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

專業型碩士學位

法律碩士(Juris Master簡稱JM)是專業型碩士學位之一,我國自1996年試辦法律碩士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規定設置。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處於同一層次,兩者在培養方向上有所區別,各有側重。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等方面為指向,而法律碩士則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

法律碩士共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類專業本科生就讀,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的本科生就讀。

法律碩士學位的獲得者應具備較堅實和系統的法學基礎理論素養,掌握較寬廣的法律實務知識,具有寬口徑、複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與能力結構。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管理、科技、外語和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獨立地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和有關管理工作。

時代所需


隨著國家法治化進程加快,全面依法治國成為國家發展建設的重要基石,政法部門及社會其他部門都急需大批較高層次的應用型、複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碩士專業(簡稱“法碩”)學位教育應運而生。
法律碩士
法律碩士
1996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大學等8所高校首批試點招收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第二批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5所高校開始招收法律碩士。1998年,允許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實質上,全日製法律碩士(非法學)由於為跨專業報考,難度極大。從2002年開始至今,法律碩士總分及單科分數線均位於國家分數線前列,競爭極其激烈。

概念區別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
法律碩士不同於法學碩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後者則是法學學位系列的一個層次。事實上,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的最終出路差別不大。
兩者是同一學位層次,培養目的存在一些區別:
一、招生條件不同。法學碩士要求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生;法律碩士要求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從2009年起,允許法學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刑法學》
《刑法學》
二、考試試題不同。法學碩士專業課試題傾向於理論化試題,以主觀題為主。而法律碩士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碩士是由本科為非法律專業畢業生考錄,題目傾向於實務。
三、錄取比例不一樣。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而法律碩士由於招生條件寬泛,以實物致用為導向,屬於國內考研熱門專業,加上有權招收全日製法律碩士的院校皆為全國重點大學,所以競爭極為激烈,平均達到15:1。
四、培養方式不同。法律碩士基本是自費;法學碩士之前有公費,從2014年起也實行自費。
五、教學方式不同。法學碩士分專業採取導師制,每個學生一個導師(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讀期間能夠得到導師的不斷輔導,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而法律碩士不分專業,採用"雙導師"制。以經世致用為原則,實務為先,貫徹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的教學理念。
因此可見,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為指向,而法律碩士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
法律碩士(法學)與法律碩士(非法學)
法律碩士(法學)與法律碩士(非法學)主要區別在於以下幾點:
1、產生的時間不同:
法碩(法學)是教育部在2009年為了考生調劑,新成立的一個專業學位。而法碩(非法學)是從2000年就開始招生的一個專業學位。
2、招生的對象不同:
法碩(法學)的招生對象是本科學習法律的學生,這與法碩(非法學)的招生對象是非法學專業的學生明顯不同。並且,由於本科階段學習過法律,在研究生階段將安排更多的時間用於實習。
3、考試的重心不同:
因為法碩(法學)招生的對象是本科學習過法律的學生,所以考試科目專業課和綜合課偏理論性的試題多一些,也就是主觀試題比重大。而法碩(非法學)的試題相對來說,主觀試題的比重早已經固定,沒有法碩(法學)的多。
4、複習的教材不同:
客觀感覺法碩(法學)一直沒有正規化,體現在到現在為止,教育部還是沒有出一本權威的參考書。而法碩(非法學)在2005年之前是以考試指南作為權威複習教材的,在2006年以後,逐漸以教育部的考試分析作為出題和判卷子的標準的。

特點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它的特點是:
第一,它是一種專業學位。它雖然與法學碩士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同一規格,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根據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中級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的專門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為職業領域的,或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或公共管理碩士學位(MPA)等其他職業領域的專業學位。
第三,它是一種高層次的學位。這是因為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就是以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為基準。要達到“實踐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與管理職務的任職要求”。這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律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高層次的、即達到碩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種學位。

