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交通運輸局

金昌市交通運輸局

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道路運輸市場、城市客運市場和物流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主要職責


金昌市交通運輸局
金昌市交通運輸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負責全市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城市及農村客貨運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組織重點物資運輸和救災、節日運輸等緊急客貨運輸。
(四)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定額、工程造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重點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立項審查、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負責客貨運輸站場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對公路水毀、地震等自然災害阻斷交通的緊急搶修。
(六)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維護道路運輸市場、城市客運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運力結構。
(七)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政策、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調研、草擬、修改、報審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負責交通戰備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戰備應急隊伍建設。
(九)負責全市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預算、決算的審批、審核、報批工作。
(十)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管理、養護的備案工作。
(十一)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融資工作;負責財政性撥付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本,管理公路基礎設施路產、路權
(十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交通法制宣傳教育。
(十三)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國防交通保障和民用運力動員、科技管理、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政務督查、議案(提案)辦理、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件;負責財政性撥付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本;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科技管理、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及工青婦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
(二)公路管理科
負責編製全市公路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重點公路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立項審查;負責公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程定額、工程造價、工程招投標、竣工驗收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組織對公路水毀、地震等自然災害阻斷交通運輸的緊急搶修;指導鄉村等級公路規劃建設並提供技術服務;負責公路建設、公路養護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市鄉村公路規劃、建設、管理、養護的備案工作。
(三)路政管理科
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執行;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融資工作;管理和保護公路路產、維護路權;依法查處違反公路法律、法規,破壞公路、損壞公路設施行為;維護公路建設施工秩序,審查辦理穿跨公路建築設施事宜;依法控制公路兩側建築紅線,取締違章建築設施;負責超過公路、公路橋樑限載、限高、限寬標準和超過載重質量的運輸車輛的監督檢查;審批鐵輪車、履帶車等上路行駛有關事項;負責路政管理的統計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掛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協調全市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擬訂全市道路運輸市場發展規劃,起草道路運輸市場管理制度、辦法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城市及農村客貨運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組織重點物資運輸和救災、節日運輸等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運力結構;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交通戰備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制定完善戰時應急交通保障預案;督促並協助有關部門編製和修改交通重點目標保障方案;參加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測、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國防交通保障和民用運力動員;指導、檢查、監督全市鐵路、交通、郵政、電信等部門的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