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庄村

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香樂鄉下轄村

郝庄村總人口為362人,位於山西省平遙縣。

歷史沿革


郝庄地處冀中平原,滹沱河畔,毓秀鍾靈,水土膏腴,自然條件優越,農業生產發達,考古資料表明,遲至商周時期已有人類繁衍生息於此。金元建永寧寺及興善寺。傳明代之前境西北有桃花村,一夜之間被“臭蟲”吃光。明代靖難之變后郝、張兩姓在此定居,取名郝張村,后隨字音演變成郝庄(最遲至明萬曆十六年)。清光緒年間分為東西兩村,該村位於西半部,冠以方位,定名西郝庄。1955年由西郝庄析出中郝庄。1974年中郝庄有95戶人家遷村北聚居,1985年按方位定名北郝庄。是年,復將中郝庄析為兩村,據方位定名西中郝庄,東中郝庄。
郝庄境域圖
郝庄境域圖
東郝庄(亦稱莊裡)在明萬曆年間稱南園,與北遠(園)相對。清光緒初年壽頤做無極知縣,因其居郝庄之東,改名東郝庄。
明嘉靖三年(1524年)時,屬南豐社。
康熙元年(1662年),全縣分十四社,郝庄亦屬南豐社。
光緒十九年(1893年),全縣分六路,西郝庄屬藁城路。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全縣分六區,西郝庄屬第三區。
1938年3月,無極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至1940年8月,全縣設四區,西郝庄屬第四區。
根據形式發展需要,跨縣界設置聯合縣,1940年8月至1945年8月,原無極縣西部133個村劃歸藁無縣,設十個區,西郝庄屬第八區。
1945年10月,藁無縣和晉深極縣建制撤消,各縣恢復建制。無極縣人民政府成立,全縣劃分為五個區,第二區駐小西門,西郝庄屬之。
1948年4月至1949年9月,全縣劃分為八個區,第三區駐東陽,西郝庄屬之。
附,日偽區劃
1938年3月,日本侵略軍在無極縣建立偽政權,將全縣劃為五個行政區,分二十四個大鄉。各區按鄉、村、堡統治。實行以警代政,各區均由警察分所所長兼理政務。其中,二區(二分所)駐東陽,轄西郝庄分駐所。
1950年5月至1956年9月,全縣分五個區六十五鄉(鎮)。1953年郝庄建小鄉(屬第二區),西郝庄屬之。
1956年9月至1958年9月,撤區並鄉,將原六十五個鄉(全縣)合併為二十四鄉。1956年郝庄小鄉併入陳村大鄉(轄西郝庄、中郝庄)。
1958年11月5日至1961年5月,藁城、無極、欒城三縣合併為藁城縣。
原無極縣地區劃分為無極、高頭、郭庄、大陳四個人民公社,管轄二十個生產管理區。其中高頭人民公社(東風人民公社,1959年分)轄陳村(由原北遠鄉改,轄西郝庄、中郝庄)等五個生產管理區。
1961年5月2日至1982年12月,全縣分二十個人民公社。高頭公社劃分為高頭、北蘇、南馬、西東門、陳村(1962年分,轄西郝庄、中郝庄)五個公社。
1962年中郝庄分為中(郝庄)一、中(郝庄)二兩村。
是年底,陳村人民公社移駐中(郝庄)一村,更名為郝庄人民公社。
1983年1月進行了體制改革,原人民公社改為鄉,鄉設鄉人民政府,原生產大隊改為村,村設村公所(后改稱村民委員會),原生產隊改為村民小組。
至1985年3月26日,全縣設六鎮十四鄉,郝庄屬鄉。其中郝庄村名變動為:中(郝庄)一大隊改稱西中郝庄;中(郝庄)二大隊改稱為東中郝庄;北郝庄獨立為行政村。
至1988年底,無極縣轄六鎮十四鄉,其中郝庄鄉轄:東中郝庄、西中郝庄、西郝庄、北郝庄等九村。
郝庄村[河北省無極縣郝庄鄉下轄村]
郝庄村[河北省無極縣郝庄鄉下轄村]
1996年撤鄉並鎮時,西東門鄉併入郝庄鄉。至此郝庄鄉轄東中郝庄、西中郝庄、西郝庄、北郝庄等十九村。
註:中郝庄和西郝庄兩村未分開之前就有東頭、西頭之稱,是以牌坊街為中軸線劃分的。日本侵略本境后,分為兩個辦事處。兩村曾有數次分合,最後一次合併是在1958年大躍進時期,持續一年有餘,後分開。

地理環境


位置境域

平遙縣香樂鄉郝庄村位於香樂鄉東北角,毗鄰文水汾陽兩縣,且又是晉中呂梁的交界處,俗稱兩市三縣交界處,距省道汾屯線3公里,交通便利。全村共有耕地1100餘畝,人口363人。郝庄村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業村,無其他資源,遠離工礦和企業區。環境及氣候良好。

人口民族


郝庄村總人口為362人,總在耕地面積為885畝,人均收入為3494.5元。
今四村有土著姓氏郝、張、谷、楊、韓、郭、王、趙、卓、徐、盧、宋、齊、彥、康、龍、高、程、肖、閆、智、成、李、申、路、鄧、何、付、薛、蘇、許、劉等(吳、靳、賈、褚等已絕跡)萬餘人。
(節選自《郝庄簡史》,谷建林/文)

村規民約


為了維護社會的安定穩定,促進全村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訂立如下村規民約,望全體村民共同遵守。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講文明、講禮貌,尊老愛幼、和睦相處,正確處理好村民之間的相互關係。不得若事生非,拉幫結派,不得聚眾鬧事,打架鬥毆。
3、弘揚正氣,抵制歪風邪氣,敢於同各種不良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嚴禁賭博、吸毒、封建迷信等一切違法的和不健康的活動,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4、關心集體,關心他人,關心村裡公共事業,積極參加村民會議,商討公共事務。
5、維護村容村貌,搞好環境衛生,美化生活環境,優化育人環境,嚴禁亂倒垃圾臟物。
6、村民積極履行各種義務,主動參與道路、交通、學校、水利等公益事業的修建維護工作,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承擔撫養教育子女和贍養老人,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行為發生。
7、自覺實行計劃生育,樹立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生男生女一樣好,女兒也是傳後人的婚育新觀念,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禁止無證生育和計劃外生育。
8、維護生態環境,保護森林資源,嚴禁一切亂砍亂伐,認真搞好護林防火工作,嚴格野外用火審批制,杜絕森林火災發生。
9、認真搞好土地延包工作,落實生產責任制,不得隨便侵佔土地,不得拋荒棄耕。
10、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注意防火防盜,注意交通安全。自覺服從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的管理。
11、愛護公物,不準侵佔集體財物,不準損壞水利、交通、供電、電視、生產等公共設施。嚴格用水用電管理,禁止偷電偷水,不得私自鋪設電線、水管。
12、凡外來人員進駐本村的,也必須服從本村管理,盡到應盡義務和遵守本村規民約。本村民外出的要辦好《流動人口管理證》,並主動及時履行相關的義務。
本村規民約由村民委員會負責執行,村民代表大會負責監督。對違反以上有關條款的村民,村民委員會有進行依法處罰、批評教育等權利。
本村規民約自公布之日起執行。