種類


第一種是法律碩士(非法學)參加每年一月份全國135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的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歷者);(和當年的全國研究生考試同時進行,一般每個省要到指定的考點)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100分)、外語(100分)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分)和綜合課(150分)實行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非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委培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有全日制脫產學習和在職不脫產學習,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法律碩士(法學)參加每年一月份全國135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歷者);考試科目也為四門:具體內容與法律碩士(非法學)相同;考試大綱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錄取類別與法律碩士(非法學)相同,學習方式有全日制脫產學習,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三種是參加每年全國135所高校聯考的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即"五部委法碩"),招生對象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年齡在45歲以下的法律實踐部門在職人員;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題,外語、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為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德語)考試大綱》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錄取后全部是委託培養,採取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兼讀等多種方式學習,畢業時只獲碩士學位證書。

報考


2000年起,不再允許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報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對於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鼓勵報考法學碩士研究生,這項措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考試的競爭壓力。從2009年起,法學本科畢業生也可報考法律碩士,學位名稱為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只能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學位。

考試


法律碩士聯盟
法律碩士聯盟
2000年開始試行全國聯考。2003年法碩招生入學考試中的初試科目由5門改為4門,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綜合課(含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和專業基礎課(含民法學、刑法學)。其中,政治理論和外國語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綜合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等業務考試科目為全國聯考科目。
聯考科目的考試範圍和要求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司法部法規教育司組織編寫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法碩聯考


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要求報名時通過學信網學歷檢驗,沒通過的可向有關教育部門申請學歷認證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法律碩士的報名時間與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報名時間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報名。
2、在職法律碩士一般是在7月上旬網上報名,7月底再現場確認。考試時間是在10月的最後一個周末。

報名方式

(一)考生填寫誠信承諾書
教育部要求,考生要在《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字,以維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
(二)全面試行網上報名
(碩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國範圍全面試行網上報名。考生在規定的時間(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內通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然後於11月10日-14日到省級招辦指定的報考點確認報名信息,並進行繳費、照相。
(三)注意事項:
1、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兩個試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院校。
2、應試的外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填寫報名登記表時,相應項目應與報名機讀卡一致,二者有出入的以機讀卡為準,因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錄取類別

1.計劃內非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后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學生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2.計劃內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招生時定向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后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
3.計劃外委託培養:招生時委託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委託培養合同,不轉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培養經費由委託單位承擔,畢業后按合同規定到委託單位工作。
4.計劃外自籌經費:招生時學生和學校簽訂合同,培養經費由學生自行承擔,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將轉入學校,畢業後由學生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計劃外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收費標準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教學

法律碩士採用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不脫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學習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法律碩士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按法學一級學科設置,採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為30學分,總學分不得低於45學分。法律碩士實行導師組集體培養,導師組由各專業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並吸收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原專業背景有所側重,字數一般不少於2萬字。

