入牢,先吃三十殺威棒。”
● ● 《水滸傳》第九回:“ 太祖武德皇帝 留下舊制:新入配軍須吃一百殺威棒。”
● ● 元·關漢卿 《救風塵》第一折:“當初 趙 家姐姐勸我不聽,果然進的門來,打了我五十殺威棒。”
● ● 《醒世恆言·杜子春三入長安》:“說聲未畢, 韋氏 已到,按在地上,先打三百殺威棒。”亦稱“ 殺威棍
● ● 元·高文秀 《黑旋風》第三折:“牢子云:‘入牢先吃三十殺威棍。’”
● ● 《說唐》第七回:“凡有解到罪人,先打一百殺威棍,十人解進,九死一生。” 
● ● 沈從文新與舊》:“尤其是那四十下殺威棍,對於一個劊子手似乎更有意義。”

用法搭配


運用

作主語、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例句

恐怕行伍中頑劣不遵約束,見面時要打一百棍,名殺威棒。 ★清·褚人獲隋唐演義》第13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