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於1982年,下轄金川分局和永昌縣工商局。全市系統現有幹部職工140人,其中市局60人、分局37人、縣局43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135人,佔在編人員總數的98%。中共黨員93名,占職工總數的66%。近年來,我局堅持牢固樹立“監管就是服務”的理念,堅持把服務理念貫穿到工商行政管理全過程,加強與地方黨委政府的聯繫,依託職能,服務和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在政務、黨務公開、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非公經濟五五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方面得到了金昌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協等部門領導的高度評價和讚揚。相繼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集體”、“全市四五普法先進集體”、“全市落實依法行政責任制優秀單位”、“政務公開先進單位”、“平安建設先進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市、縣局所屬8個工商所已全部創建並保持了縣(區)級精神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其中新華路等2個工商所還創建為市級文明單位,精神文明創建面達到了的100%。2006年全市系統順利創建為“省級文明行業”,2008年精神文明建設再結碩果,市局創建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永昌縣局也已創建為省級文明先進單位。
綜合協調市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及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承擔綜合性調研和協調各科室的調研工作;負責本市系統政務督察、工作目標考核和市局機關文秘、檔案、信息、統計、宣傳、信訪、機要、保密、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市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和系統服裝工作;負責本市系統信息化網路建設和信息中心工作;
負責承辦人大建議、政協議案、提案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直屬單位及本市系統組織人事、機構和人員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管理等工作;指導本市系統基層建設、組織建設、隊伍建設;負責評比申報和表彰先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和人事統計檔案工作;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編報全局財務收支的預決算,負責全局工商行政管理各項費用的收支、監督與管理;負責全局收費票據的發放、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的財務管理;負責對局內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負責全局票據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財務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設與落實,完成相關的財務報表資料;辦理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紀檢監察的方針、政策和決定,監督檢查全系統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對系統內人員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指導全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協助市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執法監察、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督促、協調系統內各單位研究、制定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犯黨的紀律和行政紀律的案件;完成市紀委、市監察局和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依法承辦全局執法過錯和錯案追究工作;承擔市局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對本局立案查處的行政處罰行為進行核審和案件評查;依法組織或參與系統內的聽證、複議,依法參與涉及本局的民事、刑事訴訟;依法辦理本局的行政賠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參與地方性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接待、調查處理與本局幹部職工相關的來信來訪,完成相關的統計資料;辦理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對其實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和指導各類企業的年檢和個體工商戶換驗照工作;推行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各工商所經濟戶口的建立;負責企業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監督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著名商標的推薦工作;組織依法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依法辦理廣告許可,負責本系統統計;辦理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