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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檔案局副局長
- 陵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李宗春
湖北省檔案局副局長
李宗春,男,現任湖北省檔案局黨組成員、副局(館)長。
2017年3月,因對下屬違規行為不提醒不抵制,遭黨內警告。
現任湖北省檔案局黨組成員、副局(館)長。
分管:法規標準處、科技處、檔案資料保管處、檔案信息開發利用處、離退休幹部處。
2013年12月5日至7日,經李宗春同意,時任省檔案局檔案技術諮詢中心副主任黃力帶隊,組織該中心14名人員到十堰市檔案館考察。考察期間,考察團隊擅自遊覽武當山,並將1.008萬元旅遊費在諮詢中心財務報銷。
2014年7月14日至18日,經李宗春同意,時任省檔案局檔案科技推廣中心副主任魯亞紅帶隊,組織全省229名檔案工作人員及該中心6名人員赴神農架進行業務培訓。培訓期間,魯亞紅組織培訓人員遊覽了神農架大九湖、天燕、香溪源等景點,產生的旅遊費用12.6萬元在推廣中心財務報銷。
2014年11月24日至25日,經李宗春同意,由省檔案局檔案技術諮詢中心下設的湖北典策檔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圭雄帶隊,組織諮詢中心和典策公司人員59人及省檔案局5名機關幹部赴隨州市大洪山風景區旅遊,相關費用4.9588萬元在典策公司財務報銷。省紀委駐省委辦公廳紀檢組已對黃力、魯亞紅等直接責任人立案審查。
李宗春作為省檔案局副局長,對所分管的推廣中心、諮詢中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公款旅遊問題不提醒、不抵制、不反對,應承擔主要領導責任。2017年3月,李宗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