複習指南


2014年考研法律碩士複習指南,準備法碩的複習一馬當先的當然是記憶。法碩內容龐雜,專業課加起來就有五門,因此複習工程相當的大。對於這五門專業課的複習,應該根據不同科目的特點來安排具體的複習應對方法。下面就來具體說說每一科的特點以及複習建議。
法理是比較難懂的一門。往往沒學過法律的考生看書的時候覺得很枯燥。所以最好看書的順序不要按考試分析每門課的先後順序看,而是要先看刑法,因為刑法條理非常清楚,容易理解,接著再看法理,理解起來就容易得多。因為法理其實就是把各個部門法內部的東西抽象出來了。法理內部的“線”其實比較簡單,歸根到底法理就是在講法律如何產生的,為什麼會存在,以及法律是以怎樣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內部的那條線就是:先講法律建立的原因和形式是什麼,法律建立以後對社會和每個人都產生了怎麼樣的結果,法是如何才能滿足我們需要的,我們又是怎樣制定出對我們更加有利的法律的。
民法的複習重在理解,只有真正地了解了才能答好民法題。而這部分指南寫得比較亂一些,建議看看高教出版社的權威書籍考試分析,法碩考試分析是法碩命題依據。寫得非常不錯,條理很清晰,對理解民法理論有很大的幫助。
刑法的脈絡比較清晰,複習起來比較容易。總則和分則是同等重要的,每年出題分值各佔50%.刑法拿高分的最主要辦法就是抓重點,有的放矢地複習。刑法的重點內容很好判斷,重點都有一些特徵的,可以幫助大家判斷哪些是可以出題的地方。
特徵如下:有明顯的大寫的一、二、三,大寫的標題下標有小標題的數字如①、②、③,小寫的1、2、3下多涉及法律方面重要的概念。這些方面一定要想辦法理解並且背會。先並后減,先減后並不是重點,搞不懂就放棄。分則當中各罪里會有很細的需要解釋的地方。比如搶劫罪中,什麼是以非法目的佔有,什麼是暴力,這些都要搞清楚,細細地扣。往往很多同學考完刑法覺得很不錯,覺得四個要件都寫出來了,但結果出來分並不高。問題就出在需要好好解釋的地方沒有去好好解釋。根據《考試大綱》,在刑法分則所確定的413個具體罪名中,需要考生作為重點掌握的有170個,約佔總數的40%.其實不需要那麼多,每章最重要的幾個罪都是前幾個罪名。另外,刑法除要看刑法法條外,還要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其他幾個司法解釋。
憲法理論要求並不是很高,複習起來難度不大。不過裡面的細小知識點特別容易混,所以一定要把憲法法條常備身邊,複習的時候還可以專門做一些知識點的比較。此外,《香港基本法》也比較重要,應該找來好好看看。
法制史複習起來最大障礙可能就是生僻的文言文,可是每年的考察重點恰恰不在這個地方。所以複習的時候盡量不要細摳文言文,跳過去就行了。法制史每年的重點變化不大,具體來說法制史的重點集中在秦朝、隋唐、明、清、民國還有建國初期等年代的法制思想。刑法法律制度、重要的法典等等內容,最好的幫助記憶的辦法就是做表格。按照年代順序把重點內容列出來,做個比較。每個朝代的民事經濟法律制度不是重點,只是其中一些比較重要的名詞要記住。

複習方法


考研法律專業課複習第一遍看書不要仔細看。因為沒有法律基礎,也就沒有一點法律的思維體系,就算仔細看了,也不會看的很明白的。在整個看書過程中肯定會有不懂的地方,大家也不要駐足太久了,不會就接著看下面的內容。
考研法碩第一遍複習結束后,你腦子裡對法律也建立了一定思維體系,那麼從第二遍看書就要仔細了!第二遍主要目的是知道自己不明白的考研法碩知識,把這些知識點做出標記,為了以後重點看和詢問。一點要記住的就是,在書上作出標記。
反覆複習,形成屬於自己的考研法律思維體系,後期複習速度將不斷加快,效果也將更加明顯。

關於考試


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考試用時180分鐘。試卷滿分為150分

試卷內容

專業課一:包括刑法學和民法學兩部分內容
專業課二: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三部分內容

題型結構

專業課一: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論述題和案例分析題
專業課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分析論述題

