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陽

汪明陽

汪明陽,男,漢族,1970年2月生,來安人,工商管理碩士同等學力教育,農學學士,中共黨員。

現任天長市委委員、常委、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人物履歷


歷任市農業局辦事員、科員、副科長、科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主任科員、科長;2010年7月任市審計局副調研員;2011年11月任市紀委信訪室主任。2015年9月任區委統戰部部長;

任免信息


2016年4月,任天長市委委員、常委、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2016年6月20日下午,中國共產黨天長市第十四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汪明陽當選為中國共產黨天長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委,市紀委一次全會通過汪明陽為市紀委書記。

工作實績


擔任市紀委信訪室主任以來,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電、來訪的接待處理和案件線索篩選工作,抓好信訪案件的自辦、督辦、審核,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2452件,全部按規定辦理完畢,沒有發生緩辦、錯辦、壓信不辦、失泄密等情況,保證了信訪舉報件規範有序的運轉;順利完成了省紀委第七輪基層信訪目標管理迎檢工作。在市“大滁辦”和“效能辦”工作期間,做好聯繫項目的督查、督辦,幫助解決問題;做好公文辦理、會議材料準備、會務安排等後勤服務,起草會議通報、領導講話等50餘篇文字材料;參與組織十名正職公開述職、百名副職公開承諾和萬名群眾評科長和有關督查、督辦等活動。

榮譽稱號


本人先後被評為“第三屆中國農民歌會先進個人”、“‘大滁城’建設先進個人”、“‘大滁城’建設黨員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