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黨
第三黨
1930 年8 月,國民黨左派領導人鄧演達等為繼續貫徹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在上海創建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即農工黨的前身,當時被稱為第三黨。1935 年11 月,改名為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1941 年3 月,該會參與組織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抗戰勝利后,積極參加爭取和平民主、反對內戰獨裁的鬥爭。1947 年2 月,改名為中國農工民主黨。農工黨歷任領導是鄧演達、黃琪翔、章伯鈞、彭澤民、季方、周谷城、盧嘉錫、蔣正華、桑國衛,現任主席陳竺。
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敗前夕,在國民黨左派鄧演達和共產黨個別領導人之間,就曾有解散共產黨,再次改組國民黨,另組第三黨的醞釀。這個主張當然被共產黨所拒絕。革命失敗后,鄧演達去蘇聯,后又到歐洲考察。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初,宋慶齡、鄧演達、陳友仁在莫斯科以“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的名義發表《對中國及世界革命民眾宣言》,聲明該會的職責是:“宣告南京武漢的偽黨部中央之罪過,以革命手段中止其受第二次大會委託之職權;並臨時行使革命指導之機能”(在全副武裝的國民黨反動統治面前,要實現這樣的主張是不可能的。鄧演達也曾提出建立“平民革命軍”的問題,但他並不是從革命群眾中去建立,而是寄希望於那些“潛伏在國民革命軍內面而忠實於農工平民大眾的分子,必然的能了解他們自己過去的光榮而與新起來的人民打成一片,形成新的革命武裝——平民革命軍”)。但這個臨時行動委員會在當時並未形成為一個組織。
一九二七年冬,譚平山、章伯鈞、季方等在上海成立“中華革命黨”,表示繼續奉行孫中山的三民主義。這是第三黨形成后最早採用的名稱。該黨與在海外的鄧演達保持聯繫。一九三〇年春,鄧演達自海外歸國。八月召開十個省區負責幹部會議,將第三黨的名稱正式定為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通過《政治主張》的決議。鄧被選為中央幹事會總幹事,負責主編《革命行動》月刊。該黨經過一番整頓以後,一度發展很快,曾建立十一個省區和三個市區的地方組織。
第三黨積極進行反蔣活動,特別是鄧演達利用他以前在黃埔軍校和國民革命軍中的影響,策動蔣系軍官反蔣,給蔣介石的統治造成一定的威脅。
由於鄧演達積極進行反蔣活動,被蔣視作眼中釘。一九三一年八月,鄧被逮捕。十一月,蔣把他秘密殺害於南京。鄧演達的遇害,使第三黨受到極大打擊。此後第三黨的成員,除一部分投靠蔣介石外,其他人繼續堅持鬥爭,但在蔣介石高壓政策下,他們只能在狹小的圈子內進行隱蔽的活動。
1935年11月改黨名為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1947年2月改黨名為中國農工民主黨。
《政治主張》是第三黨的綱領文件。它的基本主張是進行“平民革命”,推翻南京政府的統治,建立“平民政權”的國家,進而“實現社會主義”。它所規定的對外政策是: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重新訂立完全平等的新約;在“雙方完全平等及不干涉中國革命”的前提下,與蘇聯恢復邦交;同各弱小民族結成反帝國主義的聯盟。經濟政策是:“消除帝國主義者在華的經濟統治勢力,消滅封建的殘餘,在集中與干涉的兩個原則下面建設國家資本主義”。社會政策是:改良工人的生活,確定八小時工作制和工人罷工的權利,使工人逐漸參加生產管理。第三黨十分注意農民的土地問題。它的土地政策是:“原則上主張土地國有,而用耕者有其田為過渡的辦法”。實現耕者有其田的具體方案與程序是:由國民會議制定土地法,規定農戶佔有耕地的最高額和最低額;國家發行五十年長期土地公債,將最高額以外的私有土地和國家以外的公共團體的土地收買為國有;同時將軍閥、貪官污吏、土豪劣紳及反革命團體的全部財產沒收為國有;將一切收為國有的土地,分配給農民耕種,農民只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三黨提出了進行“平民革命”和建立“平民政權”的主張,但具體怎樣進行呢?它的領導人設計的基本方案是:被壓迫人民經過各種職業(農工商業)及准職業(學生、婦女、兵士、警察等)團體團結起來,“自動去開國民會議”,“以推翻軍閥官僚的統治,形成人民自己的政權”。這是說要憑藉鄧的影響把蔣軍軍官拉過來,去組織“平民革命軍”。
鄧演達一面倡導平民革命,一面卻又反對真正代表工農民眾利益的共產黨及其領導的武裝革命鬥爭。在他所發表的文章中,含有不少對共產黨、對工農紅軍、對蘇維埃政權的攻擊之詞。他說:中國共產黨“不是中國客觀的社會要求所產生”的。共產黨的暴動政策和南京政權的橫暴貪污的政策,都是“毀滅農村”。共產黨政權與南京政權“互相依存”,第三黨要把二者都消滅。鄧演達反對共產黨領導農民進行“燒田契、鏟田界”的鬥爭,認為這“不過是代表極端情感的爆烈,而不是革命的正當手段”。只有按照第三黨的方案,採取“有組織的爭鬥程序”,才是解決土地問題的正確方法。而實際上,在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專政的條件下,第三黨的方法恰恰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