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田輪作是指大田作物種植若干年後,連續種植一年生或多年生牧草,實行草田輪作。
利用
苜蓿、
三葉草等
豆科牧草和
貓尾草、
黑麥草等
禾本科牧草進行單播或混播,以促進土壤
團粒結構形成和
土壤肥力的恢復和提高,並給畜牧業提供優良飼料。區域通常種草兩年左右後耕翻,播種糧食或
棉花等,隔年再種牧草進行第二次輪迴。主要為
西北歐國家及美、蘇等國採用。在中國新疆、內蒙古、東北一帶地多人少、肥料不足或土地瘠薄的地區也有採用。
蘇聯土壤學家和農學家威廉斯(V.R.Williams)將此與相應的
土壤耕作、施肥、灌溉、種植防護林帶等措施相結合,提出了
草田輪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