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應力退火
去應力退火
冷形變后的金屬在低於再結晶溫度徠加熱,以去除內應力,但仍保留冷作硬化效果的熱處理,稱為去應力退火,也稱低溫退火。在去應力退火中金屬組織及性能的變化,相當於溫度曲線圖中的恢復階段。在實際生產 中,去應力退火工藝的應用比上述定義廣泛得多。熱鍛軋、鑄造、各種冷變形加工、切 削或切割、焊接、熱處理,甚至機器零部件裝配后,在不改變組織狀態,保留冷作、熱作或表面硬化的條件下,對鋼材或機器零部件進行較低溫度的加熱,以去除內應力,減小變形開裂傾向的工藝,都可稱為去應力退火。
冷形變后的金屬在低於再結晶溫度加熱,以去除內應力,但仍保留冷作硬化效果的熱處理,稱為去應力退火。
在實際生產中,去應力退火工藝的應用要比上述定義廣泛得多。熱鍛軋、鑄造、各種冷變形加工、切削或切割、焊接、熱處理,甚至機器零部件裝配后,在不改變組織狀態、保留冷作、熱作或表面硬化的條件 下,對鋼材或機器零部件進行較低溫度的加熱,以去除(全部或部分的)內應力,減小變形、開裂傾向的工藝,都可稱為去應力退火。由於材料成分、加工方法、內應力大小及分佈的不同,以及 去除程度的差異,去應力退火溫度範圍很寬。
在壓力加工、鑄造、焊接、熱處理、切削加工和其他工藝過程中,製品可能產生內應力。多數情況下,在工藝過程結束后,金屬內部將保留一部分殘餘應力。殘餘應力可導致工件破裂、變形或尺寸變化,殘餘應力也提高金屬化學活性,在殘餘拉應力作用下特別容易造成晶間腐蝕破裂。因此,殘餘應力將影響材料的使用性能或導致工件過早失效。
進行去應力退火時,金屬在一定溫度作用下通過內部局部塑性變形(當應力超過該溫度下材料的屈服強度時)或局部的弛豫過程(當應力小於該溫度下材料的屈服強度時)使殘餘應力鬆弛而達到消除的目的。在去應力退火時,工件一般緩慢加熱至較低溫度(灰口鑄鐵為500~550℃,鋼為500~650℃,有色金屬合金衝壓件為再結晶開始溫度以下),保持一段時間后,緩慢冷卻,以防止產生新的殘餘應力。
去應力退火併不能完全消除工件內部的殘餘應力,而只是大部分消除。要使殘餘應力徹底消除,需將工件加熱至更高溫度。在這種條件下,可能會帶來其他組織變化,危及材料的使用性能。
去應力退火是將工件加熱到Ac1以下的適當溫度,保溫一定時間后逐漸緩慢冷卻的工藝方法。其目的是為了去除由於機械加工、變形加工、鑄造、鍛造、熱處理以及焊接后等產生的殘餘應力。 1. 去應力退火工藝曲線 見圖1-3。
3.徠 去應力退火的溫度,一般應比最後一次回火溫度低20~30℃,以免降低硬度及力學性能。
4. 對薄壁工件、易變形的焊接件,退火溫度應低於下限。
5. 低溫時效用於工件的半加工之後(如粗加工或第一次精加工之後),一般採用較低的溫度。
表1 去應力退火工藝及低溫時效工藝
類別 | 加熱速度 | 加熱溫度 | 保溫時間/h | 冷卻時間 |
焊接件 | ≤300℃裝爐 ≤100~150℃/h | 500-550 | 2-4 | 爐冷至300℃出爐空冷 |
消除加工應力 | 到溫裝爐 | 400-550 | 2-4 | 爐冷或空冷 |
高精軸套、膛桿 (38CrMoAlA) | ≤200℃裝爐 ≤80℃/h | 600-650 | 10-12 | 爐冷至200℃出爐 (在350℃以上冷速≤50℃/h) |
精密絲杠 (T10) | ≤200℃裝爐 ≤80℃/h | 550-600 | 10-12 | 爐冷至200℃出爐 (在350℃以上冷速≤50℃/h) |
主軸、一般絲杠 (45、40Cr) | 隨爐升溫 | 550-600 | 6-8 | 爐冷至200℃出爐 |
量檢具、精密絲杠 (T8、T10、CrMn、GCr15) | 隨爐升溫 | 130-180 | 12-16 | 空冷 (時效最好在油浴中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