培養高校


華北地區(45):
北京(24):北京大學(1)、中國人民大學(1)、中國政法大學(1)、對外經濟貿易大學(1)、清華大學(4)、中國人民公安大學(5)、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5)、中央財經大學(6)、中央民族大學(7)、北京師範大學(7)、北方工業大學(7)、北京交通大學(8)、北京航空航天大學(8)、北京理工大學(8)、北京科技大學(8)、北京工商大學(8)、首都經濟貿易大學(8)、中國青年政治學院(8)、中共中央黨校(8)、北京聯合大學(11)中國農業大學(11)、中國傳媒大學(11)、國際關係學院(11)、外交學院(11)
天津(7):南開大學(4)、天津師範大學(7)、天津財經大學(8)、天津工業大學(11)、天津商業大學(11)、天津大學(11)、中國民航大學(11)
河北(9):河北大學(6)、河北經貿大學(7)、中央司法警官學院(10/特)、河北聯合大學(11)、河北師範大學(11)、石家莊鐵道大學(11)、燕山大學(11)、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11)、河北科技大學(11)
山西(3):山西大學(4)、山西財經大學(8)、太原科技大學(11)
內蒙古(2):內蒙古大學(6)、內蒙古科技大學(11)
東北地區(23):
遼寧(9):遼寧大學(4)、大連海事大學(6)、東北財經大學(6)、瀋陽師範大學(7)、中國刑事警察學院(7)、大連海洋大學(11)、遼寧師範大學(11)、渤海大學(11)、東北大學(11)、遼寧科技大學(13)
吉林(7):吉林大學(1)、東北師範大學(8)、延邊大學(8)、長春稅務學院(8)、吉林師範大學(11)、長春理工大學(2016年動態調整自設,以下簡稱“自”)、長春工業大學(2016年自)
黑龍江(6):黑龍江大學(3)、哈爾濱理工大學(11)、東北農業大學(11)、哈爾濱師範大學(11)、哈爾濱商業大學(11)、東北林業大學(11)
華東地區(56):
上海(13):華東政法大學(1)、復旦大學(3)、上海交通大學(5)、上海財經大學(6)、上海大學(7)、同濟大學(7)華東理工大學(8)、上海海事大學(8)、上海師範大學(8)、上海對外貿易學院(8)、上海政法學院(11)、華東師範大學(11)、上海外國語大學(11)
江蘇(12):南京大學(2)、蘇州大學(3)、南京師範大學(5)、東南大學(7)、河海大學(9,2016年撤銷)、揚州大學(8)、江蘇師範大學(1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11)、南京理工大學(11)、中國礦業大學(11)、江南大學(11)、南京財經大學、南京農業大學(11)、江蘇大學(11)南京審計大學
浙江(5):浙江大學(3)、浙江工商大學(7)、寧波大學(7)、浙江理工大學(11)、浙江工業大學(11)
山東(9):山東大學(3)、煙台大學(5)、中國海洋大學(7)、青島大學(7)、山東科技大學(8)、山東政法學院(10/特)、青島科技大學(11)、山東師範大學(11)、山東財經大學(11)
安徽(7):安徽大學(3)、安徽財經大學(7)、中國科學技術大學(8)、安徽師範大學(11)、合肥工業大學(11)、安徽工業大學(12)、淮北師範大學(2016年自)
福建(5):廈門大學(2)、福州大學(6)、華僑大學(7)、福建師範大學(11)、福建農林大學(2016年自)
江西(5):江西財經大學(5)、南昌大學(7)、江西師範大學(7)、東華理工大學(11)、江西理工大學(11)
中南地區(40):
河南(6):鄭州大學(3)、河南大學(5)、河南師範大學(11)、河南財經政法大學(11)、河南工業大學(2016年自)、信陽師範學院(2016年自)
湖北(9):武漢大學(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華中科技大學(6)、華中師範大學(6)、中南民族大學(7)、中國地質大學(8)、武漢理工大學(8)、長江大學(11)、武漢工程大學(2016年自)
湖南(10):湘潭大學(3)、湖南大學(5)、湖南師範大學(6)、中南大學(7)、長沙理工大學(11)、湖南商學院(11)、南華大學(11)、吉首大學(2016年自)、湖南科技大學(2016年自)、中共湖南省委黨校(2016年自)
廣東(9):中山大學(2)、暨南大學(7)、廣東財經大學(7)、華南理工大學(7)、深圳大學(7)、華南師範大學(8)、廣東外語外貿大學(8)、廣州大學(11)、汕頭大學(12)
廣西(5):廣西師範大學(7)、廣西大學(8)、廣西民族大學(8)、桂林電子科技大學(11)、廣西師範學院(11)
海南(1):海南大學(5)
西南地區(25):
重慶(4):西南政法大學(1)、重慶大學(7)、西南大學(11)、重慶工商大學(11)
四川(12):四川大學(3)、西南財經大學(5)西南交通大學(8)、西南科技大學(8)、西南民族大學(8)、四川省社會科學院(8)、西南石油大學(11)、瀘州醫學院(11)、四川師範大學(11)、西華師範大學(11)、四川理工學院(2016年自)、西華大學(2016年自)
貴州(3):貴州大學(5)、貴州民族學院(8)、貴州財經大學(2016年自)
雲南(5):雲南大學(4)、雲南財經大學(8)、雲南民族大學(8)、昆明理工大學(11)、雲南師範大學(11)
西藏(1):西藏民族學院(11,陝西咸陽)
西北地區(12):
陝西(4):西北政法大學(2)、解放軍西安政治學院(6)、西北大學(7)、西安交通大學(7)、
甘肅(5):蘭州大學(4)、西北民族大學(8)、甘肅政法學院(8)、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11)、西北師範大學(11)
寧夏(0):(無)
青海(1):青海民族學院(7)
新疆(2):新疆大學(7)、石河子大學(11)
註:
加粗部分為“雙一流”世界一流法學學科建設高校。
括弧為該校被授權設立法律碩士的批次。
1.
雙一流
2.括弧為該校被授權設立法律碩士的批次。

