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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輝

原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李輝,男,1959年3月出生於吉林通化,漢族,中共黨員,黑龍江五常人,研究生學歷,高級會計師,曾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1975.06-1980.05蘭州市榆中縣金崖公社插隊知青;
1980.05-1998.04先後在原冶金工業部第四冶金建設公司、原中國有色第一建築工程公司、中國有色第二十一冶金建設公司工作;
1998.04-1999.12任甘肅華興鋁業有限公司財務科科長、副總會計師、總經理助理;
1999.12-2002.03任甘肅敦煌凱騰電力有限公司財務部會計、財務部部長;
2002.03-2004.09任甘肅小三峽發電公司副總經理;
2004.09-2005.06任甘肅電投大容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05.06-2009.07任甘肅電投大容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09.07-2009.11任甘肅電投大容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
2009.11-2010.05任甘肅電投大容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0.05-2011.09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1.09-2013.11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甘肅省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3.11-2015.05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兼)、副總經理,甘肅省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5.05-2018.01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兼)、總經理,甘肅省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8.01-2018.05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董事(兼),甘肅省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18.05-2018.08任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甘肅省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8.08-2019.02任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甘肅省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9.02-2021.06任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4年10月,國務院明確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界址后,省國土資源部門仍然在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審批和延續采探礦權共14宗,涉及保護區面積58平方公里。長期以來大規模探、採礦活動,已造成祁連山地區局部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地表塌陷;保護區內水電無序過度開發嚴重,現有42座水電站,不少水電站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對生態流量考慮不足,導致下遊河段出現減水甚至斷流現象,水生態系統遭受破壞。經調查認定,有關地方黨委、政府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力,未能貫徹“生態保護優先”的原則,違法違規開發礦產資源和建設水電項目,推動整改落實不力;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違法違規審批礦產資源項目,協調推進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恢復和環境整治工作不力,對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項目查處不力,未能正確履行職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李輝黨內警告處分。
2021年2月,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李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甘肅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8月,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李輝(正廳級)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單位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白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單位受賄罪對李輝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