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公安局

瀘縣公安局

瀘縣公安局是瀘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是瀘縣人民警察的領導和指揮機關,主管瀘縣公安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工作;負
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2、指導全縣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3、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或直接偵辦全縣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指揮、指導、協調防範、打擊恐怖活
動。
4、負責全縣治安管理工作。協調處置全縣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5、負責全縣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國籍、口岸邊防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川居留、旅行的
有關管理工作。
6、負責全縣消防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7、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衛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9、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
所、戒毒康復中心、安康醫院等管理工作。
10、指導全縣公安警衛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對有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川的安全警衛工作。
11、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組織、指導、規劃全縣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12、擬訂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和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全縣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
13、組織開展同省外公安機關、港澳台警方及外國內政警察機構的交往與業務合作。
14、統一領導全縣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建設,對武警四川總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15、指導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內設機構設置


瀘縣公安局設3個綜合管理機構、8個執法勤務機構、2個監所和19個派出所。

現任主要官員


黨委書記、局長宋軍:主持縣局全面工作,統籌縣局發展改革領導小組工作,分管中山辦事處,聯繫武警中隊
黨委副書記、政委周雲波:協助局長負責縣局日常工作,主抓全局隊伍和黨的建設,分管政工室、紀委、機關黨委、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警察協會,聯繫牛灘片區。
黨委委員、副局長苟治權:分管國保大隊、交警大隊、禁毒大隊,協調督導改革辦工作,聯繫福集片區。
黨委委員、副局長鄢書平:分管刑偵大隊、經偵大隊、網監大隊、情報大隊、技偵大隊,聯繫森林公安局,聯繫玄灘片區。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祥建:分管看守所、拘留所,協助政委分管指揮中心,協調督導評價辦工作,聯繫嘉明片區。
黨委委員、副局長陳華:分管治安大隊、巡防大隊、消防大隊、政府消防隊、出入境大隊、食葯安大隊、行政審批股,協調督導重點辦工作,聯繫兆雅片區。
黨委委員、副局長孔朝暉:分管法制大隊,協助鄢書平副局長分管刑偵大隊、經偵大隊、網監大隊、情報大隊、技偵大隊,協調督導績效辦工作,聯繫雲龍片區。
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張國平:主持政工室全面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徐家祥:負責紀檢、監察、審計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督察工作,與李祥建副局長共同協調督導評價辦工作。
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鄒勝:負責機關黨委工作,協助政委分管黨建工作,分管工會、退休人員黨支部、團委、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黨委委員熊殿業:主持國保大隊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