試卷信息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考試內容結構
刑法學75分
民法學75分
四、試卷題型結構
單項選擇題40小題,每小題1分,共40分
多項選擇題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簡答題4小題,每小題6分,共24分
辨析題2小題,每小題8分,共16分
法條分析題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題2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法律碩士(法學)】
2009年,根據教育部通知,在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之間,增加一個全新的專業——法律碩士(法學),招生對象為法學本科,學制一般為兩年。孫笑俠教授分析,法學本科教育是以通識教育為主導的培養初級法律人才的教育模式;根據九個二級學科設立的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研究生是科學學位,是以“理論型”或“學術型”法科人才為主的;面向非法學本科畢業生招生的法律碩士是“複合型”專業學位。從國家和社會發展來看,我國需要有一大批“專門型”的高級法律人才,這是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這三種學位的人才所不能替代的;也就是說我國缺乏一種專門型高級法律人才的培養模式。現在開始面向法學本科畢業生招生的正是專門型專業學位,它在人才模式上具有專門型的顯著特點。
在未來發展中,專門型J.M,即法律碩士(法學)將會成為我國職業化高級法律人才培養的主渠道。
2010年開始,法碩作為專業研究生學位,英語考試為英語一,部分考點改為英語二。根據考試大綱,英語(二)的翻譯題部分與英語(一)不同,要求考生翻譯包括150個詞的段落,另外,英語(二)的語法要求被細化為8點,基本都是高中階段語法知識,英語(二)在閱讀理解辭彙量部分,取消了英語(一)中“每篇閱讀理解文章中超出考試大綱單詞不超過3%”的要求。

真題參考


簡答題

66、簡述清末領事裁判權制度。(2010年)
66、簡述南京國民政府法律體系的主要構成。(2009年)
66、簡述1935年《中華民國刑法》的主要特點。(2008年)
66、簡述南京臨時政府時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2007年)
66、簡述《大清新刑律》的特點。(2006年)
67、簡述南京國民政府民法典的主要特點。(2005年)
66、簡述中國土地法大綱的主要內容。(2004年)

