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文

明朝官員

王崇文(1468年-1520年),字叔武,號兼山,王珣第三子,山東曹縣人。明弘治六年(1493)進士,手。后歷官大同知府、江西按察司副使,四川副使、山西參政、河南布政使等職,正德十五年二月十六日卒,享年五十三歲。

人物簡介


王崇文(1468年-1520年),字叔武,號兼山,山東曹縣人。弘治六年(1493)進士,選庶吉士,授戶部主事,歷升員外郎、郎中,諸司章奏及度支擬議多定其手。后歷官大同知府、江西按察司副使,四川副使、山西參政。正德十二年(1517),進河南右布政使、躬歷省中各地,均無徭役。遷左布政使,居四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等處兼提督紫荊關等關。正德十五年二月十六日卒,年五十三。《有兼山遺稿》。

史書記載


王崇文,字叔武,山東曹縣人。弘治癸丑進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授吏部主事。歷升員外郎、郎中,諸司章奏及度支擬議,多定自其手。轉大同知府,晉江西按察司副使,提督學政。未幾,以外艱歸。服闋,補四川,仍前秩,晉山西參政。丁丑,晉河南右布政使,躬歷郡邑,均平徭役,轉左。才四月,晉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等處,兼提督紫荊等關。未赴而卒。
崇文明爽,事至剖決無滯,為人誠篤,然頗粗厲。在江西,士有忤其意者,輒出穢語詬詈,又以父珣及兄弟多起甲科,時時以門閥以矝,人或謂之淺雲。(《明實錄 武宗實錄卷一百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