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弟賞,馳詣闕,撾登聞鼓。延齡請曲法出之,贊三執不許,以款狀聞。延齡誣贊不平,貶饒州別駕。
穆贊,字相明,
釋褐為濟源主簿。時父寧為和州刺史,以剛直不屈於廉使,遂被誣奏,貶
泉州司戶參軍。贊奔赴闕庭,號泣上訴。詔御史覆問,寧方得雪。詔曰:“令子申父之冤,憲臣奉君之命,
楚劍不沖於
牛斗,秦台自洗於塵埃。”由是知名。累遷京兆兵曹參軍、殿中侍御史,轉侍御史,分司
東都。
時
陝州觀察使盧岳妾
裴氏,以有子,岳妻分財不及,訴於官,贊鞫其事。御史中丞盧佋佐之,令深繩裴罪。贊持平不許。宰臣竇參與佋善,參、佋俱持權,怒贊以小事不受指使,遂下贊獄。侍御史杜倫希其意,誣贊受裴之金,鞭其使以成其獄,甚急。贊弟賞,馳詣闕,撾登聞鼓。詔三司使覆理無驗,出為
郴州刺史。參敗,征拜刑部郎中。因次對,德宗嘉其才,擢為御史中丞。時
裴延齡判
度支,以奸巧承恩。屬吏有贓犯,贊鞫理承伏。延齡請曲法出之,贊三執不許,以款狀聞。延齡誣贊不平,貶饒州別駕。丁母憂,再轉虔、常二州刺史。
憲宗即位,拜
宣州刺史、御史中丞,充宣歙觀察使,所蒞皆有政聲。
永貞元年十一月卒,時年五十八,贈工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