分析題

(2004年)請對下列文字進行簡要分析:唐律疏議。斷獄律規定:諸斷罪皆須具引律、令、格、式正文,違者笞三十。諸制敕斷罪,臨時處分,不為永格者,不得引為後比。若輒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論。
(2005年)請運用中國法制史的有關知識,分析下列史料。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衰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也。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武夫、宦豎之後,良可嘆也。”
(2006年)請運用中國法制史的理論和知識對下列材料進行分析,並回答問題:
諸同居,若大功以上親及外祖父母、外孫、若孫之婦、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為隱;部曲、奴婢為主隱,皆勿論。其小功以下相隱,減凡人三等。若犯謀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議·名例》
問題:
(1)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麼原則?其歷史淵源是什麼?
(2)適用這一法律原則時有何例外?為什麼?
(2007年)舊律(指漢律)因秦《法經》,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條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終,非篇章之義。故(新律)集罪例以為《刑名》,冠於律首。
——《晉書刑法志》
上述文字材料記述了漢、魏時代法典體例發展演變的概況,請分析材料並結合中國法制史的有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
(1)“舊律”在篇目上增加了哪三篇?
(2)“舊律”在篇目體例上存在什麼問題?
(3)“新律”在篇目體例上有哪些主要變化?這種變化說明了什麼?
(4)漢魏之後,《晉律》和《唐律》在法典的篇目體例上又是如何演變的?
(2008年)唐《戶令》:“諸應分田宅者,及財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財,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則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別與聘財。姑姊妹在室者,減聘財之半。寡妻妾無男者,承夫分。”
唐《喪葬令》:“諸身喪戶絕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資財,並令近親轉易貨賣,將營葬事及量營功德之外,余財並與女。”
請運用中國法制史的知識和理論,分析上述文字並回答下列問題:
(1)依照唐《戶令》的規定,財產繼承如何進行?
(2)何為“戶絕”?戶絕之家的財產如何繼承?
(3)試結合上述引文的相關內容,總結唐朝繼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點。
(2009年)朝審原於明天順三年,令每歲霜降后,但有該決重囚,三法司會同公、侯、伯從實審錄。秋審亦原於明之秦決單,冬至前會審決之。順治元年,刑部左侍郎黨崇雅奏言:“舊制凡刑獄重犯,自大逆、大盜決不待時外,余俱監候處決。在京有熱審、朝審之便,每至霜降後方請旨處決。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審之列,未嘗一麗死刑轍棄於市。望照例區別,以昭欽恤。”此有清言秋、朝審之始。翤后逐漸舉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實、緩決、矜、疑,然疑獄不經見。雍正以後,加入留養乘祀,區為五類。
——《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
請運用中國法制史的知識和理論,分析上述文字材料並回答下列問題:
(1)何為秋審?其歷史淵源是什麼?
(2)試分別說明秋審案件的五種處理方式。
(3)清朝秋審制度的主要作用體現在那些方面?
(2010年)材料分析:
唐律疏議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
1.這條規定體現了唐律的什麼刑法原則。
2.在司法實踐中他怎麼運用。
3.他這樣規定有什麼作用和意義。

刑法真題

法碩(法學)
1,簡述犯罪未遂的特徵與類型(12)
2,簡述逃稅罪的構成要件(12)
3,試論我國刑法對於死刑適用的限制(12)
4,簡述刑事責任的解決方式(11)
5,簡述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行為方式(11)
6,試論犯罪既遂的認定。(11)
7,簡述結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構成特徵(10)
8,簡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構成要件(10)
9,論述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認定。(10)
法碩(非法學)
1,簡述犯罪中止的特徵(12)
2,簡述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範圍(12)12年案例是綁架罪,搶劫罪法定情節
3,簡述犯罪預備的成立條件(11)
4,簡述瀆職罪的概念和構成要件(11)11年案例是重大立功自首
5,簡述防衛過當的成立條件(10)
6,簡述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徵(10)10年的案例是徇私枉法罪與受賄罪的牽連犯問題
7,酌定量刑情節的概念和種類(09)
8,簡述行賄罪的成立條件(09)
9,簡述刑罰特殊預防,一般預防的概念及其相互之間的關係(08)
10,簡述強姦罪未遂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區別(08)
11,簡述我國刑法總則中適用死刑的限制性規定(07)
12,簡述轉化型搶劫罪的成立條件(07)
13,簡述撤銷緩刑的事由及其法律後果(06)
14,簡述職務侵占罪與侵占罪的區別(06)
15,簡述我國刑法中規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及累犯的法律後果(05)
16,簡述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的界限(05)
17,簡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國刑法對於教唆犯的規定(04)
18,簡述侵占罪與盜竊罪的界限(04)
19,簡述正當防衛成立的條件(03)
20,簡述數罪併罰的概念和特點(03)

就業方向


法學專業經過20年代初短短几年的迅猛擴招之後終於“積勞成疾”,已經連續兩三年在一類學科中就業率墊底,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無論是本科生還是研究生)都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和壓力。法學專業熱招生冷就業的話題也就一直為人們所探討,而06年關於取消本科法學專業設置的說法更是一石激起千層浪。法學專業緣何由香餑餑變成燙手的山芋?造成這些困境的又究竟是什麼原因?
在高校改革的幾年裡,招生人數的增加、各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的開設都促成了法學專業的不斷壯大。在這樣的大潮下,形成了較為有代表性的培養法學專業人才的幾股力量:一類是傳統名校,這些院校的擴招使得更多學子投身到法學專業中;另一類是一些新開設法學專業的院校,其中許多工科院校法學專業的開設很具代表性。這些院校大多順應發展“綜合性大學”的潮流而紛紛開設文科專業,而首選便是較具有實用性、報考熱門的法學專業。伴隨著高校法學專業的不斷壯大以及社會對於國家法治建設需求的輿論導向,法學專業在廣大考生心目中被塑造成了需求廣大、發展前景良好的熱門專業,因此許多考生為了選擇這樣一個好專業而紛紛考入這些工科院校法學專業。專門的法學院學科劃分詳細,專業程度化高,使學生受系統的教育;綜合性大學法律系的特色在於學生可以發揮多學科優勢,可以跨系選科。
從社會需求來看法學大有發展前景,但不可否認的是,相對於經濟類,財經類專業而言,畢竟出路較窄,且需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簡單分析,造成這種就業困難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學教育於法律職業之間存在衝突,法學學士、碩士不能立刻從事與法律專業關係密切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律顧問等工作,必須通過司法考試,而通過率僅10%。
二、公務員職位有限,一個崗位有幾十上百個競爭者。
三、轉行發展困難,其他專業畢業生有進入法律行業,導致競爭更激烈。
因此,近幾年法學專業(包括法碩)浩浩蕩蕩的考研大軍異軍突起,這一方面是教育水平提升、本科教育大眾化的體現,另一方面也被視為許多學生逃避就業的“救命稻草”,從2007年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報名超過1萬人的數字也可以看出法學專業的考研熱度。許多學生報考時沒有考慮清楚,在進入大學以後才意識到相同專業不同學校所掌握的本行業的資源的差距,所以許多同學希望進入更好的院校繼續研究生學習,使得考研被大多數同學視為“改變命運”的又一次機會。
那麼,法律專業學生究竟可以從事哪些工作呢,下面我們就進行一下簡要的分析。
律師:考試是道坎
典型職業通路:律師助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關鍵點:①司法考試;②經驗。
職業狀況:律師作為社會公認的高收入階層,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加入WTO,律師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語和國際法的律師的職業前景十分看好。但由於現階段國內法律本科人才供給過多,而且社會對本科法學畢業生的質量認同程度下降,因此就業情況不是很好,但優秀的畢業生特別是研究生的需求還是比較大的。
薪酬水平:律師的收入構成可分兩種計算,一種是拿工資式的,事務所付工資,律師負責打官司,根據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萬元甚至數百萬元,低的可能年薪只有1萬多元;另一種是律師不拿工資,但掛靠律師事務所,律師得自己去找客戶,根據業務提成,一般在30%至70%不等。並且,根據經濟法、勞動法、知識產權的專項不同,收入也會有差別。總體來說年輕的見習律師一個月一般只有千元左右,隨著經驗的積累和案源的增加,收入就跟個人的能力直接掛鉤了,若干年後,天上地下的差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老馬識途: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通過全國司法考試。這項考試一般在每年7月份報名,9月份考試,其最大的特點在於難度大,通過率低。2003年近20萬人參加考試,共有17000多人過線,通過率為10%,2004年通過率為11.22%。司法考試的複習資料閱讀量巨大、記憶的知識點繁多,複習到最後比的就是誰的韌性大,誰最能吃苦,要相信天道酬勤。制定複習計劃貴在執行,無論遇到多大困難,都應該不折不扣地完成,一般來說,計劃用兩年的時間通過該項考試是比較合理的。由於執業證書要實習一年後才能申請,所以在考到證書後,再找個律所掛一年,畢業的時候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直接從事律師實務了。
其次是工作經驗。法律是一門“世俗”的學科,法學界的很多老師都會涉足法律實務。也就是說如果你有機會得到你的這些老師的青睞,能夠在大學期間幫他“打雜”的話,在你畢業時就已經擁有求職中最為寶貴的實習經驗了。特別是研究生,因為擁有較高的專業水準,同時和導師平時的接觸也比較多,因此完全可以利用條件積累經驗。如果你的老師都不是那種一腳在海里一腳在船上的,也可以請他們幫你介紹,他們的同學、朋友開事務所的肯定非常多。另外,利用休息時間,去一些律所和外企的法務部兼職(實習),這些對畢業時找工作有很大的幫助,如果幹得好,畢業后很可能就留在那裡。
有的時候,某個老師在某個領域是專家乃至權威,他就會掌握很多的資源,這屬於奇貨可居型。平時多留意、溝通,在畢業時你想去律所,如果他們願意代為引薦,那比你自己漫天撒網要強得多。
最後是如果畢業時,未能通過司法考試,那也還有機會。律師助理職務不一定非得擁有資格證書的,爭取一下或許仍有機會。

考試安排


2013年考試時間已經確定,2013年全日製法律碩士考試時間為2013年1月5日-7日。
初試科目共4門:外語100分,政治(文)100分,專業基礎課(刑法學、民法學)150分,綜合課(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150分。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法碩聯考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考試用時180分鐘。試卷滿分為150分
法碩聯考試卷內容結構:
專業課一:包括刑法學和民法學兩部分內容
專業課二: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三部分內容
法碩聯考試卷題型結構:
專業課一: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辨析題、法條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
專業課二: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分析題、論述題五種題型

考試事項


第一、儘早制定複習目標
許多考生雖然已經下定了考研的決心,但是卻遲遲不能決定考什麼學校和哪個專業,這樣就會導致自己在複習的“黃金”暑期中無所適從。有的考生甚至同時準備兩至三個專業的專業複習,最後的結果是耗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而收效甚微。建議考生儘快明確考研方向,如果考生報考的是北京的高校,可利用暑假時間,到自己夢想的學校去看看,熟悉一下環境,走訪一下學長,這種經歷對於提高複習的針對性,堅定自己的信心是很有好處的。百聞不如一見,相信實地考察最終一定能讓你做出一個理性的選擇。
第二、不熟悉的課程提早學習
心理學上有種頓悟說,說的是猩猩學習幾次後過一段時間就有個突飛猛進。我們的學習也一樣,要想最後考試能夠頓悟出東西,就得提前學學,把頓悟的時間留出來。今天學了,明天考試,除非天才,很難有成績的猛漲。
第三、制訂詳盡複習計劃
秋季是考生複習的強化階段。考生不僅面臨著公共課複習的巨大壓力,專業課複習也迫在眉睫。這時,一個詳盡的時間表或複習安排對考生來說是非常必要的。研考如同高考一樣,是一個綜合性的選拔考試。考生對考試涉及的任何一門科目懈怠都可能導致災難性的後果。這裡海天考研飛躍計劃提醒考生:一個木桶的裝水量,不是由最長的木板,而是由最短的木板決定的。所以,在研考過程中,偏科是萬萬不可取的。如果考生選擇的是名校的熱門專業,那麼在專業課上的競爭將會是白熱化的。切實可行的時間安排表會對各科平衡發展有較大幫助。
第四、集中複習時間不要太長
本人考本專業本學校,集中了一個半月。正好在高峰期,當然我對考試重點比較熟悉。如果考外校複習時間起碼要長一倍左右時間,或者更長,跨專業學生要提早複習,因為考研題目越來越成熟了,不會讓你輕易的就能跨,不過這種方法還是要因人而異。
第五、要有強壯的身體
我有個朋友,身體很棒,但面對考研壓力非常大,最終在考試當天病倒了,考試一結束他就好了,自己非常痛心,恨自己身體不爭氣。其實,身體保障是考研的關鍵點。考研期間千萬不能鬆懈身體鍛煉。當然我這個朋友的病屬於精神壓力過大引起的動機性病狀,也就是說潛意識裡想當逃兵,所以考生在備考過程中除了注意身體鍛煉,還要注意擁有良好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